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201*年綜治聯系點工作總結
**市**局
201*年綜治聯系點工作匯報
市**局與建設聯系點**鎮(zhèn)牛軛嶺村二○一○年平安建設年度工作,嚴格按照**市政府綜治會議精神,成立了綜治領導小組,制定了綜治工作方案,并在牛軛嶺村建立了綜治工作聯系點,綜治成員定期到牛軛嶺村指導、協(xié)調和督促抓好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推動了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幫助該村進一步健立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以村干部為主成立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書記任組長,會計、主任任副組長,部分村民為成員;成立村調解委員會,并制訂出相關的責任制度,十一月份同村干部簽定了護林防火責任狀、護林防火安全責任書、護林防火弱智人員督促責任卡。
二、加強綜治和法制知識宣傳,提高群眾法律意識
綜治成員定期到聯系點組織他們學習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若干意見、工作綱要、實施辦法,并分發(fā)宣傳材料進行學習、培訓,著力組織學習“五五”普法讀本、《行政許可法》、《森林法》、《護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林業(yè)政策及國家基本法律知識,深入宣傳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加強依法維權、依法信訪的宣傳教育,不斷拓展廣大林農了解和掌握解決矛盾糾紛、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途徑,為其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增加法律知識。在該村散發(fā)護林防火宣傳掛歷300份,刷寫護林防火宣傳標語
十余條,交通路口張貼禁止采伐天然林通告。這樣使得群眾受到了法制教育,提高了群眾的法律意識、護林意識、防火意識。在201*年里該村沒有發(fā)生一起刑事案件。
三、及時化解該村不穩(wěn)定因素
1、深入調查過細工作,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綜法成員經常深入到群眾中去認真排查,發(fā)現問題提前介入調處解決,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協(xié)助鄉(xiāng)、村干部調解山林糾紛五起。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率達100%,人民群眾的滿意大大提高,該村201*年無重大案件發(fā)生,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維持了社會穩(wěn)定。
2、協(xié)助該村解決行路難問題。我局由局長帶隊組成四個人的工作班子,與村委會干部一起認真分析當前該村所面臨的困難,認為當前最需解決的問題是“行路難”,也是當前該村較大的交通安全隱患問題,為此我局在單位條件十分困難、辦公經費嚴重不足的情況下,仍然擠出部分資金維修500米村級公路,真正解決了該村行路難的問題。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擴展閱讀:201*年司法局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情況工作匯報
201*年田東縣司法局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
理情況工作匯報
今年,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領導及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具體指導下,我局緊緊圍繞“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大局,認真貫徹區(qū)司法廳提出的“抓班子,帶隊伍,促改革,強基層,創(chuàng)亮點,保穩(wěn)定”的工作思路,以服務大眾、增進團結、促進穩(wěn)定、推進依法治縣為工作的出發(fā)點和歸宿點,狠抓司法行政各項工作,使司法行政在維護我縣的社會和諧與穩(wěn)定,促進我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用得于充分發(fā)揮。現將我局今年社會綜治工作總結如下:
一、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
我局以“弘揚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識,共建和諧社會”為主題,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活動45場(次)、印發(fā)宣傳資料35000多份、錄音廣播宣傳累計約95多個小時、解答法律咨詢650人(次);通過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
1、部門聯動,開展行業(yè)法律法規(guī)法制宣傳活動。今年來,我局與縣法制辦、縣總工會、縣殘聯、縣工商局、縣綜治辦等部門聯動,共同開展部門法宣傳行動,積極參與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參加3〃8”維權周、“3〃15”消費者權益日、“6〃5”世界環(huán)境日、“6〃25”禁毒日、“6〃26”土地日等專題法制宣傳活動,通過一系列的法律宣傳活動,提高了公民的法律素質,增強了公民的守法用法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這些活動中,出動宣傳車95車
(次),發(fā)放法律知識傳單1201*多份,張貼橫額標語7幅,錄音廣播30個小時,受教育人數38000多人(次)。
2、深化學校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質。按照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綜治辦共青團中央《關于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中小學校法制教育指導綱要》以及中央、自治區(qū)、市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我縣立足于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方式開展“法律進學!被顒,深化依法治校,切實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一年來,我局深入全縣各中小學校開展法制課42次,受教育師生達35000多人。
3、創(chuàng)建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聯系點,打造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新亮點。
今年自治區(qū)黨委辦公廳、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確定我縣祥周鎮(zhèn)中平村為自治區(qū)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聯系點。我局以此為契機,進一步開展創(chuàng)建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聯系點工作。把該項工作打造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亮點。
為把聯系點學法用法工作抓出經驗,抓出成效。我們著重抓好“十個一”的工作。即:(1)在村或者屯制作一個法律宣傳欄。(2)在村建立一個法律服務室。定期派出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為村民提供法律咨詢等法律服務,調解矛盾糾紛。(3)每個自然屯創(chuàng)建一戶普法中心戶。作為在農村宣傳法律的骨干。(4)開設一個法制學校。在村部開設法制學校,定期或不定期為村干、普法中心戶和村民開設法律知識講座。(5)為每戶送上一本法律通俗讀本。(6)每個農戶培養(yǎng)一名法律明白人。(7)每村每年組織一場法制宣傳文藝演出。(8)每村開展一次農民學法用法經驗座談會。(9)每個
自然屯訂閱一份法制報紙或刊物。(10)給農戶送一句溫馨的法制警醒格言。
通過這“十個一”的工作,聯系點農民法律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依法辦事、依法治村的能力得到進一步增強。為全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了示范和榜樣。
4、加強監(jiān)督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為全縣提供優(yōu)質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促進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一年來,我縣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chuàng)新,以規(guī)范化、制度化建設為核心,加強對法援中心、公證處、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的監(jiān)督管理力度,加強對法律事務從業(yè)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教育,嚴格查處違反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人行為,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了辦案質量,為全縣提供優(yōu)質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促進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5、圍繞中心工作開展法律宣傳。
法制宣傳教育為黨政中心工作服務,這是我們一貫遵循的原則,把法律宣傳放在一切中心工作的前面,充分挖掘法制宣傳資源,通過多種渠道把與中心工作性質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提前送到中心工作的最前沿。如:采取“五個一”宣傳方法服務礦山綜合整治工作大局。3月份以來,我縣保持礦山整治高壓態(tài)勢,全面遏制非法盜采礦產行為。我局全體干部職工保持高漲的工作熱情,始終堅持在整治工作的第一線,采取“五個一”的法制宣傳工作方法(即:一輛宣傳車、一張宣傳資料、一本法律宣傳小冊子、一個喇叭、一支法律宣傳隊伍)使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有聲有色,特別是針對江城鎮(zhèn)那蒙村洞蒙屯后山坡因非法盜采錳礦造成山體滑坡隱患,我
局派出21名干警開展法制宣傳和避災搶險工作,有力配合全縣綜合整治工作。
一年來,為全縣礦山整治、“三大糾紛”專項治理、企業(yè)與周邊群眾糾紛的調處、新企業(yè)落戶田東的征地建設等10多項中心工作提供優(yōu)質的法律宣傳服務,為田東的經濟發(fā)展和社會和諧穩(wěn)定營造良好的法制環(huán)境。在這些宣傳活動中,共開展法律咨詢活動暨法制圖片展22次,開設法制講座場12(次),張掛橫額標語20多幅(次),張貼法制標語150條,錄音廣播達40多個小時,分發(fā)法律知識傳單2201*多張,解答法律法規(guī)咨詢250多人(次),接受教育人數達10萬多人。
二、創(chuàng)新方法,完善措施,強力推進人民調解工作1、建立和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建立崗位責任制度、學習例會制度、工作匯報制度、糾紛信息報告制度、糾紛排查調解制度、重大疑難糾紛集體討論制度、預防糾紛激化制度、文書檔案管理制度、統(tǒng)計制度和考評制度。
2、完善工作臺賬。鄉(xiāng)鎮(zhèn)調委會建立糾紛排查登記簿、受理糾紛登記簿、調處糾紛登記簿、回訪登記簿、來信來訪登記簿、法制宣傳登記簿、法律服務登記簿等。村級調委會建立糾紛排查登記簿,糾紛受理登記簿,口頭調解登記簿等。
3、全面啟動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今年4月22日,平馬鎮(zhèn)人民調解員培訓班開班,當天參加培訓的人民調解員有61名,繼這之后又有三個鄉(xiāng)鎮(zhèn)開班,標志著我局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全面啟動。
人民調解工作在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wěn)定中發(fā)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今年是人民調解加強年,我局班子領導下決心利用兩個月時間投入十萬元經費,對全縣
十個鄉(xiāng)鎮(zhèn)的全體人民調解員進行輪訓,培訓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開展人民調解規(guī)范化建設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人民調解工作的調解程序;三是調解方法與技巧;四是調解文書規(guī)范制作;五是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六是組織學習與農村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知識。
通過強化培訓,進一步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yè)務知識和工作能力,有效預防和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糾紛,實現人民群眾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和自我約束。
4、積極開展人民調解員隊伍普查工作。為全面掌握和了解人民調解員隊伍的狀況,我縣對177個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人員進行普查、審核、登記備案。據統(tǒng)計,目前共有調解人員1132人,其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122人,初中以下481人;年齡在60歲以上13人,30歲以下62人;村兩委干部876人,共產黨員980人。人民調解員均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
5、開展民間糾紛排查、調解工作。今年來,統(tǒng)一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71次,共排查調解民間糾紛886件,調解886件,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821件,調解成功率92%。其中在6-8月“矛盾糾紛百日大排查大調解活動”中,排查調解243件,調結232件,調結率為95.47%。調處群體性糾紛7件,防止群體性上訪2次。我們還根據案件難易分別立卷當檔,簡單案件填寫《民間糾紛受理調解登記表》進行登記,真正做到底數清、臺帳明。
6、落實人民調解調解指導經費、調委會補助經費、調解員補助經費等保障工作。根據自治區(qū)財政廳、司法廳關于轉
發(fā)《財政部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的意
見》規(guī)定,我縣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經費擬按全
縣人均0.2元/年的標準;鄉(xiāng)鎮(zhèn)司法所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經費擬按0.8萬元/年;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按0.5萬元/年撥付;村、居(社區(qū))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按1000元/年撥付;村(社區(qū))人民調解委員會,擬按主任每月50元;副主任每月40元;委員每月30元撥付;調解結案小糾紛每件30元;調解結案中糾紛每件200元;調解結案大糾紛每件500元/件進行撥付?h財政局每年預算落實上述保障經費40萬元。
7、拓寬調解面,建立行業(yè)、企業(yè)調解組織。我們對照市司法局《人民調解示范縣標準》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積極指導國土資源、藥品監(jiān)督、衛(wèi)生、教育、環(huán)保、公安交警、勞動等縣直部門建立行業(yè)性調解委員會,并拓寬到要求駐縣
廠礦、企業(yè)中的中直、區(qū)直、市直等有300人以上員工的企業(yè)單位建立調解委員會。目前,已建立行業(yè)調解委員會11個,企業(yè)調解委員會5個,有效化解了行業(yè)、企業(yè)中的矛盾糾紛。
三、認真開展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維護社會穩(wěn)
定“兩勞”回歸人員是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因素,做好這一特殊群體的安幫教工作,對維護社會穩(wěn)定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此,我局認真開展刑釋解教人員安幫教工作。一是對刑釋解教人員的檔案實行規(guī)范化管理。做到無漏錯、無脫管,情況清、底子明,幫教到位、管理到位。二是落實各項安幫教措施,對“兩勞”回歸人員進行走訪,及時掌握其動態(tài),確保我縣的重新違法犯罪率控制在百分之三以內。三是拓寬安渠道,加強就業(yè)指導,通過科學有效的管
理,把各級幫教網絡管理搞活,建立安幫教點,力爭做到安幫教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網絡化。今年來,我縣共有刑釋解教人員212人,其中刑釋(包括假釋)202人,解教10人,落實幫教人員320人,幫教率100%,安率100%,無重新違法犯罪。
四、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情況
本年度,我縣法律援助中心在上級領導正確領導下,學習和貫徹自治區(qū)《法律援助條例》,加大法律援助宣傳力度,繼續(xù)開展“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和諧社會”主題實踐活動,營造全社會積極參與法律援助的良好氛圍,加強監(jiān)督管理力度,確保辦案質量,增加辦案數量,截至今年11月份,共立案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6件,其中刑事案件14件,民事案件112件,幫助未成年人18人,老年人5人,農民工40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200多人次,擴大了法律援助的覆蓋面,切實解決了困難群眾打官司男的問題,為促進我縣和諧穩(wěn)定作出貢獻。
五、加強管理優(yōu)化服務,法律服務水平有新提高今年來,我局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chuàng)新,以規(guī)范化、制度化建設為核心,加強對法律服務所的監(jiān)督管理力度,加強對法律事務從業(yè)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教育,嚴格查處違反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人行為,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了辦案質量,為全縣提供優(yōu)質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促進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今年來,基層法律服務所擔任法律顧問25家,其中鄉(xiāng)鎮(zhèn)政府、事業(yè)單位、村委會法律顧問17家,各類企業(yè)和經濟組織1家;代理訴訟事務24件;代理非訴訟事務11件;解答
法律咨詢441人(次);處理家庭鄰里糾紛2件;辦理法律援助8件;參與司法行政工作55人(次),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8.9萬元。
五、存在問題和今后努力方向
我縣今年普法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
1、對法律宣傳工作不夠重視,普法工作開展困難重重。(一)思想認識有待提高。少數鄉(xiāng)(鎮(zhèn))、部門和單位認為普法工作不是硬性工作,抓經濟才是頭等大事;有的甚至認為普法依法治理只是依法治縣辦的事。所以不抓好經常性工作,只在檢查時,才突擊性地應付了事。
(二)工作發(fā)展不平衡。一是鄉(xiāng)(鎮(zhèn))部門認識的差異,使得工作的措施投入效果出現不平衡;另一個問題是在工作領域上也存在不平衡。重點抓了法律六進,但對留守兒童、農民工、流動人口和私營企業(yè)的普法教育的力度、投入、方法措施不足。
(三)研究創(chuàng)新工作有待加強。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如何創(chuàng)新,如何適應新形勢,我們研究太少,辦法不多。
(四)普法隊伍素質有待提高。主要是農村普法依法治理隊伍素質普遍偏低。
(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激勵機制仍然不健全不完善。做得好壞,沒有嚴明的獎懲機制,難以調動普法及依法治理成員單位及工作者的積極性。
2、人民調解委員會經費保障有待加強。人民調解委員會沒有專項經費,村級調委會調解人員的待遇得不到落實,導致對調委會及調解員沒有形成系統(tǒng)的培訓,大多數鄉(xiāng)鎮(zhèn)只能通過
以會代訓的辦法培訓人民調解員,培訓效果很不明顯,影響了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民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正常開展。
3、安幫教經費有待落實?h刑釋解教人員安幫教辦公室未落實專項辦公經費,缺少辦公設備,檔案的安全、保密性得不到保障。
4、法律援助中心軟硬件設施有待完善。法律援助中心基礎建設、人員編制、辦公面積、辦公設備等方面還達不到上級的要求,經費有限,缺乏交通工具,影響辦案效率。
今后,我們將發(fā)揚成績,努力解決存在的問題,攻堅克難,以全新的姿態(tài)和飽滿的工作熱情投入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為創(chuàng)建中國西部強縣和科學發(fā)展先進縣作出更大的貢獻
田東縣司法局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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