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散裝水泥辦公室
吉林市散裝水泥辦公室
單位簡介
吉林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前身為吉林市散裝水泥推廣辦公室,于一九七三年九月三日經市計劃委員會批準成立。
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根據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吉林市散裝水泥辦公室規(guī)格待
遇的批復》(吉編辦[1993]28號)文件,市散裝水泥辦公室按相當于副縣(處)級規(guī)格待遇。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根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將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劃歸市建設委員會管理的通知》(吉市編辦字[201*]99號)文件,將市經濟委員會所屬的市散裝水泥辦公室成建制劃歸市建設委員會管理。主要職責
《吉林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管理辦法》(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201號)規(guī)定,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管理機構,負責轄區(qū)內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發(fā)展應用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宣傳和貫徹執(zhí)行國家、省、市有關發(fā)展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章。
2.負責編制全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發(fā)展應用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3.負責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4.開展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發(fā)展應用的宣傳、信息交流、技術培訓,推廣應用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5.負責對在建工程使用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監(jiān)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6.負責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等新建企業(yè)初審及技術質量管理工作。7.負責水泥市場的執(zhí)法檢查工作。法律法規(guī)
《散裝水泥管理辦法》(國家商務部、財政部、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質監(jiān)總局、環(huán)保總局等七部局部長令201*年第5號)《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和管理辦法》(財政部、國家經貿委財綜[201*]23號)《吉林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管理辦法》(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201號)領導班子
主任:王廣岐書記:劉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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