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文素材庫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關于《基層反映:基層建議:建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機制》范文,供大家在撰寫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問題轉報時參考使用!正文如下:
隨著城鄉(xiāng)居民家庭保健意識的增強,很多家庭都會準備備用藥品,隨之產生的過期藥品也越來越多。過期藥品不僅不利于身體健康,而且有的揮發(fā)性強的過期藥品可能作為過敏源,對環(huán)境產生不利影響。如何有效合理處置過期藥品已成為一個社會性問題。
目前我市陸續(xù)開展過一些家庭過期藥品回收活動,但多局限于短暫的公益性活動或者商家自行回收過期藥品等,政府層面尚未出臺家庭過期藥品和回收處理的長效制度。具體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缺乏相關法律法規(guī)支撐。在我國現(xiàn)有相關法律中,還沒有賦予回收過期藥品的主體責任,法律也沒有賦予哪個部門來承擔,政府相關部門缺乏具體權責界定。
二、回收主體缺乏積極性。目前過期藥品回收主體主要是生產企業(yè)和藥店,作為自負盈虧主體,回收過期藥品不僅增加了經營成本,也增添了額外工作量,大多時候將此作為一種營銷手段,企業(yè)欠缺積極性。禮拜五秘書網
三、回收處理成本過高。據統(tǒng)計,有些藥品銷毀一公斤就要花費近100元,100噸過期藥品就需要1000萬元,企業(yè)負擔太大,難以形成常態(tài)化行為。
四、居民安全意識淡薄。絕大多數市民群眾對過期藥品的危害了解不深,許多家庭將過期藥品當作普通垃圾丟棄,也有人不看日期誤服,甚至有人賣給小販。
加強對家庭過期藥品的回收管理工作,整頓規(guī)范藥品市場秩序具有重要社會意義,對此建議:
一、出臺相關法律法規(guī)。立法機關應積極開展相關相關立法工作,盡快出臺旨在形成長效機制的法律法規(guī),使“過期藥品回收”規(guī)范化,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回收或處置過期藥品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源頭減少過期藥品的產生。引導居民樹立正確購藥觀念,按需購藥,減少藥品儲存量。加強對醫(yī)院和藥店的開藥管理,避免“大量開藥”、“整盒開藥”,進而減少過期藥品剩余量。
三、加強宣傳引導工作。加大過期藥品危害的宣傳報道,過期藥品集中銷毀時邀請市民代表參與,消除市民對過期藥品的認識誤區(qū),充分認識到回收過期藥品是每個公民的社會責任。(黃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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