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建設制度改革與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tài)文明體制改革共同成為未來深化改革的六大方面。在《決定》列出的16個改革大項中,又以“加強和改善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作為壓軸部分,其中蘊含的深意值得認真思考。
取得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性勝利,關鍵在黨。正如《決定》指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充分發(fā)揮黨總攬全局、協(xié)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chuàng)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zhí)政黨,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zhí)政能力。有了堅強的領導核心,就有了定盤星和導航儀能夠帶領中華號巨輪穿過激流險灘,確保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勢下,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就是黨的各級基層領導干部最大的責任,最大的政績。為履行好這份沉甸甸的責任,需要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充分發(fā)揮基層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群眾積極投身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偉大事業(yè)中去,發(fā)揚“釘釘子”精神,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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