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實踐調查報告范文
對家鄉(xiāng)農村精神文化生活現(xiàn)狀的調查
一、調查背景
當前,黨中央立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zhàn)略高度,做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zhàn)略部署,提出要培養(yǎng)新型農民,這就對農民的文化水平以及農村的文化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而在我的家鄉(xiāng),農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現(xiàn)狀如何呢?對此,我利用暑假時間,對此我對家鄉(xiāng)的幾個村莊農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進行了調查。在我家鄉(xiāng)的農村里,農民的生活情況基本上是相似的,因此這幾個村莊是整個地區(qū)農村社會的一個縮影,可以代表家鄉(xiāng)農村的整體狀況。
1.調查時間:201*年7月1號至201*年7月20號。
2.調查地點:云陽縣盤龍鎮(zhèn)旺龍村及附近幾個村莊:九龍,活龍村,青龍村,金龍村。
3.調查人:徐丁欽舒小紅馮大軍
4.調查方式:和朋友一起,我對自己所在的旺龍村進行了較為詳細的查訪和統(tǒng)計,而對附近的幾個村莊的調查主要是通過對一些親戚、朋友以及他們的家人進行個別詢問來進行及通過問卷的方式了解。
5.調查內容:分別對不同時期(從過去二十年來到現(xiàn)在的變化);不同年齡人群(老年人,中年人以及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方式和內容進行調查。
二、總體狀況及分析
總的來說,近幾年來,隨著國家對三農問題的重視力度不斷加大,農村的文化建設也在蓬勃地發(fā)展和繁榮,農民的文化生活也日益豐富化、多樣化。就我調查的范圍和人群來說,農民對當前的情況是基本滿意的,但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按時間來說
從近二十年來農民精神文化生活狀況的變化來看,經歷了先慢后快的發(fā)展過程。從上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由于改革開放的逐漸深入以及市場經濟的逐漸形成,農村的整體面貌有了很大改觀,但同時由于外來文化的沖擊,以及歷史原因所造成的父輩們自身文化素質過低、觀念落后,使得他們在受到外來文化沖擊時顯得猶豫、盲目以及不適應,農村里傳統(tǒng)的文化生活方式如:看大戲、聽說書、扭秧歌、祭祖等逐漸消失,農村文化陣地明顯萎縮,文化建設發(fā)展緩慢。從上世紀90年代后期到現(xiàn)在,這種情況開始逐漸好轉。80年左右出生的人開始成為農村家庭的家長,這些人大都受過初中文化教育,思想觀念和文化素質都有了很大提高,他們對各種新鮮事物感興趣,并且接受很快,于是,一度單調沉悶的農村文化生活逐漸變得豐富多樣,聽廣播、看電視、打撲克、搓麻將、看電影等文化娛樂活動得到廣泛接受和普及。
下面是我對1990年前的家百分比的調查及201*年我家鄉(xiāng)的家電普及百分比。
通過20年的發(fā)展,我家鄉(xiāng)的情況有了較大的變化,生活條件也逐步提高。到201*年我家鄉(xiāng)的生活水平有了突飛猛進的變化。洗面是對下在家鄉(xiāng)家電的調查:
2、按不同人群來說人們的生活方式和娛樂方式也有了較大變化
農村文化生活的主體30歲到45歲之間的成年人,不管是在村里還是自己家里,他們主導著文化活動的組織方式和進行的內容,他們的文化生活方式從19世紀到現(xiàn)在也有了極大的變化。
隨著人們的生活條件的逐步改善,村民的娛樂方式也隨只變化。下面是對當前家鄉(xiāng)人普遍的娛樂方式的調查,當然這也是我組調查的幾個村的一個縮影。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fā)展,生活中很多的弊端也隨之顯現(xiàn)了出來。從農村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整體來看缺乏指導、監(jiān)督和引導。比如我在調查鄰村的一個“黑網吧”時,發(fā)現(xiàn)近80%都是未成年人,而這些未成年的初中生和小學生幾乎全部是在玩電腦游戲或者聊QQ。電腦\\和網絡本來是一種現(xiàn)代文明的傳播工具,而如果缺乏來自社會、學校和家庭的管理和指導,使孩子們整日沉迷在游戲或聊天的虛擬世界里,勢必會影響他們的學業(yè),甚至毒害他們的身心健康。然而,老年人卻是一個比較容易被忽略的群體,他們的文化生活相較于其他年齡的人群顯得相對貧乏,在我所調查的這些農村里針對老年人的文化活動太少太少,原因主要是缺乏組織。
三、當前存在的問題
當前農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主流是健康、向上的,但也存在著一些令人擔憂的問題,主要是:
1、賭博嚴重
在我這次調查的幾個村莊里,有近30%的農民在打撲克、搓麻將的時候賭過錢,雖然數額不大,一般都是一元、兩元,并且按這些農民所說,“如果不來點小意思,就找不到人跟你玩”,F(xiàn)在村里的一些雜貨店里大多都買有自動洗麻將的機器供人們來大麻將,自己從中收取費用。這種風氣必須加以遏制,阻止其擴散蔓延。
2、迷信活動
在這次調查中我發(fā)現(xiàn)一個值得注意的現(xiàn)象,我調查的村莊全部是漢族,有近10%的家庭信仰基督教,由于農村傳統(tǒng)文化的根深蒂固,使得基督教在當地農村的傳播。為了吸納更多的教徒,向文化水平不高的村民宣揚一些迷信思想,比如:“信基督者得病可以不用打針吃藥,有主保佑病就能好”等,這已經帶有很深的迷信色彩了。如果不加以整治任由其在人民面前傳播,后果將不堪設想。
3、部分農民的參與熱情不夠
有些農民仍然只注重掙錢,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而忽視自身的精神文化生活,對群體文化活動熱情不高,參與較少。
四、幾點建議
以上是我所調查的家鄉(xiāng)農村農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基本情況,通過這次調查,我認為家鄉(xiāng)農民對目前的現(xiàn)狀是基本滿意的,農村的文化活動是豐富多彩也是農民喜聞樂見的。但目前的現(xiàn)狀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還不適應,存在著一些差距,需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
對此我提出幾點建議:
1、加強硬件建設。
就目前的經濟情況來看,家鄉(xiāng)的農村鄉(xiāng)鎮(zhèn)有能力來建設一些公共文化場所,如:農家書屋,健身的器材和場地,放映廳等。使村民的生活豐富多彩。
2、重視對農民的文化教育。
上級部門應多開展一些“送文化下鄉(xiāng)”活動,并且應該針對農民需求,豐富“送文化”的形式和內容,提高他們的文化素質,更新他們的思想觀念。
3、加強農村學校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學校的硬件設施設備。
是農村的學生也能享受城市化的教育條件。而不能因為是鄉(xiāng)村學校就不加配制應有的教學器件。還應提高鄉(xiāng)村教師的知識水平和道德水平,使農村的孩子能得到良好的教育,真正地學到文化知識,提高文化素質,這必將對未來農村的發(fā)展有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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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家庭暴力的調查報告
09法學系葉學莉(201*年9月)
一、家庭暴力的基本情況
通過社區(qū)座談、問卷調查、上門約訪等方式就家庭暴力問題進行了調查。一是有歧視傾向的惡性辱罵,經常批評或詆毀使其在眾人面前難堪的有68人;二是受到伴侶經濟控制的有12人;三是利用發(fā)怒或“發(fā)脾氣”要挾你去做他要你做的事情有73人;四是不允許跟親人或朋友交往,或惡意攻擊你的家人或朋友的44人;五是遭遇肉體暴力現(xiàn)象較為嚴重,其中沖突中遭毆打的有36人;六是毀壞個人財產或亂仍東西的有83人;七是威脅傷害你,你的孩子,寵物,家庭成員,朋友或他自己的有22人;八是逼迫你在不情愿的情況下與他發(fā)生性行為的有19人。
二、家庭暴力的主要特點
通過調查,我們發(fā)現(xiàn)由于家庭暴力多發(fā)生在家庭的內部,受害者往往無力或不愿公開,加之公眾的漠視和司法機關的介入不夠,從而使家庭暴力與發(fā)生在社會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隱蔽性,復雜性和持久性。主要表現(xiàn)為以下五大特點:
一是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違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為發(fā)生在具有血緣關系和婚姻關系的家庭成員之間,正是家庭成員之間的血緣關系和婚姻關系,使得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為具有隱蔽的特點,也使得人們對于家庭暴力的態(tài)度同對
于其他暴力行為的態(tài)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認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動機,對家庭成員實施的暴力不屬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為妻子的婚外戀而對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對子女的肉體懲罰等。筆者認為這是一種誤解,我們反對家庭暴力,是因為暴力行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員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的各種矛盾和沖突,可以通過不同的手段來進行解決和救濟,但是決不能訴諸暴力的手段,否則就具有違法性。
二是施暴者多為丈夫。根據我們調查統(tǒng)計,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對妻子實施暴力的占絕大多數,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以上是女性。
三是家庭暴力具有隱蔽性。從調調查情況看,大多數受害人認為,家庭暴力系個人隱私,“家丑不可外揚”,如果反映到司法機關,會使家庭矛盾激化,影響婚姻和家庭的穩(wěn)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態(tài)度。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家庭暴力行為除殺人和重傷外,司法機關大多作為自訴案件處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機關介入處理的較少。
四是家庭暴力具有復雜性。由于家庭內部關系的復雜性導致了家庭暴力發(fā)生的原因、實施的手段、產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復雜性。
五是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通過對已暴露的家庭暴力進行分析,我們能夠發(fā)現(xiàn)這類案件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家庭暴力實施的時間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對家庭暴力無力反抗或不愿公開,導致實施暴力行為者更加為所欲為,長時間地
對受害者施暴。
三、導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在調查問卷中,我們經過認真分析后認為產生家庭暴力大致有以下原因:
一是沒有經濟地位是產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女人沒有了經濟地位,就成為男人的附屬,男人在家庭中就有了絕對的權威,這種沒有制約的權利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膨脹,男人為金錢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發(fā)泄給女人。因為女人沒有為其直接創(chuàng)造價值,而女人在社會生活中為孩子,為丈夫,為家庭同樣也盡到了撫養(yǎng),贍養(yǎng)的義務,女人也感覺不公平,于是處理不好兩者的矛盾就會發(fā)生家庭暴力。
二是大男子主義加上女人的軟弱是產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在傳統(tǒng)的家庭教育中,男人是一家之主,封建的“三從四德”等封建思想觀念根深蒂固,男人不可動搖的地位滋長了男人的霸氣。女人的軟弱,體現(xiàn)在幾個方面:在家庭中缺少決策意識;封建的男尊女卑意識;整天忙于家務不愿參與社會的意識;對男人的錯誤經常采取遷就的方法。久而久之,男人的大男子意識加上女人的軟弱給家庭暴力提供了一個滋生的土壤。
三是社會環(huán)境的污染是產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一些人由于受社會不良風氣的負面影響而失去道德倫理,貪圖享樂,追求金錢和美色,在外包“二奶”,養(yǎng)情婦,對婚姻和家庭毫無責任感,最終導致夫妻關系惡化,反目成仇。
四是基層社會防范控制乏力。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庭內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預也難以解決,即所謂
“清官難斷家務事”,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從而助長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長。
五是施暴者的文化教育水平低、素質差。一些人存在著“打是親,罵是愛”錯誤認識和生活陋習,形成不把施暴“當回事兒”的心理疾病以及性格缺陷。
四、家庭暴力的危害
一是家庭暴力侵犯婦女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因男性體力上的優(yōu)勢,家庭暴力一旦發(fā)生,輕則表皮紅腫發(fā)青,重則致殘、重傷,甚至是鬧出人命,嚴重損傷婦女的身體健康。身體上的損傷是外在的,家庭暴力還伴隨著對婦女的精神摧殘,精神的創(chuàng)傷往往比身體上的創(chuàng)傷更難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婦女長期生活在恐怖、緊張的氣氛中,心里充滿了恐懼與悲哀,在一定程度上喪失自信和自尊,導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當的解脫途徑的情況下,她們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殺等消極反抗方式。
二是家庭暴力破壞婚姻家庭。美滿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經營,是建立在溝通協(xié)調基礎上。家庭矛盾一旦演變成家庭暴力,這種和諧也就失去了平衡,雙方關系轉變成施暴者和受害者的關系,夫妻感情必然會出現(xiàn)裂痕,即使受害婦女可能還愛著丈夫,但是她們最容易想到和選擇的方式就是通過離婚來擺脫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是導致離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家庭暴力嚴重危害社會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家庭暴力時常被人們認為是“兩口子”的事而坐視不管,但事實上因家庭暴力導致妻子傷殘或死亡的事件屢見不鮮,這本身就是一種
違法犯罪的行為。對受害者來說,當虐待超過了她們肉體、精神的承受能力時,她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采取“以牙還牙、以暴制暴”報復手段,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從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變成了害人者。有資料表明:我國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另一方面,婦女作為社會中的一員,也是物質生活的創(chuàng)造者。而那些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在其人身權利、生命、人格、尊嚴等這些做人最基本的權利都被暴力所侵害、所剝奪的情況下,在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的情況下,又如何能夠全身心地投入到社會生產、發(fā)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僅嚴重侵害了受害婦女的人身權利,而且影響了她們參與社會生產的積極性,從這個意義上講,也直接間接地阻礙了社會的發(fā)展。
四是家庭暴力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在一個充滿暴力、充斥吵罵、怨恨和悲憤的家庭中成長的子女,其生理、心靈上必然會受到較大的傷害,大多數患有恐懼、焦慮、孤獨、自卑、不相信任何人等心理障礙,對家庭和婚姻缺乏安全感,對父母失去尊敬,影響其學習生活。長大后有暴力傾向的比其他孩子比例要高的多,有的甚至會有厭世心理,結果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斷上升,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五、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主要對策
家庭暴力是一個社會問題,要從根本上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必須全社會共同努力,提高認識,加大措施,完善立法,形成有效機制和網絡,才可達到標本兼治。
一是加大《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
學習宣傳。教育廣大婦女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增強法律保護意識,并能用法保護自己的權益,在社會中有弘揚“自尊、自信、自強、自愛”的精神,在社會的大舞臺中不斷地提升在家庭中的地位。
二是加強家庭美德建設,規(guī)范社會秩序,凈化社會空氣,掃除各類色情服務。加強公民基本道德規(guī)范的教育,廣泛開展“五好文明家庭”創(chuàng)建活動和“好媳婦、好丈夫”等優(yōu)秀家庭角色的評選活動,引導家庭成員科學調適家庭關系,增強科學文化和道德修養(yǎng),提升家庭的文明程度。
三是加強對家庭暴力的懲治力度。我國現(xiàn)行法律對于家庭暴力的處。只是在《婚姻法》中有所規(guī)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guī)定予以行政處罰”。顯然,對于實施家庭暴力只按照治安管理規(guī)定處罰是十分不夠的,特別是受害者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由于證據不足或取證困難而不得不妥協(xié)時,使人感到法律的無力。雖然刑法中有對虐待家庭成員行為的處罰規(guī)定,但還不能完全適應家庭暴力問題。因此,盡快對家庭暴力行為進行立法顯得十分必要和緊迫。
總之,家庭暴力問題的解決是全社會的共同職責,需要全社會的關心和支持,各級政府組織和社會團體均應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把消除家庭暴力,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當作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來抓,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制止家庭暴力的發(fā)生,促進社會和家庭的文明進步和婦女權益的保障,實現(xiàn)真正意義上的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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