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閥校驗有關的規(guī)定
關于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閥校驗的若干意見
關于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閥校驗的若干意見
安全閥是鍋爐壓力容器(以下簡稱設備)上主要的安全附件。安全閥的校難兩種。目前在校驗裝置上進行安全閥校驗存在不少問題。為了統(tǒng)一在校驗裝置上進行安全閥校驗工作的要求,保證校驗質量,特提出如下意見:一、適應范圍
適用于低中壓在用鍋爐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包括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杠桿式安全閥、靜重式安全閥)。二、校驗單位、人員及其職責
1.從事安全閥校驗工作的單位,一般應是按勞動部分頒發(fā)的《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機構資格認可規(guī)則》的要求,經(jīng)過資格認可的鍋爐壓力容器檢驗單位,其校驗工作應由檢驗員負責進行。對具備條件的校驗單位,可由從事設備定期檢驗的檢驗員委托,進行安全閥的校驗工和。
2.校驗單位應具有與校驗工作相適應的的校驗裝置、儀器和場地,并建立必要的規(guī)章制度。
3.校驗人員應具有安全閥的基本知識,熟悉并能執(zhí)行安全閥校驗方面的有關規(guī)程、標準、能熟練地使用常用的校驗裝置、儀器、工具,掌握安全閥的實際校驗技能。
4.校驗單位及校驗人員應保證校驗質量,校驗時應有詳細記錄,校驗合格后應進行鉛封和出具校驗報告書。5.校驗單位和校驗人員的校驗工作,應接受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的監(jiān)督檢查。三、校驗周期、項目和要求
1.安全閥的校驗周期,應根據(jù)相應規(guī)程、標準的要求,或由檢驗員根據(jù)設備的檢驗情況而定。2.安全閥的校驗項目,一般以整定壓力和密封性能試驗為主。
3.安全閥的整定壓力,應根據(jù)設備定期檢驗報告書中所給定的最高工作壓力,按規(guī)程、標準的要求而定。4.安全閥的密封性能試驗壓力,應符合有關規(guī)程、標準的要求。
5.安全閥的整定壓力和密封性能試驗壓力,應考慮到背壓的影響和校驗時的介質,溫度與設備運行狀況的差異,給予必要的修正。
6.新安全閥和檢修后的安全閥,應按其產(chǎn)品合格證明、銘牌、標準或使用條件,進行最大和最小開啟壓力的試驗,整定壓力應在其范圍內(nèi),并應符合下列要求:(1)滿足密封性能;
(2)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以下簡稱彈簧式安全閥),在整定壓力時,彈簧的壓縮量加上安全閥設計開啟高度,應不大于彈簧并緊時變形量的80%。四、校驗裝置、場地
1.校驗裝置由校驗臺、氣源和管路等組成(見附錄1),基本要求如下:
(1)有足夠的校驗介質。安全閥的校驗介質,一般使用空氣或氮氣,對于工作介質為液體的也可用水進行供氣裝置可配備壓縮機,也可采用若干氣瓶并聯(lián)或其它形式。貯氣罐的容積應不小于0.5m3,如缺陷源壓力高于貯氣罐的量大工作壓力,應有可靠的減壓裝置。水源一般可用壓力泵,并配有一家容積的氣體穩(wěn)壓罐。
(2)壓力表應符合要求。校驗臺上,每個校驗系統(tǒng)應裝兩塊相同的壓力表,其精確度等級不應低于1級,壓力表的最大量程應為安全閥校驗壓力的1.5~3倍,最好為2倍,壓力表應按計量部門的規(guī)定,定期進行校驗,并保持靈敏、可靠;(3)配有一定容積的緩沖罐;
(4)為避免校驗的雜質對安全閥的密封面造成損傷,應加裝過濾裝置;
(5)校驗裝置的最大工作壓力,應與安全閥需校驗的壓力相適應,并以最大允許工作壓力的1.5倍,定期作液壓試驗;
(6)校驗裝置應保持密封,定期進行密封試驗;
(7)校驗臺上應加裝校驗用溫度、壓力、信移測量記錄儀表及計時裝置,以便對校驗值等進行記載。2.校驗場地應符合下列要求:(1)空壓機、氣瓶應有單獨的存放間;
(2)除放置校驗臺外,還應有進行安全空拆卸的工作臺,以及存放安全閥的場地;(3)校驗場地的各種裝置及附屬工具應有利于操作。其管道、電氣線路應符合安全要求。五、校驗程序、方法和處理
1.校驗人員應根據(jù)檢驗員委托單(見附錄2)上的要求進行校驗。校驗單位要做好安全閥的接收和發(fā)放工作。校驗前,校驗人員要對安全閥進行宏觀檢查,并應符合下列要求:(1)零部件完好,無裂紋、嚴重銹蝕和機械損傷;
(2)規(guī)格、型號和性能要符合設備設計時的選用條件和實際使用狀況;(3)按有關規(guī)定要求,安全閥已進行解體、清洗、檢修或耐壓試驗并合格。
2.經(jīng)宏觀檢查,符合要求的安全閥應牢固地安裝在校驗裝置上,連接處應密封良好。貯氣罐內(nèi)的壓力應保持為整定壓力的1.1~1.2倍;
3.對于有調節(jié)圈的安全閥,在進行整定壓力校驗和密封性能試驗時,應保證下調節(jié)圈不與閥瓣或反沖盤接觸,防止出現(xiàn)虛假密封,以保證整定壓力的準確。4.整定壓力校驗和密封性能試驗(1)整定壓力校驗
緩慢升高安全閥的進口壓力,當達到整定壓力的90%時,減緩升壓速度,使之每分鐘不超過001Mpa。對于帶有提升手把的彈簧式安全閥或杠桿式安全閥,當進口壓力達到整定壓力的75%時,可以適當進行手動試驗,以檢查安全閥動作的靈敏性。
繼續(xù)升高安全閥的進口壓力,直至安全閥開啟(當進口壓力達到整定壓力,安全閥還未開啟時,不必再升壓)。如開啟壓力不符合整定壓力,應停止升壓,拆卸有關附件裝置,進行調整。對于彈簧式安全閥,在旋轉調整螺桿時,必須使用校驗介質的壓力低于整定壓力的90%,避免閥瓣隨著旋轉而損傷密封面;
整定壓力調整好后,降低并調整安全閥的進口壓力,使其在密封試驗壓力狀態(tài)下保持一定的時間,進行密封性能試驗。(2)密封性能試驗
以氣體為試驗介質時,對于封閉安全閥,可用泄漏氣泡數(shù)來表示其泄漏率。這種試驗的裝置、方法可按照GB12242《安全閥性能試驗方法》的要求,其合格標準可見GB12243《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或其它有關規(guī)程、標準的規(guī)定;對于非封閉式安全閥,可根據(jù)封閉式安全閥泄漏氣泡數(shù)和壓力表壓力下降值的關系,以相對應的壓力下降值來判斷。
不能利用氣泡數(shù)和壓力下降值來進行判斷時,可用目視或耳聽來判斷。對于試驗介質為蒸汽的,如在一定時間內(nèi),未發(fā)現(xiàn)泄漏現(xiàn)象,則認為密封性能試驗合格;對于試驗介質為液體的,如在一定時間內(nèi),未發(fā)現(xiàn)閥瓣與閥座的密封面有流淌的液珠,則認為密封性能試驗合格。
(3)連續(xù)反復進行整定壓力校驗和密封性能試驗,一般不可少于兩次。對于充裝易燃的介質,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中度的介質等不允許有微量泄漏的設備,其安全閥密封性能試驗不可少于三次。每次校驗值都應符合要求。5.不合格安全閥的處理
(1)彈簧式安全閥在公稱壓力范圍內(nèi),如所能調整的開啟壓力范圍,不符合整定壓力的要求,可以更換符合相應工作壓力級別的彈簧,再進行校驗,以滿足使用要求。
(2)對于杠桿式安全閥、靜重式安全閥,必須保證整定壓力在其公稱壓力范圍內(nèi),否則應給予更換。(3)對于閥體滲漏、閥瓣和閥座密封面泄漏、零部件損壞而無法修復的安全閥,應給予判廢。(4)需要更換、判廢時,校驗單位應出具意見通知書(見附錄3)。提出意見和要求。六、記錄、鉛封、標牌和報告書
1.校驗過程中,校驗人員應及時做好記錄(見附錄4)。
2.校驗合格的安全閥,在安裝好有關附件裝置后應進行鉛封,以防止隨便改變已調整好的狀態(tài)。
3.鉛封處應掛標牌,標牌上應有校驗單位名稱、校驗編號、所裝設備登記號、整定壓力和下次校驗日期。4.根據(jù)校驗記錄出具報告書(見附錄5),并按校驗單位質保體系和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審核、簽章。檢驗員應按規(guī)程、標準的要求,對報告書進行認定,對安全閥進行檢查。
5.校驗單位應及時將安全閥的校驗情況,包括新安全閥的不合格情況和在用安全閥的判廢情況,進行統(tǒng)計,定期上報。
6.規(guī)程、標準規(guī)定,或檢驗員認為,需要進行排放壓力、回座壓力、開啟高度等有關項目的校驗時,必須保證校驗介質有足夠的流量,校驗裝置上有流量測量儀表,并按GB12242《安全閥性能試驗方法》的有關要求進行校驗。
擴展閱讀:安全閥校驗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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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閥校驗的有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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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閥校驗的有關規(guī)定
安全閥是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統(tǒng)稱為承壓類特種設備)的重要安全附件。對安全閥的校驗,
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有專門的規(guī)定,本文介紹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閥校驗的有關規(guī)定,供參考。
一,安全閥校驗的依據(jù)
早在1992年,原勞動部辦公廳以勞辦鍋字[1992]18號文件印發(fā)了《關于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閥校驗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访鞔_規(guī)定了適用范圍;校驗單位、人員及其職責;校驗周期、項目和要求;校驗裝置、場地;校驗程序、方法和處理;記錄、鉛封、標牌和報告書等。至今為止,經(jīng)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核準的安全閥校驗單位,仍按《意見》的規(guī)定進行安全閥的校驗。
201*年3月24日,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了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TSGR7001201*《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guī)則》(以下簡稱《規(guī)則》),明確規(guī)定了壓力容器安全閥“按本規(guī)則附件三‘安全閥校驗要求’進行解體檢查、維修與調校!倍,《意見》和《規(guī)則》的適用范圍《意見》的適用范圍是:低中壓在用鍋爐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包括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杠桿式安全閥、靜重式安全閥)。
《規(guī)則》的適用范圍是:不帶附加驅動裝置的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杠桿式安全閥和靜重式安全閥的定期校驗。
兩個規(guī)定中,適用安全閥種類是一致的;但《規(guī)則》的規(guī)定沒有壓力等級限制。三,安全閥校驗的資質
1.從事安全閥校驗工作的單位,可以是有條件和能力的使用單位,也可以是專門從事安全閥校驗的單位。校驗資質應經(jīng)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核準。
2.從事安全閥校驗工作的人員(統(tǒng)稱安全閥維修人員)應按照《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監(jiān)督管理辦法》、TSGZ6001201*《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考核規(guī)則》、TSGZF002201*《安全閥維修人員考核大綱》的規(guī)定進行培訓和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后方可從事安全閥
四,關于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選用
TSGR7001201*《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guī)則》屬于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是強制執(zhí)行的。所以,壓力容器安全閥的校驗工作應該按照《規(guī)則》附件三的規(guī)定執(zhí)行。
鍋爐上的安全閥校驗,目前還未有安全技術規(guī)范作出規(guī)定,仍執(zhí)行《意見》的規(guī)定。壓力管道上的安全閥校驗,目前也還未有安全技術規(guī)范作出規(guī)定。從合理性來看,應該按照壓力容器安全閥校驗的要求進行。
附件:
附件1:關于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定義
附件2:TSGR7001201*《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guī)則》附件三附件3:《關于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閥校驗的若干意見》(勞辦鍋字[1992]18號)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關于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定義
TSGZ0001201*《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制定程序導則》第三條規(guī)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是指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依據(jù)《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對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和相應的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和檢驗檢測等活動制定頒布的強制性規(guī)定。安全技術規(guī)范是特種設備法律法規(guī)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作用是把與特種設備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原則規(guī)定具體化。附件2
《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guī)則》附件三對安全閥校驗的規(guī)定安全閥校驗要求一、總則
(一)本要求是按《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guī)則》檢驗壓力容器時,對其上安裝的安全閥進行校驗的附加要求。
(二)本要求適用于不帶附加驅動裝置的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杠桿式安全閥和靜重式安全閥的定期校驗。
二、校驗機構和校驗人員
(一)從事安全閥校驗工作的單位,可以是有條件和能力的使用單位,也可以是專門從事安全閥校驗的單位。校驗機構應該建立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以保證安全閥校驗工作質量,具有與校驗工作相適應的校驗技術人員、校驗裝置、儀器和場地。
(二)校驗人員必須經(jīng)相關知識和校驗技能培訓,掌握安全閥的基本知識,熟悉安全閥校驗方面的有關規(guī)程和標準。
(三)校驗人員能熟練地使用校驗裝置、儀器、工具,能獨立完成安全閥的實際校驗操作。(四)校驗時必須有詳細記錄,校驗合格后,應該進行鉛封并且出具校驗報告。(五)校驗機構的安全閥校驗工作,應該接受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三、校驗設備
(一)安全閥校驗裝置由校驗臺、氣源和管路等組成?膳鋫淇諝鈮嚎s機,也可用若干氣瓶并聯(lián)或其他形式提供氣源。應該配有一定容積的儲氣罐,儲氣罐的容積應當與校驗安全閥的用氣量相適應,保證氣源穩(wěn)定。如果氣源壓力高于貯氣罐的設計壓力時,應該在氣源與貯氣罐之間裝設可靠的減壓裝置。(二)安全閥的校驗一般以空氣或氮氣為校驗介質,特殊情況下也可用水作為校驗介質。(三)校驗系統(tǒng)中的壓力表應當符合要求。每個校驗臺位應該裝兩塊規(guī)格相同的壓力表,其精確度等級不應當?shù)陀?.0級,壓力表的量程應當為安全閥校驗壓力的1.53.0倍。壓力表必須定期進行檢定,檢定周期為6個月。(四)校驗供氣系統(tǒng)中應該加裝過濾裝置。
(五)校驗臺應當配有足夠容積的緩沖罐,如果需要,可裝設溫度、壓力、位移和安全閥校驗數(shù)據(jù)等自動記錄裝置。四、校驗周期和校驗項目
(一)安全閥的校驗周期按《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guī)則》第十七條執(zhí)行。(二)新出廠的安全閥,必要時在使用前進行性能校驗。
(三)安全閥的校驗項目一般為外觀檢查、解體檢查和性能校驗。
(四)安全閥的性能校驗項目,一般應該進行壓力整定和密封性能試驗,有條件的單位也可增加其他性能試驗。
(五)安全閥的整定壓力和密封性能試驗壓力,應該考慮到背壓的影響和校驗時的介質、溫度與設備運行的差異,并且予以必要的修正。
(六)新安全閥和檢修后的安全閥,應該按其產(chǎn)品合格證、銘牌、標準和使用條件,進行最大和最小開啟壓力的試驗,整定壓力應當在其范圍內(nèi)。
(七)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的定期校驗原則上應該在校驗室進行,進行拆卸校驗有困難時,可在每兩個校驗周期內(nèi)進行一次校驗室校驗和一次在線校驗。但安裝在介質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不允許進行在線校驗。在線校驗必須在保證人員和生產(chǎn)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杠桿式安全閥和靜重安全閥一般不宜在校驗室進行校驗。五、校驗和修理(一)安全閥的校驗1.應該先對安全閥進行清洗并且進行外觀檢查,然后對安全閥進行解體,檢查各零部件。發(fā)現(xiàn)閥體、彈簧、閥桿、密封面有損傷、裂紋、腐蝕、變形等缺陷的安全閥應該進行修理、調整、更換。對于閥體有裂紋、閥芯與閥座粘死、彈簧嚴重腐蝕變形、部件破損嚴重并且無法維修的安全閥應該予以報廢。
安全閥在線校驗時,先將閥體適當清洗、除銹,用肉眼檢查安全閥閥體受壓部分有無銹蝕和裂紋,如果有裂紋該閥應該立即更換。
無制造許可證的制造廠生產(chǎn)的安全閥或無銘牌或無校驗記錄的安全閥應該予以判廢。2.整定壓力校驗
緩慢升高安全閥的進口壓力,當達到整定壓力的90%時,升壓速度應當不高于0.01MPa/s。當測到閥瓣有開啟或見到、聽到試驗介質的連續(xù)排出時,則安全閥的進口壓力被視為此安全閥的整定壓力。當整定壓力小于0.5MPa時,實際整定值與要求整定值的允許誤差為±0.014MPa;當整定壓力大于或等于0.5MPa時為±3%整定壓力。3.密封性能試驗
整定壓力調整合格后,應該降低并且調整安全閥進口壓力進行密封性能試驗。當整定壓力小于0.3MPa時,密封性能試驗壓力應當比整定壓力低0.03MPa;當整定壓力大于或等于0.3MPa時,密封性能試驗壓力為90%整定壓力。當密封性能試驗以氣體為試驗介質時,對于封閉式安全閥,可用泄漏氣泡數(shù)表示泄漏率。其試驗裝置和試驗方法可按GB/T12242《安全閥性能試驗方法》的要求,合格標準見GB/T12243《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或其他有關規(guī)程、標準的規(guī)定;對于非封閉式安全閥,可根據(jù)封閉式安全閥泄漏氣泡和壓力表壓力下降值的關系,以相對應的壓力下降值來判斷。不能利用氣泡和壓力下降值進行判斷時,可用視、聽進行判斷。在一定時間內(nèi)未聽到氣體泄漏聲或閥瓣與閥座密封面未見液珠即可認為密封試驗合格。
4.安全閥的校驗應該連續(xù)進行整定壓力校驗和密封性能試驗,一般不少于2次。對于盛裝易燃、易爆或毒性程度為中度以上的介質等不允許有微量泄漏的設備,其安全閥密封性能試驗不可少于3次并且每次都應當符合要求。
(二)杠桿式安全閥應該有防止重錘自由移動的裝置和限制杠桿越出的導架;彈簧式安全閥應該有防止擰動調整螺釘?shù)你U封裝置;靜重式安全閥應該有防止重片飛脫的裝置。(三)閥瓣與閥座間密封面泄漏,應該對其密封面進行研磨處理。如果密封面損壞嚴重,經(jīng)反復研磨仍無法達到密封要求,應該予以判廢。
(四)彈簧式安全閥在公稱壓力范圍內(nèi),若調整的開啟壓力范圍不符合整定壓力要求或調整后彈簧的壓縮量過大,難以保證閥瓣的開啟高度時,應該更換符合相應工作壓力級別的彈簧。
(五)經(jīng)修理或更換部件的安全閥;必須重新進行校驗。六、校驗記錄和報告
(一)校驗過程中,校驗人員應該及時記錄校驗的相關數(shù)據(jù)(見附表31)。(二)經(jīng)校驗合格的安全閥,應該重新鉛封,防止調整后的狀態(tài)發(fā)生改變。
(三)鉛封處還應該掛有標牌,標牌上應該有校驗機構名稱,校驗編號,安裝的設備編號,整定壓力和下次檢驗日期。
(四)校驗合格的安全閥應該根據(jù)校驗記錄出具安全閥校驗報告(見附表32),并且按校驗機構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簽發(fā)。
附表31安全閥校驗原始記錄附表32安全閥校驗報告附表3-1
安全閥校驗原始記錄編號:使用單位設備代碼工作介質公稱通徑制造單位制造許可證編號出廠編號校驗方式校驗介質檢查與校驗外觀檢查拆卸檢查試驗次數(shù)實際整定壓力第1次MPa第2次MPa第3次MPamm要求穩(wěn)定壓力安全閥型號閥座口徑壓力級別范圍出廠日期校驗編號校驗介質溫度MPammMPa至MPa℃密封試驗壓力校驗結論備注:校驗:日期:
附表3-2
安全閥校驗報告報告編號:使用單位單位地址聯(lián)系人設備代碼安全閥類型工作壓力要求整定壓力校驗方式整定壓力校驗結果說明:校驗日期校驗:日期:審批:日期:
MPaMPa校驗有效期檢驗報告編號:MPa□彈簧□杠桿□靜重MPaMPaMPa聯(lián)系電話安裝位置安全閥型號工作介質執(zhí)行標準校驗介質密封試驗壓力MPa下次檢驗日期機構核準編號:(校驗機構校驗專用章)年月日
附件3
關于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閥校驗的若干意見(原勞動部辦公廳勞辦鍋字[1992]18號文件印發(fā))
安全閥是鍋爐壓力容器(以下簡稱設備)上主要的安全附件。安全閥的校驗包括在設備上進行校驗和從設備上拆下在校驗裝置上進行校驗兩種。目前在校驗裝置上進行安全閥校驗存在不少問題。為了統(tǒng)一在校驗裝置上進行安全閥校驗工作的要求,保證校驗質量,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低中壓在用鍋爐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包括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杠桿式安全閥、靜重式安全閥)。
二、校驗單位、人員及其職責
1.從事安全閥校驗工作的單位,一般應是按勞動部頒發(fā)的《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機構資格認可規(guī)則》的要求,經(jīng)過資格認可的鍋爐壓力容器檢驗單位,其校驗工作應由檢驗員負責進行。對具備條件的校驗單位,可由從事設備定期檢驗的檢驗員委托,進行安全閥的校驗工作。
2.校驗單位應具有與校驗工作相適應的校驗裝置、儀器和場地,并建立必要的規(guī)章制度。
3.校驗人員應具有安全閥的基本知識,熟悉并能執(zhí)行安全閥校驗方面的有關規(guī)程、標準,能熟練地使用常用的校驗裝置、儀器、工具,掌握安全閥的實際校驗技能。
4.校驗單位及校驗人員應保證校驗質量,校驗時應有詳細記錄,校驗合格后應進行鉛封和出具校驗報告書。
5.校驗單位和校驗人員的校驗工作,應接受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的監(jiān)督檢查。
三、校驗周期、項目和要求
1.安全閥的校驗周期,應根據(jù)相應規(guī)程、標準的要求,或由檢驗員根據(jù)設備的檢驗情況而定。
2.安全閥校驗項目,一般以整定壓力和密封性能試驗為主。3.安全閥的整定壓力,應根據(jù)設備定期檢驗報告書中所給定的最高工作壓力,按規(guī)程、標準的要求而定。
4.安全閥的密封性能試驗壓力,應符合有關規(guī)程、標準的要求。
5.安全閥的整定壓力和密封性能試驗壓力,應考慮到背壓的影響和校驗時的介質、溫度與設備運行狀況的差異,給予必要的修正。
6.新安全閥和檢修后的安全閥,應按其產(chǎn)品合格證明、銘牌、標準或使用條件,進行最大和最小開啟壓力的試驗,整定壓力應在其范圍內(nèi),并應符合下列要求:(1)滿足密封性能;
(2)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以下簡稱彈簧式安全閥),在整定壓力時,彈簧的壓縮量加上安全閥設計開啟高度,應不大于彈簧并緊時變形量的80%。四、校驗裝置、場地
1.校驗裝置由校驗臺、氣源和管路等組成(見附錄1.),基本要求如下:
(1)有足夠的校驗介質。安全閥的校驗介質,一般使用空氣或氮氣,對于工作介質為液體的也可用水進行校驗;供氣裝置可配備壓縮機,也可采用若干氣瓶并聯(lián)或其它形式。貯氣罐的容積應不小于0.5m3,如氣源壓力高于貯氣罐的最大工作壓力,應有可靠的減壓裝置。水源一般可用壓力泵,并配有一定容積的氣體穩(wěn)壓罐。
(2)壓力表應符合要求。校驗臺上,每個校驗系統(tǒng)應裝兩塊相同的壓力表,其精確度等級不應低于1級,壓力表的最大量程應為安全閥校驗壓力的1.5-3倍,最好為2倍,壓力表應按計量部門的規(guī)定,定期進行校驗,并保持靈敏、可靠;(3)配有一定容積的緩沖罐;
(4)為避免校驗的雜質對安全閥的密封面造成損傷,應加裝過濾裝置;
(5)校驗裝置的最大工作壓力,應與安全閥需校驗的壓力相適應,并以最大允許工作壓力的1.5倍,定期作液壓試驗;
(6)校驗裝置應保持密封,定期進行密封試驗;
(7)校驗臺上應加裝校驗用溫度、壓力、位移測量記錄儀表及計時裝置,以便對校驗值等進行記載。
2.校驗場地應符合下列要求:
(1)空壓機、氣瓶應有單獨的存放間;
(2)除放置校驗臺外,還應有進行安全閥拆卸的工作臺,以及存放安全閥的場地;(3)校驗場地的各種裝置及附屬工具應有利于操作,其管道、電氣線路應符合安全要求。
五、校驗程序、方法和處理
1.校驗人員應根據(jù)檢驗員委托單(見附錄2)上的要求進行校驗。校驗單位要做好安全閥的接收和發(fā)放工作。校驗前,校驗人員要對安全閥進行宏觀檢查,并應符合下列要求:(1)零部件完好,無裂紋、嚴重銹蝕和機械損傷;
(2)規(guī)格、型號和性能要符合設備設計時的選用條件和實際使用狀況;(3)按有關規(guī)定要求,安全閥已進行解體、清洗、檢修或耐壓試驗并合格。
2.經(jīng)宏觀檢查,符合要求的安全閥應牢固地安裝在校驗裝置上,連接處應密封良好。貯氣罐內(nèi)的壓力應保持為整定壓力的1.1-1.2倍;
3.對于有調節(jié)圈的安全閥,在進行整定壓力校驗和密封性能試驗時,應保證下調節(jié)圈不與閥瓣或反沖盤接觸,防止出現(xiàn)虛假密封,以保證整定壓力的準確。4.整定壓力校驗和密封性能試驗(1)整定壓力校驗
緩慢升高安全閥的進口壓力,當達到整定壓力的90%時,減緩升壓速度,使之每分鐘不超過0.01MPa。對于帶有提升手把的彈簧式安全閥或杠桿式安全閥,當進口壓力達到整定壓力的75%時,可以適當進行手動試驗,以檢查安全閥動作的靈敏性。
繼續(xù)升高安全閥的進口壓力,直至安全閥開啟(當進口壓力達到整定壓力,安全閥還未開啟時,不必再升壓)。如開啟壓力不符合整定壓力,應停止升壓,拆卸有關附件裝置,進行調整。對于彈簧式安全閥,在旋轉調整螺桿時,必須使校驗介質的壓力低于整定壓力的90%,避免閥瓣隨著旋轉而損傷密封面;整定壓力調整好后,降低并調整安全閥的進口壓力,使其在密封試驗壓力狀態(tài)下保持一定的時間,進行密封性能試驗。(2)密封性能試驗
以氣體為試驗介質時,對于封閉式安全閥,可用泄漏氣泡數(shù)來表示其泄漏率。這種試驗的裝置、方法可按照GB12242《安全閥性能試驗方法》的要求,其合格標準可見GB12243《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或其它有關規(guī)程、標準的規(guī)定;對于非封閉式安全閥,可根據(jù)封閉式安全閥泄漏氣泡數(shù)和壓力表壓力下降值的關系,以相對應的壓力下降值來判斷。不能利用氣泡數(shù)和壓力下降值來進行判斷時,可用目視或耳聽來判斷。對于試驗介質為蒸汽的,如在一定時間內(nèi),未發(fā)現(xiàn)泄漏現(xiàn)象,則認為密封性能試驗合格;對于試驗介質為液體的,如在一定時間內(nèi),未發(fā)現(xiàn)閥瓣與閥座的密封面有流淌的液珠,則認為密封性能試驗合格。
(3)連續(xù)反復進行整定壓力校驗和密封性能試驗,一般不可少于兩次。對于充裝易燃的介質,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中度的介質等不允許有微量泄漏的設備,其安全閥密封性能試驗不可少于三次。每次校驗值都應符合要求。5.不合格安全閥的處理
(1)彈簧式安全閥在公稱壓力范圍內(nèi),如所能調整的開啟壓力范圍,不符合整定壓力的要求,可以更換符合相應工作壓力級別的彈簧,再進行校驗,以滿足使用要求。
(2)對于杠桿式安全閥、靜重式安全閥,必須保證整定壓力在其公稱壓力范圍內(nèi),否則應給予更換。
(3)對于閥體滲漏、閥瓣和閥座密封面泄漏、零部件損壞而無法修復的安全閥,應給予判廢。
(4)需要更換、判廢時,校驗單位應出具意見通知書(見附錄3),提出意見和要求。六、記錄、鉛封、標牌和報告書
1.校驗過程中,校驗人員應及時做好記錄(見附錄4)。
2.校驗合格的安全閥,在安裝好有關附件裝置后應進行鉛封,以防止隨便改變已調整好的狀態(tài)。
3.鉛封處應掛標牌,標牌上應有校驗單位名稱、校驗編號、所裝設備登記號、整定壓力和下次校驗日期。
4.根據(jù)校驗記錄出具報告書(見附錄5),并按校驗單位質保體系和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審核、簽章。檢驗員應按規(guī)程、標準的要求,對報告書進行認定,對安全閥進行檢查。5.校驗單位應及時將安全閥的校驗情況,包括新安全閥的不合格情況和在用安全閥的判廢情況,進行統(tǒng)計,定期上報。
6.規(guī)程、標準規(guī)定,或檢驗員認為,需要進行排放壓力、回座壓力、開啟高度等有關項目的校驗時,必須保證校驗介質有足夠的流量,校驗裝置上有流量測量儀表,并按GB12242《安全閥性能試驗方法》的有關要求進行校驗。附錄1
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容器安全閥校驗裝置示意圖附錄2
在用鍋爐壓力容器閥校驗委托單
委托單編號:使用單位設備型號工作介質安全閥類型彈簧□;杠桿□;靜重□設備名稱設備登記號允許使用參數(shù)安全閥型號壓力MPa;溫度℃安全閥公稱通mm徑安裝部位校驗內(nèi)容委托校驗單位安全閥公稱壓力MPa每臺設備數(shù)量執(zhí)行標準校驗方式整定壓力校驗裝置MPa校驗周期背壓修正值MPa密封試驗壓力MPa檢查情況及有關事項記載:檢驗員:年月日
附錄3
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閥校驗意見通知書通知書編號
你單位送檢的安全閥(類型、型號、公稱通徑mm、公稱壓力MPa,產(chǎn)品編號),經(jīng)校驗,存在下述第項問題:1.閥體、閥瓣和閥座密封面泄漏,無法修復;2.損壞,無法更換、修復;
3.雖經(jīng)調整,但開啟壓力仍然不能符合整定壓力的要求,偏大、偏小;4.其他。
已不能按要求使用,需要更新。請你單位根據(jù)所用設備(工作壓力
MPa、工作介質、工作溫度℃),選用符合下述條件的安全閥:
類型、型號、公稱通徑mm、公稱壓力MPa、工作壓力級別MPa至MPa。檢驗人員審核人員校驗單位(公章)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附錄4
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閥校驗記錄記錄編號:使用單位安全閥類型彈簧□;杠桿□;靜重□委托單編號安全閥型號工作壓力級制造日期產(chǎn)品編號執(zhí)行標準介質溫度壓力表精度第2次第3次備注最小MPa;最大MPa背壓修正其中介質修正溫度修正調節(jié)圈位置MPaMPaMPaMPa~MPa年月日℃級安全閥公稱通徑mm安全閥公稱壓力MPa制造單位制造許可證編號校驗記錄校驗方式校驗介質校驗裝置空氣□;氮氣□;蒸汽□;水□第1次安全閥閥座口徑mm壓力表最大量程MPa整定壓力(MPa)密封試驗壓力(MPa)氣泡數(shù)泄漏壓力下降值情況現(xiàn)象檢查、修理、更換等情況記載:校驗結論:1.該安全閥經(jīng)校驗合格,符合要求,標牌號為:,鉛封標記為:,校驗報告編號為:。2.該安全閥經(jīng)校驗,不符合要求,應給予更新、判廢,意見通知書編號為:。校驗日期年月日下次校驗日期年月日試驗人員:年月日校驗人員:年月日注:如有測量儀表自動記錄曲線,可附后一同存檔。附錄5
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閥校驗報告書報告書編號:使用單位設備型號工作介質安全閥類型彈簧□;杠桿□;靜重□設備名稱設備登記號安全閥型號允許使用參數(shù)壓力MPa,溫度℃安全閥公稱壓MPa力產(chǎn)品編號安裝部位執(zhí)行標準介質修正其背壓修正中溫度修正MPaMPaMPa安全閥公稱通mm徑制造單位要求整定壓力MPa校驗內(nèi)容校驗方式校驗介質整定壓力密封試驗壓力校驗裝置空氣□;氮氣□;蒸汽□;水□MPaMPa檢查、修理、更換等情況記載:校驗結論:該安全閥經(jīng)校驗合格,符合要求,標牌號為:,鉛封標記為:,為確保安全閥靈敏、可靠,請在使用中按要求做好檢查工作。校驗日期年月日審核人員年月日下次校驗日年月日期校驗單位(公章)年月日校驗人員年月日
附錄6術語
1.開啟壓力:安全閥閥瓣在運行條件下(或在校驗裝置上進行校驗時)開始升起時的進口壓力。在該壓力下,開始有可測量的開啟高度,介質可呈現(xiàn)由視覺或聽覺感知的連續(xù)排出狀態(tài)。
2.整定壓力(或始啟壓力):按國家有關規(guī)程、標準規(guī)定或根據(jù)實際需要,對安全閥應調整的開啟壓力。
安全閥在校驗裝置上所調整的整定壓力,實際上是調整到安全閥剛開啟時進口處的靜壓力(也稱冷態(tài)試驗差壓力),該壓力應包括對于背壓力和測試溫度的修正值。3.排放壓力:閥瓣達到規(guī)定開啟高度時的進口壓力。
排放壓力的上限需服從國家有關標準或規(guī)范的要求,這個上限值也稱為額定排放壓力。4.回座壓力:排放后閥瓣重新與閥座接觸,即開啟高度變?yōu)榱銜r的進口壓力。
5.啟閉壓差:整定壓力與回座壓力之差,通常用整定壓力的百分數(shù)來表示,只有當壓力很低時才用MPa表示。
6.背壓力:安全閥出口處壓力。
7.排放背壓力:由于介質通過安全閥流入排放系統(tǒng)而在閥出口處形成的壓力。
8.附加背壓力:安全閥動作前在閥出口處存在的壓力,該壓力是由其它壓力源在排放系統(tǒng)中引起的。
9.密封試驗壓力:進行密封試驗時的進口壓力,在該壓力下測量通過關閉件密封面的泄漏率。
10.開啟高度:閥瓣離開關閉位置的實際升程。安全閥校驗時,所需要的開啟高度,是指在排放壓力條件下的開啟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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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規(guī)201*版與1999版比較
引用TSGR0004-201*《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修訂情況綜述引用壓力容器標準問題解答
引用國家質檢總局領導答復壓力容器的問題⑷引用國家質檢總局領導答復壓力容器的問題⑶引用國家質檢總局領導答復壓力容器的問題⑵博主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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