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學年論文寫作規(guī)范
一、學年論文寫作目的
學年論文是一種初級形態(tài)的學術論文,每屆學生的學年論文撰寫安排在第五、六學期進行。其目的在于對學生所學專業(yè)知識進行初步學術訓練,逐步培養(yǎng)學生的科研能力,為將來撰寫畢業(yè)論文打好基礎。為規(guī)范有序、保質保量地完成學年論文工作,特制定本規(guī)范。
二、學年論文工作的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指導、寫作階段(14-15周)
1. 第14周(周一)論文寫作指導。由指導教師對學生集中進行學年論文的寫作指導,包括論文選題、資料搜集、寫作學術規(guī)范及格式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2. 第14周(周二至周五)論文選題及資料搜集。由指導教師確定選題范圍,學生可在選題范圍內選擇論文題目,也可根據學習興趣和專業(yè)方自行確定論文選題,一般為一人一題。選題經指導教師審核確認后,學生應制定寫作計劃,搜集必要的論文資料,擬定論文寫作提綱并交指導老師審核。
3. 第15周論文寫作。學生完成學年論文的撰寫、修改、定稿、裝訂等,并于第15周星期五前交指導教師。
(二)評閱、評講、存檔階段(第16~17周)
1. 第16周論文評閱、評講。由指導教師對學生的學年論文給出評語、成績,評閱時要求對文章的內容、寫作和創(chuàng)新性等作出評價,并
對學生論文寫作情況進行總結,組織評講。
2.第17周論文存檔。指導老師將論文、成績單交給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在相應的教學管理文檔上簽名,連同學生成績清單交學院教學秘書。教學秘書檢查后,按班級整理、分裝、存檔。
三、學年論文寫作要求
(一)總體要求:學生應運用所學的法學基礎理論與專業(yè)知識開展學術研究,學年論文要求達到論點明確、材料翔實、言之有物,論證充分、層次清楚、文字通順。
(二)論文字數(shù):每篇學年論文字數(shù)一般不少于5000字。
(三)論文格式:與畢業(yè)論文格式要求相同,包括(1)封面;(2)摘要[中英文];(3)關鍵詞[中英文];(4)目錄;(5)正文;(6)參考文獻(參見山東經濟學院論文寫作參考文獻格式要求)。
四、學年論文寫作指導
(一)指導教師的確定
學年論文的指導教師須由具有講師以上職稱、有科研工作經驗、工作責任心強的本專業(yè)教師擔任。
(二)論文指導教師的職責
指導教師對學生論文選題和寫作過程進行全程指導,并定期檢查學生的寫作情況。具體職責包括:
1.組織學年論文寫作指導講座1次,論文講評1次。
2.指導學生確定學年論文選題。
3.指導學生擬訂學年論文提綱。
4.指導學生撰寫和修改學年論文。
5.對所指導學年論文提出評閱意見,評定成績,填寫《學年論文成績表》。
五、學年論文成績評定
學年論文的成績實行優(yōu)、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級評分制。
(一)優(yōu)秀(90分-100分):
1. 寫作態(tài)度認真,按時完成學年論文。
2.論文觀點明確,語言表達流暢,論證充分全面,邏輯嚴密,結構層次清楚。
3.論文整體水平高,有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 格式符合規(guī)范要求。
(二)良好(80分-89分):
1. 寫作態(tài)度認真,按時完成學年論文。
2. 論文觀點明確,語言表達清楚,論證比較充分,邏輯較嚴密,結構層次較清楚。
3. 基本上具有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 格式符合規(guī)范要求
(三)中等(70分-79分)
1. 寫作態(tài)度認真,按時完成學年論文。
2. 論文觀點比較清楚,所引用材料能說明論點,用詞較為準確,結構層次一般。
3. 有一定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 格式基本符合規(guī)范要求
(四)及格(60分-69分):
1. 寫作態(tài)度比較認真,按時完成學年論文。
2.論文觀點比較清楚,所引用材料基本能說明論點,但論述有個別錯誤或表達不清楚,邏輯欠嚴密。
3.具有一般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 格式基本符合規(guī)范要求。
(五)不及格(60分以下)
1. 寫作態(tài)度不認真,未按時完成學年論文。
2. 論文觀點不明確,邏輯混亂,語言表達不清楚。
3.基本上不具備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 格式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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