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英國團旅游合同
甲 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乙 方:
辦公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就甲方組織的赴英國團,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如下協議:第一條 組織內容
線路為:英國 17.5 日
出發(fā)時間為:201* 年 7 月 20 日
結束時間為:201* 年 8 月 06 日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服務質量由甲乙雙方約定
2.1 交通:乙方為甲方全程提供 7 月 20 號-8 月 06 號 5-9 座車;
2.2 導服:乙方為甲方提供優(yōu)秀中文導游
2.3 小費:乙方已收取全程小費
2.4 餐補: 乙方已收取全程司機餐補及倫敦外住宿
第三條 費用
本團接待費用總計:人民幣為 63000 人民幣
第四條 委托收款人:
賬戶名:
第五條 人數約定
本次赴英國人數為 3 人
第六條 更改
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法約定,或者提供與 合同內容和承諾的服務質量不符時,乙方需補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費用并承擔由此增加 的接待費用,同時支付合同約定總費用的 5%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 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繳納的費用,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自然災害 和不可抗拒因素發(fā)生活動不能進行,乙方免除責任。
第八條 甲方取消
經甲方確認的項目在乙方落實后因甲方變更或取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因甲方原因造成酒店費用的增加和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將有關損失和費用及時通知 甲方。
第九條 乙方義務
非人力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但有義務權利協助甲方工作。乙方 應盡最大努力,將甲方損失降到最低,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共同商討,并對后續(xù) 問題做出妥善處理。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原則,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與本協議的附件(行程),均為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201* 年 7 月 13 日 201* 年 0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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