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 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北京市 號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現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3.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4.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所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 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 佰 拾 萬__仟 佰 拾 元。
三、 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 種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辦理該房屋買賣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購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支付。
3.貸款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乙方向 申請貸款支付,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 提交貸款申請。
四、 定金
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甲方購房定金貳萬元,作為購房擔保。乙方不購買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該房屋的,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 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內設備、設施及裝飾見合同附件。
六、 乙方同意其購置房屋由原物業(yè)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約的規(guī)定。
七、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時,甲乙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有關稅費。房屋評估費由雙方共同承擔。
2.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并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支付購房款。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購房款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乙方逾期付款達6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應付款3%的違約金。甲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房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房屋。
5.甲、乙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交易部門提出交易申請。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過戶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5%的賠償金。
八、 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 簽訂。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一份,中介公司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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