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司法所對民事糾紛的調解
學習司法所對民事糾紛的調解
201*年6月,我在星甸司法所進行了一個星期的社會實踐。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磨練了自己幾年來本科進修的常識,提高了自己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能力。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工作人員交辦的任務,得到司法所領導及全體工作人員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fā)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民事調解,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
首先,我必須對司法所有一個全面的認識,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機關最基層的組織機構,是縣(區(qū)、市)司法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派出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和直接面向廣大人民群眾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各項業(yè)務工作。在基層政法機構體系中,司法所是基層政法組織機構之一,它與公安派出所、法庭共同構成我國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一級的政法體系,成為我國基層司法運行機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體系中,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統(tǒng)參與基層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員單位,處在化解人民內部矛盾、預防和減少犯罪的第一線。
此次實踐期間,我主要學習了司法所民事調解,星甸司法所在民事調解工作中有一些獨到的創(chuàng)新方法:
一、依托派出所在共建社區(qū)及設立的“警務室”,司法所與派出所密切協(xié)調配合,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和治安調解各自優(yōu)勢、手段,整合調解資源,形成工作合力,聯動調處化解矛盾糾紛。除引發(fā)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的矛盾糾紛外,其它矛盾糾紛均采取這種機制進行化解。(一)銜接的原則:
1、堅持自愿調解與引導調解相結合的原則。在調解工作中一方面引導當事人把調解作為解決矛盾糾紛的首要選擇;另一方面,充分尊重當事人的真實意愿,充分尊重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引導當事人自覺主動接受調解方式和調解結果。
2、堅持平等調解與公正調解相結合的原則。調解工作堅持公道中立、平等協(xié)商,注重兼顧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始終按照公平、公正的要求,嚴格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進行調解,盡量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二)具體做法:
1、實行聯合排查轄區(qū)矛盾糾紛制度。發(fā)揮派出所特別是“警務室”民警和司法所深入轄區(qū)居民群眾的作用,共同組織排查轄區(qū)矛盾糾紛的活動。努力做到轄區(qū)內矛盾糾紛早發(fā)現、早化解、防激化。
2、派出所引導當事人選擇人民調解。矛盾糾紛當事人尋求派出所解決糾紛的,經派出所審查認為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民間糾紛,則告知當事人到司法所或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對民事糾紛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事損害賠償事項,則告知或引導當事人選擇人民調解。當事人接受建議的,派出所與司法所或人民調解組織取得聯系,將糾紛交由司法所或相關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3、“警務室”民警積極參與司法所調處的涉及治安輕微傷害、發(fā)生一方威脅情節(jié)的、有可能激化的民間矛盾糾紛調解。司法所對在排查中發(fā)現的治安案件以及應由治安調解的矛盾糾紛,由司法所通知“警務室”民警或派出所進行調解,調解結束后派出所及時將結果反饋給司法所。4、重大、復雜、疑難矛盾糾紛實行聯合調解。發(fā)揮派出所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權威和司法所及人民調解組織貼近群眾、熟悉民情的優(yōu)勢,在街道綜治工作中心組織協(xié)調下,共同調處重大、復雜、疑難矛盾糾紛。
二、通過“流動法庭”實現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及民事訴訟的銜接司法所對經過多次調解無法達成協(xié)議、當事人要求訴訟的及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結案的糾紛,及時與“流動法庭”的負責人取得聯系,并引導當事人通過“流動法庭”接受司法調解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流動法庭”的辦公地點即設在司法所,所有立案手續(xù)可以在司法所辦理,為當事人節(jié)約了時間、精力和訴訟成本!傲鲃臃ㄍァ倍ㄆ趯@些案件會同司法所進行司法調解,確實難以調處的則由“流動法庭”現場開庭審理解決。
三、創(chuàng)新糾紛排查方式,引導居民合理維權
在轄區(qū)內開展矛盾糾紛排查中,進一步豐富排查工作的內容,把“五五”普法宣傳品和司法所印制的“便民聯系卡”送到居民手中,使居民在發(fā)生矛盾糾紛時能夠想到依法維權,及時和人民調解組織或司法所取得聯系。同時還在糾紛排查登記表中加入了解答居民法律咨詢一欄,即時解答居民提出的法律咨詢事項。
此次學習期間,我經歷了一次民事調解,下面談一下案例:201*年6月23日晚8時許,星甸鎮(zhèn)村民宋某酒后駕駛二輪摩托車回家,由于天色黑暗,車速過快避讓不及,將路邊的李某撞倒,致使李某后腦著地受傷,宋某立即將其送入醫(yī)院進行救治,李某雖無生命危險,但是臉部受傷比較嚴重。事發(fā)后,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及時趕往現場處理,并將情況迅速通報給星甸司法所。為防止突發(fā)性事件發(fā)生,有效化解雙方矛盾,星甸司法所工作人員立即聯系兩村書記共同趕往縣醫(yī)院進行調解。司法所工作人員一方面要求肇事方親屬盡快籌集資金交齊治療費用,并妥善安排好受害方親屬的食宿,盡量取得受害方親屬的諒解,為雙方和平協(xié)商建立基礎;另一方面,帶領兩村書記安慰受害人親屬,宣傳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時限,穩(wěn)定受害人親屬的情緒;同時,與交警大隊事故中隊保持密切聯系,對宋某的行為和雙方責任進行分析研判,做到調解時心中有數。6月24日,司法所工作人員組織雙方親屬進行了調解,工作人員指出:一、宋某的交通肇事行為已觸犯刑法相關規(guī)定,將受到刑事責任追究;二、該交通肇事行為給李某及其親屬造成了一定損害,理應作出相應民事賠償;三、如雙方達成民事賠償協(xié)議,宋某能夠積極對受害方親屬進行滿意賠償,受害方親屬表示諒解并出示諒解備忘錄。經過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宣傳教育和勸說和三次調解,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了和解。
在具體從事民事調解工作中,經常運用以下調解方法:
1、背靠背法。在調解過程中,由于民事案件當事人雙方本身就已存在情感沖突,因此有時在受到來自對方或其他方面不良信息的刺激后,就極易使沖突進一步升級或矛盾進一步惡化。此時你就要想辦法把雙方當事人分開,使雙方沒有接觸的機會,使他們接受不到來自對方或其他方面不良信息的刺激,讓他們首先冷靜下來,繼而能夠理智地分析和面對面臨的問題。此時法官則通過各個勸說的方法,使雙方逐步縮小意見差距,在雙方意見接近時,法官要直接提出調解方案,促成調解成功。這種方法在審理婚姻家庭案件、相鄰關系案件、侵權賠償案件、涉農案件時適用較多。
2、辯法析理,以法服人法。在調解過程中要說明白、公平的話,應當針對案件事實和當事人紛爭的焦點,將其行為納入法律或政策的軌道進行法律適用的解說,對案件進行剖析,并提出具體適用的條款,只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才能讓當事人信服,只有在讓當事人明白其訴求有無道理及各自應付責任的基礎上,才能讓當事人明白你為什么要調解及你為什么要提出如此的調解方案,從而最終促成調解協(xié)議的達成。
3、借助外力法。這里所說的外力,可以是當事人的親屬、其委托的代理人、其所在的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村委會,甚至是其委托說情的人或與本案原本無關的第三人。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間的關系往往到了十分對立時才會到法院解決矛盾糾紛,因此,很多案件由司法人員做當事人的調解思想工作,當事人不一定會接受,往往有當事人會因為司法人員的熱忱調解而懷疑在偏袒另一方。如果通過其信任的人去做思想工作,當事人可能就會接受。所以,在調解前一定要做好準備工作,摸清當事人的社會關系,以便選準借力點,充分利用外力,這樣,在實際調解過程中才能做到事半功倍。
當然,在民事調解的實踐中,方法各種各樣,例如還有以情感人法、換位思考法、冷處理法、財產保全法等等,其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成功促成雙方當事人調解解決糾紛,使雙方達到“雙贏”,甚至是使法院、涉及的單位和人員,乃至整個社會達到“多贏”。
此次社會實踐,讓我更加了解到我國的司法制度以及怎樣去做民事調解工作,把書本聯系了實際,使我受益匪淺。
擴展閱讀:二十九團司法所學習計劃符學習表
二十九團司法所學習計劃
為貫徹落實師局司法行政干警政治業(yè)務學習精神,全面提升干警隊伍素質,結合本所工作實際,特制訂如下學習計劃和制度。
司法所政治、業(yè)務學習制度
一、嚴格落實學習時間。每周星期二下午為理論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必須參加,確有急事需辦,經所長批準后方可。二、認真做好學習筆記。專本記錄,規(guī)范格式(按照時間、地點、組織形式、組織者、內容的格式記錄),書寫工整,記錄祥細,不得記錄與學習無關的內容,嚴禁在記錄本上亂涂亂畫。
三、積極參加討論發(fā)言。為進一步深化學習效果,根據學習內容,適時組織討論發(fā)言,參加人員要認真思考,積極發(fā)言,踴躍回答問題。
四、廣泛開展崗位踐行活動。把讀書思考研究問題與履行職責結合起來,把學習理論與提高素質、增強能力結合起來,在崗位上學習,崗位上成才,崗位上建功中促進學習深化。
二十九團司法所201*年度政治業(yè)務學習計
劃表
時間一月
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二月
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三月
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四月
第一周
學習內容
學習(孟建柱同志全國政法電視電話會議)學習(兵團司法局長會議精神)學習(新《民事訴訟法》學習(司法所十項制度)
學習(師局請銷假制度)
學習(考核制度)學習(十八大會議精神)學習(《關于刑事訴訟法法律援助規(guī)定》)學習(新《婚姻法》)學習(《人民調解法》)學習(《勞動合同法》)學習(羅陽同志奉獻精神)
學習(安置幫教工作技巧)主持人
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
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
孫雪松授課人
孫雪松曹亮
阿布都勒提浦艾白齊嘉琨
孫雪松
阿布都勒提浦艾白齊嘉琨
曹亮
孫雪松阿布都勒提浦艾白曹亮
齊嘉琨
孫雪松
學習地點
司法所調解室
司法所調解
室司法所調解
室司法所調解
室司法所調解室
司法所調解
室司法所調解
室司法所調解
室司法所調解室
司法所調解
室司法所調解
室司法所調解
室司法所調解室
第二周學習(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技巧)第三周學習(普法依法治理)第四周學習(司法行政工作職能)
孫雪松阿布都勒提浦艾白孫雪松齊嘉琨孫雪松曹亮
司法所調解室
司法所調解室
司法所調解室
五月
第一周學習(調解業(yè)務知識)司法所調解孫雪松孫雪松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六月
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七月
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八月
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學習(人身損害賠償知識)學習(《物權法》)學習(農民工維權知識)
學習(《公務員法》)學習(師局政治工作要點)學習(共產黨章程)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學習(時事政治、傳達上級精神)學習(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學習(《信訪條例》)學習(《促進就業(yè)法》)
學習(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學習(和諧社會理論)學習(三個代表)
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
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
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
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阿布都勒提浦艾白
曹亮
齊嘉琨
阿布都勒提浦艾白孫雪松齊嘉琨曹亮
孫雪松阿布都勒提浦艾白
曹亮
齊嘉琨
阿布都勒提浦艾白孫雪松齊嘉琨
室司法所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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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司法所調解室
司法所調解室
司法所調解室
司法所調解室
司法所調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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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調解室
司法所調解室
第四周學習(黨風廉政相關文件)孫雪松曹亮
司法所調解室
九月
第一周學習(消防知識)第二周學習(《反分裂國家法》)第三周學習(司法所工作紀律)司法所調解室
司法所調解
孫雪松阿布都勒提浦艾白
室司法所調解
孫雪松曹亮
孫雪松孫雪松第四周十月
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十一月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十二月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學習(安置幫教工作制度)
學習(法律服務工作制度)學習(法律援助卷宗相關事項)學習(矛盾糾紛解答技巧)學習(生產建設兵團精神)
學習(黨史)學習(二師史)
學習(《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
學習(《中國司法》相關文章)學習(全年學習計劃精要)學習(全年工作概況)總結司法所全年工作及學習情況
孫雪松
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
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
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孫雪松齊嘉琨
阿布都勒提浦艾白孫雪松齊嘉琨曹亮
孫雪松齊嘉琨
曹亮
阿布都勒提浦艾白
齊嘉琨
阿布都勒提浦艾白
曹亮
孫雪松
室司法所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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