1.稱謂詞。是在公文中表示稱謂關(guān)系的詞。一種是指代表性稱謂詞,第一人稱的有“我”、“本”,第二人稱的有“貴”、“你”,第三人稱的有“該”。還有一種是帶敬意的涉外稱謂詞,如“陛下”、“殿下”、“夫人”等。
2.領(lǐng)敘詞。是在公文中領(lǐng)敘來文時的用語,作為行文的依據(jù)。主要有“近接”、“前接”、“悉”、“近悉”、“驚悉”、“欣悉”、“謹(jǐn)悉”、“均悉”、“查”、“奉”等。
3.追敘詞。是公文中表示追加敘述的用詞。如“前面”、“前一段”、“如前所述”等。
4.補敘詞。是公文中承接上文進行補充敘述的詞語。主要有“另外”、“還有”等。
5.承轉(zhuǎn)詞。是在公文中承上文、轉(zhuǎn)下文的過渡用語。主要有“為此”、“據(jù)此”、“故此”、“有鑒于此”、“綜合上述”等。
6.祈請詞。是在公文中向受文者表示期望或請求的敬辭。主要有“請”、“敬請”、“謹(jǐn)請”、“懇請”、“務(wù)請”、“煩”、“希”、“敬希”、“望”等。
7.商洽詞。是公文中用于征詢對方意見的用詞。主要有“商”、“商請”、“當(dāng)否”、“可否”、“妥否”、“是否可行”、“是否恰當(dāng)”等。
8.受事詞。是公文中表示接受事情的用詞。如“收悉”、“收到”、“接到”等。
9.感盼詞。是公文中表示感謝盼望的用詞。如“為盼”、“期盼”、“期望”等。
10.令知詞。是公文中強制性要求受文者知道、辦理的用詞。主要有“令”、“通知”、“通報”、“通告”等。
11.告誡詞。是公文中上級對下級的警告勸戒用詞。如“為誡”、“引以為戒”等。
12.見解詞。是公文中表明自己見解的用詞。常用的有“認(rèn)為”、“應(yīng)該”、“宜”等。
13.辦理詞。是在公文中說明工作辦理過程的時態(tài)、表明辦理時間及經(jīng)過情況的用詞。主要有“經(jīng)”、“業(yè)經(jīng)”、“已經(jīng)”、“前經(jīng)”、“茲經(jīng)”、“即經(jīng)”、“并經(jīng)”等。
14.判定詞。是在公文中表明對某一事物作出判斷定論的用詞。主要有“同意”、“不同意”、“照辦”、“可行”、“擬同意”、“原則同意”、“準(zhǔn)予”等。
15.時態(tài)詞。是在公文中用來表示時間、狀態(tài)的用詞。主要有“據(jù)查”、“據(jù)反映”、“根據(jù)”、“依照”、“通過”、“對照”、“參照”、“以”等。
16.目的詞。是公文中表示行文目的的用詞。主要有“為”、“為了”、“為著”等。
17.結(jié)尾詞。是公文結(jié)尾時使用的詞語。一般函件、公用介紹信以及有些通知、批復(fù)、通報的結(jié)尾,常用的有“為盼”、“為荷”、“為要”、“特此通告”。
不同種類的公文有不同的專用詞語,上述專用詞語是公文語言的重要組成部分,撰寫時要根據(jù)行文目的、對象恰當(dāng)選用,不可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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