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車私用自查報告范本
公車私用自查報告范本
自查報告是一個單位或部門在一定的時間段內(nèi)對執(zhí)行某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一種自我檢查方式的報告文體。以下是由
公文素材庫范文網(wǎng)【m.seogis.com)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民事責任!钡囊(guī)定,上述法理上的結論也是有明確的法律依據(j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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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一條規(guī)定適用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不論用人單位對該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是否存在過錯,也不論工作人員在行為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及其過錯的程度,用人單位都應當就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產(chǎn)生的損害結果承擔賠償責任。
4. 私車公用交通肇事的損害賠償要點
(一)、用人單位依據(jù)無過錯責任原則所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替代責任,也是外部責任,僅針對第三方受害人適用。在用人單位對第三方受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時,首先應當適用私車所有人設定的第三者責任險,如果超出保險金范圍,仍存在給付責任,才由用人單位承擔。
(二)、關于肇事職工的人身損害賠償問題:
首先,私車公用交通肇事中發(fā)生的職工人身損害顯然屬于工傷。均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享受保險待遇的權利。工傷職工可以兼得工傷賠付和民事賠償。
(三)、關于私車損失賠償問題:
私車公用交通肇事中的私車損失賠償請求權歸屬于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向各肇事責任人求償。用人單位作為私車占有、使用、收益權的支配人也負有向私車所有權人返還原物的義務,不能返還原物就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私車所有權人實施私車公用行為的無私性特征,在私車損害事故發(fā)生后,于該私車上設定的財產(chǎn)保險利益,應當歸屬于直接受害人,即用人單位。
私車公用的出現(xiàn),固然有利于公司降低費用、提高效率,但是私車公用交通肇事隱含的經(jīng)濟風險和可能造成的勞資糾紛,須引起我們對其中的法律適用問題的重視和研究,只有依法公正、公平處理私車公用肇事?lián)p害賠償責任承擔問題,才能夠實現(xiàn)避害揚利的目的。
據(jù)公司法律顧問曾律師回復:
對于郵件中《關于公車私用的肇事賠償責任問題的法律相關思考的報告》內(nèi)容,本人非常認同。確實,公司實行車改(即特殊情形下實行私車公用)的目的不僅僅為了減少公司的成本開支及降低經(jīng)營風險,而是要兼顧員工利益,實現(xiàn)公司與員工雙方互惠共贏。這樣的制度才有生命力,才能得到員工的真心擁護與支持。對于這一出發(fā)點及設計原則,本人堅決予以支持。
但是,設計這一制度的同時,不可不考慮這一制度在實施過程中的特殊性:那就是私車畢竟是私車,在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均屬于私人性質的使用,僅僅在特殊情形下才當作公車使用。那么,如何準確地界定何時屬于私車,何時視同于公車?這必須在制度設計時就予以充分的考慮與明確,以免得日后難以操作;另外,如果實行了車改后,公司當然要給予員工適當?shù)慕?jīng)濟補助,以體現(xiàn)權利與義務的統(tǒng)一。那如何界定該補助的性質,是否包含購買車輛保險的費用分攤,是否包含日常油費停車費過路費維護保養(yǎng)費用分攤,是否包含出現(xiàn)事故時的維修及賠償費用,是否包含了員工本人的人身財產(chǎn)賠償費用,是否包含員工購買人身保險的費用分攤……等等,均必須明確;還有,不同崗位員工私車公用的時間長短及機會多少均可能有所不同,如何體現(xiàn)公司支付的經(jīng)濟補助的合理性與公平性,這也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
相對而言,本人更加傾向于:公司鼓勵員工外出辦理公務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提倡自駕車行為,并同時明確規(guī)定不同路程的交通費用報銷標準或補助標準。如果員工利用私車辦理公務的,公司按同等標準給予費用報銷或經(jīng)濟補助。也許,這樣的操作模式對公司來說更加簡單一些?
以上意見,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商祺!
第五篇:公路分局公車私用自查情況小結
美姑縣公路分局公車私用自查情況小結 在接到美姑縣紀委、美姑縣監(jiān)察局關于轉發(fā)《中共涼山州紀委、涼山州監(jiān)察局關于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隊公車私用發(fā)生雷波縣“10.6”交通事故的通報》的通知后,我公路分局黨政工領導非常重視馬上在分局召開了專題會議,并結合我公路分局兩臺行政車和各類養(yǎng)護車機筑路機械的使用情況,認真的進行了自查自糾,現(xiàn)就我公路分局對公車私用自查自糾的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自查自糾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為加強對我公路分局公車私用自查工作的落實到位,成立了公車私用自查自糾的領導小組,組長由分局局長李大本擔任,副組長由分局支部書記唐洪亮擔任,成員由分局副局長胡林、工會主席李文秋、行政股長李寒、機財股長張維、支部干事李軍、生產(chǎn)股長陳偉等人組成,專門清理和監(jiān)督分局公車的使用情況。
二、加強對分局機駕人員的學習教育。
我公路分局在接到縣紀委美紀發(fā)【201*】45號文件后,立即召集分局全體管理人員和機駕人員,認真學習了美紀發(fā)
【201*】45號文件文件精神和單位公車的各項管理制度,禁止公車私用的各項規(guī)定,對車輛管理人員和機駕人員進行了深刻的紀律意識和安全意識的教育,使得分局車輛管理人員
和機駕人員在思想和行為上有了顯著的提高,都表示要嚴格按照單位公車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雷波縣“10.6”發(fā)生的安全事故就是一個血的教訓,大家都要引以為鑒。
三、建立健全單位公車的管理制度
我公路分局對單位的公車使用,歷來就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規(guī)章制度,明確規(guī)定了車輛管理人員和機駕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按照《分局車輛管理制度》,未經(jīng)分局領導同意,機駕人員嚴禁擅自將車開出,嚴禁公車私用,切實減少分局的公車使用次數(shù),并且我公路分局的公車調(diào)度由分管車輛的專門人員負責,實行統(tǒng)一管理,單位領導用車和基層養(yǎng)護站用車都要由行政辦公室和車輛管理人員發(fā)放派車單給機駕人員,機駕人員才能將車開出,從一定程度上講,我公路分局的公車是嚴格按照《分局的車輛管理制度》實施的。
四、查分局領導有無公車私用的情況
按照美姑縣紀委和縣監(jiān)察局《關于嚴禁領導干部私自駕駛公車和公車私用的規(guī)定》的文件精神,我公路分局對領導私自駕駛公車做了嚴格的規(guī)定:禁止領導利用職務之便用公車辦私事,禁止領導私自駕駛單位的公車外出,禁止單位的公車外出旅游和外出休閑,以及接送子女上學,特別是在節(jié)假日期間利用公車歪出探親訪友,獨家休閑等。通過自查,我公路分局沒有發(fā)現(xiàn)一起公車私用和領導公車駕駛車的事情,嚴格的遵守了《分局車輛管理制度》和《領導不準私自
駕駛公車的規(guī)定》,更沒有出現(xiàn)將分局公車借出的現(xiàn)象。
五、公車自查后的薄弱環(huán)節(jié)
通過這次自查活動也發(fā)現(xiàn)了在我公路分局《車輛管理制度》和機駕人員在將車外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一是個別機駕人員對單位的車的愛護程度夠,沒有做到一個機駕人員的職責,對車輛的一些小毛病不理不聞,更不動手進行維修,車輛有一點故障就交由車輛維修點進行修理,缺少愛崗敬業(yè)的精神。二是車輛管理人員對分局的機駕人員還有管理力度還有待于加強。
六、通過公車的自查活動,建立長效機制
一是堅持《分局車輛的管理制度》,嚴格禁止公車私用和領導駕駛公車外出辦私事,預防和杜絕各種不安全的現(xiàn)象發(fā)生。二是要求分局的機駕人員要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全面掌握所駕車輛的性能和維修技術,用所駕車輛更好的為養(yǎng)護生產(chǎn)服務。三是針對我分局公車自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完善和更新《車輛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種車輛建設和筑路機械的規(guī)章制度,努力使我公路分局的單位用車和筑路機械管理明朗化、制度化。
對于此次開展單位公務用車的自查工作,我公路分局認真按照了縣紀委和縣監(jiān)察局的統(tǒng)一安排和部署,積極強化車輛管理人員和機駕人員的責任意識,認真的開展了自查工作,沒有發(fā)現(xiàn)公車私用和領導駕駛公車的行為,更沒有將單
位公車私自借出的現(xiàn)象,同時針對自查工作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不足地方,一定積極進行整改和完善,努力使我公路分局的公務用車更加制度化、健康化、合理化。
美姑管理分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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