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朝圣》一書由英國作家蕾秋·喬伊斯所著,講述了一個退休老人為探望病危友人而踏上一個人的旅程,對于今天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很容易的過程,可是在那個年代,這是很艱難的,尤其是這種精神。下面給大家?guī)淼氖且粋人的朝圣讀后感1100字欣賞。
歷時半個月的時間,讀完了《一個人的朝圣》,這是我讀得最快的一本書了,但是讀完總想說點什么,卻又不知道該說些什么……
索性就大概介紹下這本書吧。
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羅德·弗萊,他是一個65歲的老頭,在釀酒廠做了四五十年的銷售就退休了,為人謙遜,獨善其身,從來沒有過太高遠的追求。
正如書中所描述的那樣:“哈羅德·弗萊是個高大的男人,卻一輩子彎著腰生活,像是隨時防備著前方會突然出現(xiàn)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紙飛機似的。”
“哈羅德從小就學會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調(diào),做個隱形人。”
小時候,哈羅德的母親不辭而別,父親便經(jīng)常給他換不同的“母親”,但他并沒有真正感受過什么是母愛和父愛。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盡如意,兒子戴維患上了抑郁癥上吊自殺,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
在如此窘迫的境況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訴她自己得了癌癥,不久便離開人世。
從此,他便決定一個人上路,親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給奎尼的療養(yǎng)院打電話寄明信片,讓奎尼一定堅持等著他。
一路上,他一邊回味往事,一邊自我反省,還幫助許多人分擔了一些東西,可回想起自己的從前,對待妻子莫琳、對待兒子戴森、對待好友奎尼,他總覺得虧欠了他們好多,甚至很多都是無法彌補的東西……
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體會了外面的生活,雖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卻沒有一個人能夠走近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義。
從英國的南部到北部,從金斯布里奇到貝里克,歷時八十七天的時間,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羅德終于到達了貝里克的圣伯納丁療養(yǎng)院,實現(xiàn)了對奎尼的諾言,奎尼最終也安然地離去,哈羅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歸于好。
其實,整本書通讀下來,讓我一直都不懂的是,這本書為什么要叫“一個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內(nèi)的那句話“那么,我是誰?”
朝圣往往不應(yīng)該和“宗教”相關(guān)聯(lián)的嗎,而哈羅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著這個疑問我請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對“朝圣”的解釋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動。
朝圣是一項具有重大的道德或靈性意義的旅程或探尋。
通常,它是一個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點的旅程。
果然,“朝圣”的確是與莊重、信念、宗教有關(guān)。
但這本書講述的是主人公哈羅德在去看友人奎尼的旅途中,通過憶往事,自我反省,給自己心靈的一次洗滌,最終又重拾勇氣,開始坦然面對生活。
如果非要說這是一種朝圣,那就是哈羅德堅定了一種信念:只要他一直堅持走,奎尼就一定會活著,直到他到達目的地。
嚴格來說,這的確是一種信念。
但與其說是哈羅德為了“拯救奎尼”而開始“一個人的旅途”,倒不如說是奎尼拯救了哈羅德,如果沒有奎尼的信,就不會有哈羅德“在路上”,就不會有他重新審視自我和面對生活的勇氣,更不會有莫琳最終對哈羅德的原諒。
坦白來說,我覺得這本書用“朝圣”來命名,顯得過為沉重,如果叫“那么,我是誰?”,也許會有另一種意境吧,也說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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