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工作的總結和思考
對我院工程造價工作的總結和思考
(設計院概預算副總****)
201*年以來,根據(jù)院工作安排,我負責院概預算校審工作。現(xiàn)對此項工作做以總結。工程概預算是工程設計的一個重要組織部分,是工程重要性和結構設計在經濟上的具體體現(xiàn)。過去由于受計劃經濟制約和對工程經濟的認識不夠,只講求工程投資多少,所以也稱工程概預算,現(xiàn)在隨著經濟發(fā)展和深入,工程概預算也相應增加了經濟評價和效益分析部分,故改稱工程造價。目前國家關于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的不斷加強及我院工程設計范圍的擴大和延伸,各級政府對工程造價要求越來越高,審查時越來越嚴格和細致。但從多年工程造價審查工作來看,我院的工程造價工作仍存在不少的問題。
一、總體上對工程造價工作不重視,其反映在以下方面
1、由于長時間形成的觀念,大部分人特別是項目負責認為工程造價只是設計工作的附屬部分,相對于結構設計比較簡單,有較固定的編制辦法和定額子目,會照般類似工程格式即可完成,其實要作好工程造價并不容易,它對人員素質要求很高,不但要具有較高的工程設計方面知識,清楚結構設計,還要有相應的施工經驗,安排并理順工序及施工組織,并要有經濟方面的知識,完成相應的經濟評價和效益分析。
2、許多人也認為工程造價不難,是因為沒有深入進去和認真編制,其主要是沒區(qū)分清楚各設計階段具體要求,加上原來我院的主要工程是堤防和河道工程,相對工序少,施工簡單,并有類似工程格式,但隨著引調水、水庫及水電站、橡膠壩等項目的展開,編制工程造價的難度進一步加大,不是
一般人員可完成并作好的。
3、我院絕大部分人員整體水平低,且沒有實際施工經驗,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劃分的工序與設計部分出現(xiàn)不銜接、甚至有遺漏和重復情況。大多設計及造價編制人對自己的工作部分了解較多,而對相關的部分了解很少,使造價和設計工作人為的不銜接。
上述情況根本在于都沒有認識到造價是工程設計的最終體現(xiàn),沒有認識到設計個環(huán)節(jié)的浪費其實是最大的、看不見的浪費。加上現(xiàn)在項目都將安全性放在首位,且大部分都有地方配套資金,故委托單位多有意讓編制時多列和估計資金等外部原因,使得上述情況沒有改變,并有加大情況。
二、造成我院造價工作水平低的原因很多,體現(xiàn)在設計工程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上
1、設計準備階段:由于項目負責對造價工作的認識差異,故在設計準備階段對造價方面從沒提出要求,現(xiàn)場查勘時也無造價編制人參加,有關工程的社經情況、材料產地及運距和原價,施工道路情況均沒有實際調查和了解,缺少第一手和最基礎的資料。
2、設計階段:由于項目負責及主要設計人員主要忙于自己的內容,對造價要求項目劃分、工種序配合及工序銜接情況考慮少,提交的工程量清單因人因水平而差別較大,加上校核工作不認真,多出現(xiàn)工程量遺漏和重復情況。
3、造價編制階段;很多造價編制人從沒參與設計,不了解設計內容,更無判斷工程量和工序、機械組合的合理程度,只是按設計人員提交工程量編制造價,造成未能真實反映工程建設的情況。
4、成果校審階段:大多項目到該階段所剩時間無幾,匆忙送來要求很
短時間進行校核和審查,對校審出的問題好改的即改,有些大的或者難改的問題或以委托單位要求、或以項目負責人確定的、或以無資料等原因而不改,校審人只能遷就,否則影響項目出案和同志之間情感。甚至出現(xiàn)設計報告還沒校審而工程造價已經完成要出案的情況。
4、設計審查后階段:我院的許多項目已經省廳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審查,但參加審查會的人員從沒有對有關工程造價方面的意見進行匯總、反思及院內相互溝通,造成下次類似項目仍犯原來的錯誤。甚至出現(xiàn)新問題。按院要求應在項目完成后對個人完成的工作應有個總結,但實際看。許多項目的總結空洞不具體,對以后的設計沒有指導和借作用。
個人認為:造價工作水平低的原因主要是:1、基礎工作未作,使許多指標缺少合理的依據(jù);2、沒有執(zhí)行院內的相關文件及規(guī)定,個人一做完即送校審,存在許多自己都能發(fā)現(xiàn)的低級錯誤。3、工作過程中責任心不強,得過且過,應付工作,只關心任務是否完成,而沒做一個提高一步的思想。
三、我院造價工作存在的常見問題
工程造價文件多作為單行本上報審批,特別是單價編制量大,盡是相互關聯(lián)的數(shù)字,所以編制工程造價是一項較繁雜、瑣碎的工作,既需要耐心和思考,又需要具有工程設計、施工和經濟等方面的知識。從多年工程造價審查工作和個人水平來看,我院的工程造價工作存在常見問題有:
1、造價編制人對現(xiàn)場實際情況和設計過程不清楚,在編制說明中不知道應反映那些內容,有時照抄大片無關的文字,但無有編制辦法規(guī)定的內容和指標,該詳細說明的部分過于簡單,有些缺少相關內容。如:工程規(guī)模、主要工程布形式、資金籌措方案及水保環(huán)評部分,工程效益等,占地只有總數(shù)和一個標準,而無土地類別和占用標準的計算過程。只要總用工人數(shù),
而無施工平均人數(shù)和高峰人數(shù),且與施工工期和工棚倉庫面積不相關。
2、分部分項工程劃分不按工程部位和常規(guī)施工要求進行,隨意性大,前后的分部分項工程名稱不統(tǒng)一,工序多沒考慮前后銜接,機械組合及土石方工程量平衡問題多。
如前面的編制說明和分項工程投資及概預算表中的分部分項工程常是不統(tǒng)一,概預算表中、單價匯總表和分析表中名稱不統(tǒng)一又無相應說明,機械組合不配套,甚至同一工程出現(xiàn)拖拉機、5噸和8噸汽車都參與運輸?shù)模还こ滩煌瑓^(qū)段甚至同一區(qū)段沒有相應的工程量平衡,挖的量全棄,再按填方量外運土填筑,拆除部分很少考慮利用。
3、有些子目選取不符合施工組織設計及可能的施工實際,不同人員完成的材料原價也有差異。
由于結構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和造價編制一般是由三個人完成、由兩個人校審,相互之間沒有交叉和溝通,有些子目選取不符合施工組織設計及可能的施工實際。如:出現(xiàn)人工壓實砂礫料及壓實上萬方土的情況,這在實際施工中是難以實現(xiàn)的,也是不經濟的。
也由于定額編制問題,省頒定額雖項目劃分細,但仍有些子目沒有具體說明,如:人工挖基土的不同范圍、小量及邊角部位壓實機械、地質和定額中對土類的劃分,工作區(qū)范圍等不甚清楚,使得造價編制人對定額理解有差異,難以說出明確的標準,具體操作也因人因地不同。
由于沒有實際調查,不同的編制人多根據(jù)委托方口頭說的材料原價進行造價編制,造成我院同期完成項目的材料原價也有差異,和現(xiàn)行市場實際不協(xié)調。
4、臨時工程問題較多
由于編制辦法中已明確各部分要求,而實際中很少有具體設計內容,該部分又和實際情況聯(lián)系密切,處理起來較困難。曾出現(xiàn)一個支流治理工程,工程總投資近3000萬元,而臨時工程投資約300萬元,占總投資的10%,但僅施工圍堰的修建和拆除及排水即占220萬元,其他臨時工程45萬元,讓人感到工程投資比例不合理。
另外有的工程的施工道路太長,和實際工程程度不協(xié)調。5、費用部分問題集中在占地上,
由于各種工程性質的差異,現(xiàn)在的堤防加培和淤背項目,由于占地量大,且占用的多是群眾的耕地,故賠償標準高,造成費用部分投資過大。有個項目的建筑工程投資僅占工程總投資的52%,使讓人感到該工程在經濟是不合理的。
6、水保環(huán)評及工程占壓部分的校審
目前院內項目的水保環(huán)評部分、及大中型工程的工程占壓部分由專人編制章節(jié),執(zhí)行相應的編制辦法和費用標準,并列在設計報告中,由設計人員和項目設總隨著設計報告進行校審,不知道是否有該部分的校審證據(jù),個人沒有見到。
7、造價編制人員安排及資格
目前院內有造價編制資格的人員多個,但常做造價編制的2人(續(xù)彩虹和程麗榮),另有2人(段艷艷和徐進,但無編制資格)。隨著國家及我省對造價管理的加強,已提出無編制資格的人員不能編制造價的要求,且院內規(guī)定也明確不同的人員只能編制不同設計深度的工程造價,但概算組安排造價編制人時從沒有考慮人員的資格和實際能力,這須引起我院和概算組的重視。
四、對我院造價工作存在問題的看法和建議
1、建議院內做一些工作,使無編制資格、又常做造價編制的人員有具有資格。
2、是否考慮編制人員的能力,明確分三級編制造價:如劃分簡單項目施工圖預算、復雜項目的施工圖預算和簡單項目的概算、復雜項目的的概算和估算。
3、加強校審工作。應明確:
①項目負責和施組設計人應參加工程造價的校核,以和設計報告的內容相結合及統(tǒng)一。
②對造價部分校審意見認識不統(tǒng)一,由總工明確修改與否,不要在校審單上留下不改的記錄,
③水保環(huán)評及工程占壓部分的校審也應留下相應記錄。4、其他
①在現(xiàn)場查勘時應要求編制人員現(xiàn)場了解編制造價所需的基礎資料,并整理成記錄。
②要求造價編制人完善相應的計算過程,并隨文件進行校審。③委托方提供的數(shù)據(jù)和要求應有證據(jù)。
④概算組應根據(jù)市場變化,每季度整理一個材料基本價格,供有關人員使用,避免各自為政的不統(tǒng)一情況。
⑤對渭河沿岸的石砂場進行一次實際調查,確定石格和運距。5、是否能組織造價編制人員的培訓及參觀工程施工現(xiàn)場,提高編制人員的工作水平。
201*年11月15日
擴展閱讀:對加強工程造價監(jiān)管工作的思考與實踐
對加強工程造價監(jiān)管工作的思考與實踐
李洪林唐偉
簡介:本文闡述了云南省建設廳標準定額處在加強工程造價監(jiān)管工作過程中的一些思考和做法,介紹了以“三價備案”制度和造價糾紛、定額解釋聽證制度為核心的“陽光造價”管理體系的建設情況,以及在執(zhí)行這些制度過程中取得的成果和發(fā)現(xiàn)的問題。關鍵字:工程造價監(jiān)管工作思考實踐
近年來,投資的增加、市場的驅動為工程建設事業(yè)的發(fā)展提供了活躍的空間,然而改革的激流中,也難免出現(xiàn)新的矛盾和困難。就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而言,“三超”現(xiàn)象(即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結算超預算)長期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投資效益偏低的狀況普遍存在,與此同時,盲目片面的追求低造價,又引發(fā)惡性競爭、偷工減料,損害了建設各方的利益。如何建立起一套與云南省經濟發(fā)展相適應的工程造價監(jiān)管體系,成為當前行業(yè)管理部門亟待研究解決的重大課題。201*年初,云南省建設廳標準定額處提出了構建“陽光造價”體系的設想,對建立全過程的工程造價監(jiān)管體系進行了嘗試,在取得實際成果的同時,也發(fā)現(xiàn)了新的問題。借參加本次研討會的機會,我們把在構建“陽光造價”管理體系過程中的一些想法和做法歸納成本文,希望通過和各位同行的交流探討,起到拋磚引玉的效果,共同做好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一、“陽光造價”管理體系概念的提出
“陽光造價”管理體系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監(jiān)督權,強化工程造價監(jiān)管工作的解決方案。從管理的深度上看,“陽光造價”管理體系強調對工程造價全過程的跟蹤,從招投標、合同、結算三個環(huán)節(jié)入手,爭取改變過去工程造價管理工作重事后審查、輕事中監(jiān)督、無事前指導的被動、孤立管理方式。從管理的廣度上看,“陽光造價”管理體系強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與發(fā)改委、財政、審計、監(jiān)察等部門的聯(lián)合,對政府投資形成管理、監(jiān)督的合力,最終實現(xiàn)各部門齊抓共管,協(xié)調配合的工作局面。二、“陽光造價”管理體系嘗試解決的問題
(一)嘗試對工程造價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涉及建設工程的各階段,但由于我國工程造價管理體制的現(xiàn)狀,建筑工程發(fā)包、承包階段的造價管理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前期的造價管理在發(fā)展改革部門。即使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內部,工程造價的行政管理工作分散于定額、設計、施工、招標投標、合同等各個管理部門,缺乏有機聯(lián)系和相互協(xié)調機制。這種分割管理,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管理體系,使工程造價全過程基本處于失控狀態(tài)!瓣柟庠靸r”管理體系的提出,嘗試實現(xiàn)對工程造價的全過程管理。
(二)嘗試加強對市場計價行為的監(jiān)督管理。長期以來,對工程造價計價行為的監(jiān)管一直是薄弱環(huán)節(jié)。一方面,由于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職能限制、造價管理法律法規(guī)滯后等原因,對不規(guī)范計價行為的監(jiān)督執(zhí)法缺乏有效手段。另一方面,由于建設各方主動控制工程造價意識不強,工程造價事前主動控制少,事后被動控制多現(xiàn)象十分普遍,由此引發(fā)了工程“三超”、結算扯皮和拖欠工程款等一系列的不良反應!瓣柟庠靸r”管理體系的提出,嘗試通過一些針對性的手段,加強對市場計價行為的監(jiān)督管理。三、“陽光造價”管理體系的主要制度支撐(一)“三價備案”制度。“三價備案”制度是指對投標價、合同價和結算價進行備案管理的制度。從201*年1月開始,云南省建設廳提出并在全省范圍內推行了投價、合同價、結算價“三價備案”制度。工程造價管理部門通過對三價的掌握和跟蹤管理,全面的參與到工程的造價管理過程中去,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可以及時進行糾正和解決!叭齼r備案”制度的具體模式如下:
1、攔標價備案!皵r標價”是工程建設項目的造價控制范圍,是評標報價的一把尺子。“攔標價”設置上限值和下限值,在商務標的評審中作為判斷報價合理性的重要參考依據(jù)!皵r標價”上限值是在云南省201*版計價依據(jù)平臺上結合市場價格計算出的無優(yōu)惠全費用預算價,體現(xiàn)了社會平均造價水平,是政府控制投資的依據(jù);“攔標價’’下限值是不低于企業(yè)成本的合理低價。201*年,我們著手開始對國有投資50萬元以上的工程的攔標價進行備案。高于攔標價中標的,需要向造價管理部門解釋。
2、合同價備案。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應將合同價報同級造價管理部門備案。合同價與中標價不一致的,需要向造價管理部門解釋。
3、結算價備案。工程結算報告形成后,應將結算價報同級造價管理部門備案。結算價與合同價不一致的,需要向造價管理部門解釋。
近年來,投資的增加、市場的驅動為工程建設事業(yè)的發(fā)展提供了活躍的空間,然而改革的激流中,也難免出現(xiàn)新的矛盾和困難。就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而言,“三超”現(xiàn)象(即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結算超預算)長期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投資效益偏低的狀況普遍存在,與此同時,盲目片面的追求低造價,又引發(fā)惡性競爭、偷工減料,損害了建設各方的利益。如何建立起一套與云南省經濟發(fā)展相適應的工程造價監(jiān)管體系,成為當前行業(yè)管理部門亟待研究解決的重大課題。201*年初,云南省建設廳標準定額處提出了構建“陽光造價”體系的設想,對建立全過程的工程造價監(jiān)管體系進行了嘗試,在取得實際成果的同時,也發(fā)現(xiàn)了新的問題。借參加本次研討會的機會,我們把在構建“陽光造價”管理體系過程中的一些想法和做法歸納成本文,希望通過和各位同行的交流探討,起到拋磚引玉的效果,共同做好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一、“陽光造價”管理體系概念的提出
“陽光造價”管理體系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監(jiān)督權,強化工程造價監(jiān)管工作的解決方案。從管理的深度上看,“陽光造價”管理體系強調對工程造價全過程的跟蹤,從招投標、合同、結算三個環(huán)節(jié)入手,爭取改變過去工程造價管理工作重事后審查、輕事中監(jiān)督、無事前指導的被動、孤立管理方式。從管理的廣度上看,“陽光造價”管理體系強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與發(fā)改委、財政、審計、監(jiān)察等部門的聯(lián)合,對政府投資形成管理、監(jiān)督的合力,最終實現(xiàn)各部門齊抓共管,協(xié)調配合的工作局面。二、“陽光造價”管理體系嘗試解決的問題
(一)嘗試對工程造價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涉及建設工程的各階段,但由于我國工程造價管理體制的現(xiàn)狀,建筑工程發(fā)包、承包階段的造價管理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前期的造價管理在發(fā)展改革部門。即使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內部,工程造價的行政管理工作分散于定額、設計、施工、招標投標、合同等各個管理部門,缺乏有機聯(lián)系和相互協(xié)調機制。這種分割管理,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管理體系,使工程造價全過程基本處于失控狀態(tài)!瓣柟庠靸r”管理體系的提出,嘗試實現(xiàn)對工程造價的全過程管理。
(二)嘗試加強對市場計價行為的監(jiān)督管理。長期以來,對工程造價計價行為的監(jiān)管一直是薄弱環(huán)節(jié)。一方面,由于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職能限制、造價管理法律法規(guī)滯后等原因,對不規(guī)范計價行為的監(jiān)督執(zhí)法缺乏有效手段。另一方面,由于建設各方主動控制工程造價意識不強,工程造價事前主動控制少,事后被動控制多現(xiàn)象十分普遍,由此引發(fā)了工程“三超”、結算扯皮和拖欠工程款等一系列的不良反應!瓣柟庠靸r”管理體系的提出,嘗試通過一些針對性的手段,加強對市場計價行為的監(jiān)督管理。三、“陽光造價”管理體系的主要制度支撐(一)“三價備案”制度。
“三價備案”制度是指對投標價、合同價和結算價進行備案管理的制度。從201*年1月開始,云南省建設廳提出并在全省范圍內推行了投價、合同價、結算價“三價備案”制度。工程造價管理部門通過對三價的掌握和跟蹤管理,全面的參與到工程的造價管理過程中去,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可以及時進行糾正和解決!叭齼r備案”制度的具體模式如下:
1、攔標價備案。“攔標價”是工程建設項目的造價控制范圍,是評標報價的一把尺子!皵r標價”設置上限值和下限值,在商務標的評審中作為判斷報價合理性的重要參考依據(jù)!皵r標價”上限值是在云南省201*版計價依據(jù)平臺上結合市場價格計算出的無優(yōu)惠全費用預算價,體現(xiàn)了社會平均造價水平,是政府控制投資的依據(jù);“攔標價’’下限值是不低于企業(yè)成本的合理低價。201*年,我們著手開始對國有投資50萬元以上的工程的攔標價進行備案。高于攔標價中標的,需要向造價管理部門解釋。
2、合同價備案。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應將合同價報同級造價管理部門備案。合同價與中標價不一致的,需要向造價管理部門解釋。
3、結算價備案。工程結算報告形成后,應將結算價報同級造價管理部門備案。結算價與合同價不一致的,需要向造價管理部門解釋。在取得上述成果的同時,我們也發(fā)現(xiàn)了以下問題。
(一)執(zhí)行“三價備案”制度缺乏政策支持。主要表現(xiàn)在三個方面:
一是審查性備案沒有法律依據(jù)。如果“三價備案”制度不實行抽查型的審查性備案,那么“三價備案”工作將流于形式,實際意義不大,但實行審查性備案,則需要上位法賦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權。二是沒有開展審查性備案工作的經費。實施審查性備案,要組建專門機構,由一批技術人員參與實施,必然耗費一定的人力物力,目前,沒有開展這項工作的經費。三是缺乏對不執(zhí)行“三價備案”制度的單位和個人的處罰手段。
(二)執(zhí)行“三價備案”制度缺乏支持。在建設系統(tǒng)內部,需要設計、招標等管理部門的配合。在建設系統(tǒng)外部,需要財政、審計等部門的配合。如與這些部門配合不好,“三價備案”制度將很難實施。
(三)造價糾紛、定額解釋聽證制度缺乏專家級的造價人才,缺乏工作資金。造價糾紛、定額解釋聽證制度效果好壞,關鍵在于技術專家的素質,如何組建一個新老搭配、技術拔尖、專業(yè)協(xié)調、認真負責的專家組是我們面臨的最大困難。另外,造價糾紛、定額解釋聽證制度的日常運作需要資金維持,這筆資金也需要籌措。六、下一步的工作設想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們主要有以下打算。
(一)對攔標價實行審查性備案。根據(jù)目前的情況分析,要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開“三價備案”制度有很大的難度。我們認為可以先從攔標價備案入手,推行抽查型的審查性備案。(二)以推行“三價備案”制度為契機,再造管理流程,轉變管理機制。在下一步工作中,建設部門必須加強與財政、審計部門的橫向聯(lián)系,從封閉式管理機制轉向協(xié)調、共享的開放式管理機制。
(三)完善造價信息發(fā)布平臺。有兩個方面的工作亟待加強,一是加快網上造價論壇的建設工作。二是加強造價指數(shù)、指標的收集、整理、發(fā)布工作。
近兩年來,通過更新觀念,創(chuàng)新機制,嘗試推行“陽光造價”管理體系,云南省有針對性地解決了一些多年來體制造成的工程造價管理“頑癥”,造價糾紛明顯減少,投資效益顯著提高,但是和先進城市相比我們還存在很多不足。下一階段的工作中,我們將在鞏固改革成果的基礎上,完善“陽光造價”管理體系,為促進云南省經濟社會持續(xù)發(fā)展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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