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的“三年自然災害”,即1959年到1961年。當時我在寶雞。我感到生活困難,表現最突出的是在1960年冬和1961年上半年這個時期。當時糧食定量一減再減,各類副食品和蔬菜之類,緊張難買。喝水的水杯等日用品,想要買,先到市上的相關公司審批。到街上的餐館吃飯,有的還要拿飲食服務公司配發(fā)給各單位的餐票。那個時候,在領導人的講話、報告和做思想工作的談話中,時常出現這樣一句話:“低標準、瓜菜代!边@句話,在當時是指導人們克服困難、度過難關所遵循的基本要求,現在看來,則是那個時期人們日常生活的真實寫照。
“低標準、瓜菜代”,這個“代”字應該作何解釋?初聽時,一般都認為是:糧食供應定量降低,實行低標準,不足的,就用瓜菜等代替補足。人們在作這樣理解時,是帶著疑問的。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做不到。那個時候,瓜菜之類東西,也不是隨便都能買得到的。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句話講的次數多了,傳的范圍廣了,領導上對這句話的涵義有了進一步的說明,人們的疑問才得到解決!按弊衷谶@里不再是作動詞充當“瓜菜”的謂語,在詞性上已經轉變,變成和“瓜”、“菜”平起平坐的名詞,特指當時開發(fā)研制的“代食品”。
研制和開發(fā)“代食品”,是當時各級黨委和政府部門的重要工作內容,成立有專門機構。中共陜西省委代食品辦公室還編印了由新華書店內部發(fā)行的、期刊性的《代食品參考資料》。在我市,除中共寶雞市委代食品辦公室編印有《幾種代食品的制作方法》和《從植物的秸、桿、殼、根、葉制作代食品的方法》等資料外,還有寶雞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編印的《幾種野生植物制作淀粉資料選編》等制作代食品的內部資料。在1961年3月10日,陜西省安全生產檢查委員會辦公室專門制訂頒布了《農村公共食堂衛(wèi)生防毒規(guī)定(草稿)》,共14條,對公共食堂建立食品檢查制度、檢查員的條件和職責、農藥的使用和管理,特別是對采摘的食用植物和新試制的代食品,要經過清除有毒雜物和進行毒性鑒定方可食用等多方面涉及食品衛(wèi)生防毒的問題,作出了詳細明確的規(guī)定。
代食品,即是當時開發(fā)研制的可以代替糧食等常用食品以外的可供食用的其他物品。就我看到的書面資料和有單位推介的資料,當時研制開發(fā)的代食品有兩個方面:一是制作含有精細營養(yǎng)的代食品,包括食用酵母(當時稱做“人造肉精”),人造煉乳、胃寶、肉膏、小球藻等。二是利用野生植物制作和提取淀粉。當時推介的有石蒜、金櫻子的果實、根或地下莖,還有蕨根、葛根、野生山藥、水百合、白花蔓、牙齒草、出麻桿、榆樹葉皮等。對于石蒜有一個特別說明:“其葉、根不但能提取淀粉,而且經過處理后,可直接食用,味道很甜。但是經過化驗證明,石蒜有毒,吃了能催吐、尿閉、多吃能使人致死”,提醒人們在應用石蒜提取淀粉時要特別注意。上述兩個方面,前一個方面因其科學技術性強,工序也較復雜,一般單位則不具備條件,且其營養(yǎng)價值雖高,但充饑飽肚子的功能卻少。當時人們最需要的是充饑飽肚子。像我所在的單位鐵路工務段,主體是線路工、橋梁工,都是特別繁重的體力勞動,有些飯量大的一頓可以吃掉二斤生面做成的蒸饃。一開會,工長、領工員就反映“同志們肚里沒有東西,要干活,鎬都(線路工進行作業(yè)的工具,俗稱“洋鎬”)舉不起來!睘榻鉀Q最迫切的充饑飽肚子問題,較普遍地是把研制開發(fā)代食品的重點放在第二個方面,即從野生植物中提取和制作淀粉。
我們西安鐵路寶雞工務段,成立有制作代食品的工作組(無正式編制,都是從各個崗位抽調的現職人員和一線的生產工人)。工作組人數不很固定,一般保持在15人左右,段長馬容志親自組織管理和指揮。每天有10多個人到秦嶺山溝去尋找挖掘葛根,另有四五個人在工務段修理所開辟一塊陣地,將采回來的葛根挑選、清洗、晾干、刨碎、浸泡、沉淀、取粉,然后無償地提供給單位食堂,由食堂調劑制成熟食品供應就餐者。就餐者包括職工和家屬。葛根質地堅硬,其粉摻入面粉后,自身不發(fā)酵,也使摻入的面粉難發(fā)酵,做出的饅頭顏色變黑,個兒變小,吃起來有一種似藥非藥的怪味。吃的人不僅不喜歡,有的人還怨氣蠻大,責怪食堂短了他們的口糧。在當時,抓生活是一件非常艱苦、棘手而又非常嚴肅被稱之為“出力不討好”的事情。上級要求很嚴,層層都嚴,動不動就挨批評,小會大會電話會逢會點名。主管生活的段長犯愁的說:“這食堂成了琉璃咯嘣,緊小心慢小心,謹防盡防,不知道啥時候就會給打爛!
葛根粉摻進去做成的蒸饃,雖然不好吃,不好看,個兒變小,但總體份量增加了。肚子里多了些東西,就減少些饑餓感。多數同志還是說“總比餓著好”。在當時,代食品為解決人們吃的問題,發(fā)揮了它能夠發(fā)揮的作用。秦嶺山溝的葛根,也算是為寶雞人克服災害造成的困難作出了獨特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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