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這里的“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人民法院行使權力的方式,并不是西方意義上的司法獨立。按照我國憲法規(guī)定,人民法院必須接受國家權力機關的監(jiān)督,向產(chǎn)生它的權力機關負責,并向其報告工作。這與西方國家的“三權分立”有著本質不同。為防止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中共xx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guī)定》,明確各級領導干部應當帶頭遵守憲法法律,維護司法權威,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任何領導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機關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序處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機關做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同時要求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不得執(zhí)行任何領導干部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序、有礙司法公正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隨后發(fā)布的實施辦法也明確人民法院依照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不得執(zhí)行任何組織、個人違反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程序、有礙司法公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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