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位院領導大鑒:
我在學校任教的續(xù)簽合同(XX年-XX年),到明年元月15 日將屆期終。據(jù)合同規(guī)定,如一方有變動意向,應在到期前九十天知會對方。經(jīng)過慎重考慮,我決定在合同到期之日,結束我在本院的教學。
以下是對此決定的說明:
我之請辭,非關待遇問題,亦非人事相處的困擾,而是至今不能認同現(xiàn)行人文藝術教育體制。當我對體制背后的國情漸有更深的認知,最妥善的辦法,乃以主動退出為宜。
五年期間,我的教學處處被動而勉強,而光陰無情,業(yè)務荒廢,我亟盼回到畫架前獨自工作,繼續(xù)做個體藝術家。
我深知,這一決定出于我對體制的不適應,及不愿適應。國家的進步在于:個人可以在某一事物上抱持不同的立場。我的離去,將中止對教學造成的浪費。
目前,第四研究室兩位XX屆博士生剛畢業(yè),尚有XX屆與 XX屆在讀博士生各一名,XX年、XX年畢業(yè)。另外,今年招進本研究室第一批研究生共四名,XX年年畢業(yè)。我的請辭,與這六名學生的學業(yè)有所沖突,如何解決,愿在我退出的前提下,與領導協(xié)商可行方式,恪盡己任。
茲付附件之一,是去年北京外辦轉請本院外辦要我書寫的述職報告,經(jīng)已呈交,因所涉不包括今年,故略作補充。附件之二《教條與功利》,是前年應本院研究所教改會議要求所寫,因寫在紐約休假期間,回國過了交稿期,迄未呈交,今原稿附上。附件之三《我對本院‘學術評價體系報告’的意見》——這三份附件坦率陳述了我對教育體制與本院教學的質疑,謹愿諸位對我請辭的理由有所了解。另有附件之四(近五年來學術活動的粗略報告)及附件之五(關于遺留問題),希請垂顧。
此報告,將同時呈交清華校方、外辦、人事辦各一份。我的職銜、工作、居留及醫(yī)療等證件,合同到期時將會上交,俾便注銷。目前借住的團結湖教工宿舍,其入住性質始終未獲解釋(參看附件之五),何時搬離,聽候指示。
再次衷心感謝學院對我的重用與信賴。我與自己的職稱實難匹配,深感慚愧。五年教學是我彌足珍貴的人生經(jīng)驗,雖以請辭告終,但我對本院與教學的感情,恐怕比諸位所能了解的更深。
預先感謝院校領導予以批準。
此致
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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