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再出發(fā)》一書由劉哲所著,是一位法律人思考法律問題的隨筆集,也是一位檢察官從公訴的角度思考法律前沿問題的隨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讀過這本書?下面小編帶來的是檢察再出發(fā)讀后感,有興趣的小伙伴進來看看吧。
這本一誕生就匯集萬千寵愛的檢察官著作,擁有華麗的推薦人名單:劉仁文、車浩、周光權、陳瑞華、樊崇義……,出于一個前檢察官的好奇與好學,一出版我就買來拜讀一二。
這是一本有著很多表情的書,我不知道該把他歸于檢察專著、還是歸于法治評論,亦或是法律隨筆的范疇。它時而一本正經地在談檢察改革的新路徑,談司法制度的新設想、談檢警關系的再協(xié)調,談公訴理念和實務的新主張,時而又畫風一變,調侃公訴腔、致敬公訴老炮兒、自嘲檢察官之官、肆意徜徉在法律馬拉松的狂想曲之中……但無論是理性的敘述、思考和分析,還是貌似一個法律媒體人不知天高地厚的狂言浪語,在一個曾經是同行,而今成為他的死對頭的刑辯律師眼里,作者那份發(fā)自內心的焦灼、那份主人翁情懷,那份擔當與責任心,都無所遁形。
最打動我心的是那句:所謂公訴人的初心,不就是人性嗎?
曾幾何時,我也曾操著公訴腔,照本宣科地宣讀、聲色俱厲地訊問,以為有理就在聲高,以為自己永遠站在正義的制高點,以為法律與人情有著不可逾越的鴻溝。初入行的時候,曾有位公訴前輩告訴我說,作為公訴人,既然坐在了公訴席上,就是站在了戰(zhàn)場上,有理就要爭十分,無理也要辯三分。我默記于心,也一直努力讓自己在法庭上既不輸判也不輸氣。隨著年歲漸長,閱歷漸深,再回頭看看曾經的“有理之爭和無理之辯”,總覺得哪兒不對勁。既然有理了,干嘛還要窮追猛打,得理不饒人;既然無理了,又為何還不認輸,死撐到底?說到底,這與檢察人的價值觀,執(zhí)法心態(tài)有關。
所以,手握指控和追訴利劍的檢察人應當時時捫心自問,自己的初心是否未改?會不會因為長年累月流水線般的辦案模式而失去了我們最樸素的價值觀?會不會因為我們自認嫉惡如仇,卻往往居高臨下而忽視了普通民眾的聲音?如作者所說,我們辦的不是案子,是別人的人生,是公眾的價值觀,是國民對法治的期待。所以說,所謂公訴人年輕化,我認為是一個很危險的趨勢,很多人覺得公訴人只要口才佳、形象好,思辨強就是優(yōu)秀的公訴人,但是我一直以為,一個真正優(yōu)秀的公訴人應該是一個有閱歷、有生活經驗、懂人性、知世事、存善念、有正氣的人,然后,再談才能和技巧。
關于檢察再出發(fā)。
雖然,此時的我已經不再是檢察人,但至少我還是一名法律人,對于檢察,對于公訴,我仍心存掛念。司法改革后的檢察,外有反貪轉隸,以審判為中心重塑格局,內有司法體制改革再構機理,檢察工作將何去何從?作者以拳拳之心、憂患之識,指明檢察新航向,即“將分散用力的檢察布局向訴權方向集中,以專業(yè)化細化訴權分工,以訴權為核心整合檢察職能,打造檢察核心競爭力,重新詮釋公訴權內涵,將公益訴訟注入其中,使得公益訴訟和指控犯罪成為新時代檢察制度的雙輪驅動”。對此,我深以為然。檢察制度幾經沉浮,已經成為現(xiàn)代司法制度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在當前新的司法環(huán)境和和社會形勢之下,更應當順應潮流,有所作為,扛起衡平法治,維護公益的大旗,出發(fā)!
檢察人,有此情懷,有此卓識,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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