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科級后備干部管理辦法
××縣科級后備干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是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抓緊培養(yǎng)選拔優(yōu)秀年輕干部的通知》和《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工作規(guī)定》以及省市有關后備干部管理的文件精神,進一步深化我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養(yǎng)造就一批年富力強、德才兼?zhèn)涞膬?yōu)秀年輕干部,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班子建設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原則(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干部隊伍建設的“四化”方針和德才兼?zhèn)湓瓌t;(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任人唯賢原則;(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五)重視培養(yǎng)教育和實踐鍛煉,注重發(fā)展?jié)摿Φ脑瓌t;(六)民主集中制原則;(七)備用結合、動態(tài)管理原則;(八)統(tǒng)一調配使用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選拔全縣鄉(xiāng)(鎮(zhèn))、縣直黨政群領導班子、企事業(yè)單位領導班子的后備干部。
第二章后備干部的總體要求
第四條條件和資格(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認真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問題和政治斗爭中經得起考驗,具有良好的思想意識和道德品質,堅持原則,廉潔自律。
2、知識層次高。具備與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和管理知識;善于學習,能夠適應經濟、政治、科技、文化發(fā)展對本職工作的新要求;注重理論聯(lián)系實際,能夠把所學知識運用到工作實踐。
3、組織領導能力強。能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具有統(tǒng)攬全局、宏觀決策的能力,善于從實際出發(fā),研究解決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中出現的新問題;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和抵御各種風險、駕馭復雜局面的能力;具有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發(fā)展?jié)摿Α?、工作作風深入扎實,實績突出。具有強烈的革命事業(yè)心和責任感,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真心實意為人民群眾辦事,既重視當前,又考慮長遠,勤奮工作,注重實效,不急功近利,不做表面文章,不虛報浮夸,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
5、群眾公認。堅持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發(fā)揚密切聯(lián)系群眾的作風,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在個別談話和民主推薦、民意測驗、民主評議中得到多數群眾的認可和擁護。(二)資格條件:
1、正科級后備干部,一般應是副科級干部,特別優(yōu)秀、發(fā)展?jié)摿Υ蟮墓杉壐刹恳部闪腥。副科級后備干部,一般應是正股級干部,特別優(yōu)秀、發(fā)展?jié)摿Υ蟮母惫杉壐刹亢鸵话愀刹恳部闪腥耄?、對非黨干部、專業(yè)技術干部、婦女干部,年齡可適當放寬;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4、身體健康。
第五條后備干部數量和結構
(一)后備干部隊伍數量:鄉(xiāng)鎮(zhèn)正科級后備干部,按正職職數1∶1的數量確定;副科級后備干部,按領導班子副職數2∶1的比例確定?h直機關正、副科級后備干部,按領導職數1∶1的數量確定。在保持總量的前提下,縣委組織部可根據干部資源狀況,對各單位后備干部名額作適當增減。(二)后備干部隊伍結構
1、后備干部隊伍中既要有年紀輕、發(fā)展?jié)摿Υ蟆⑿枰M一步培養(yǎng)鍛煉的人選,也要有比較成熟、近期可進領導班子的人選,其中近期可進班子的人選,一般不少于同級后備干部總數的三分之一;
2、后備干部的年齡:正科級后備干部一般應以35歲左右為主體,30歲左右的干部要有一定的數量;副科級后備干部一般應以30歲左右為主體;
3、后備干部隊伍中,女干部、黨外干部應分別不少于15%,在女性或知識分子比較集中的單位,至少要保證一名女干部或黨外干部列入后備干部名單;
4、后備干部隊伍必須保持合理的專業(yè)知識結構,要有熟悉黨務、政務、經濟、政法、科技、工業(yè)、農業(yè)、財政金融、外經外貿知識等各方面的人才。
第三章后備干部的選拔
第六條選拔后備干部,要嚴格按照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縣委審定的程序確定。
第七條民主推薦。包括會議投票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民主推薦由縣委組織部主持開展,推薦結果在一年內有效。1、會議投票推薦時,鄉(xiāng)(鎮(zhèn))參加民主推薦的范圍為:全體領導班子成員、鄉(xiāng)(鎮(zhèn))政府機關全體干部職工、所有村黨組織書記和鄉(xiāng)(鎮(zhèn))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部分縣鄉(xiāng)人大代表、縣政協(xié)委員。
2、縣直部門參加民主推薦的范圍為:全體領導班子成員、本單位全體職工、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本單位部分離退休干部代表。
3、開展民主推薦時,參加民主推薦會的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以上。4、民主推薦票數達到民主推薦會實到人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方可列為后備干部初步人選。
第八條組織考察。由縣委考察組對后備干部人選進行考察,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績、廉各方面表現情況及發(fā)展?jié)摿ΓC合形成考察材料。
第九條縣委審定。經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的后備干部人選,提交縣委常委會審定,列為后備干部,進行動態(tài)管理。
第十條選拔后備干部工作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結合領導班子換屆、年度考察工作一并進行。對在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和競爭上崗中入圍的優(yōu)秀年輕干部,因職數限制一時不能提拔任用的,可直接列入相應層次的后備干部名單。
第四章后備干部的培養(yǎng)
第十一條后備干部的培養(yǎng)工作,由組織部門和后備干部所在單位黨組織共同負責,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按照著眼未來、按需定向的原則,對后備干部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培養(yǎng)。
第十二條培養(yǎng)后備干部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按照“缺什么補什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質擺在首位的原則,有計劃地加強對后備干部的理論培訓和實踐鍛煉,特別是要加強對后備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們增強黨性,拓寬視野,提高戰(zhàn)略思維能力和理論素養(yǎng)。要重點做好黨政正職和比較成熟、近期可進領導班子的后備干部的培養(yǎng)工作。
第十三條后備干部必須接受系統(tǒng)的政治理論和業(yè)務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特別是鄧小平理論,黨的基本知識和路線、方針、政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現代科技、管理知識和有關法律知識;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須的有關業(yè)務知識。
第十四條根據后備干部的不同情況可分別采取以下培訓形式:(1)參加在黨校、行政學院或其他培訓機構舉辦的培訓班;(2)選派到高等院校深造;
(3)派往經濟發(fā)達地區(qū)、艱苦貧困地區(qū)、大中型企業(yè)接受培訓或考察;(4)引導進行自學;
(5)組織對改革、發(fā)展和穩(wěn)定中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或理論研討。后備干部在黨校、高等院校或其他培訓機構的理論培訓時間,不得少于一個月。其他形式的培訓時間,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第十五條后備干部必須經過嚴格的實踐鍛煉。實踐鍛煉可采取以下途徑:(1)下派到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任職或掛職;(2)選送到縣屬黨政機關掛職;
(3)選派到經濟發(fā)達地區(qū)或貧困、艱苦地區(qū)掛職;(4)崗位輪換和跨鄉(xiāng)(鎮(zhèn))、跨部門交流;(5)擔任領導助理或在其他重要崗位上任職;(6)選調到上級黨政機關掛職;
(7)負責承擔急、難、險、重等專項工作任務。
后備干部掛職鍛煉的時間一般為一至二年;實踐鍛煉的內容、時間,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第五章后備干部的管理
第十六條對后備干部必須加強日常管理。實行在縣委的領導下,組織部門統(tǒng)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辦法,由縣委組織部會同后備干部所在單位的黨組織共同管理。
第十七條對后備干部要定期考察。結合年終對領導班子的考核,考察了解科級后備干部的政治思想狀況、理論政策水平、組織協(xié)調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考察結果作為后備干部培養(yǎng)、使用、調整的依據。第十八條后備干部實行在嚴格考核基礎上的動態(tài)管理,結合年度考核考察,每年進行一次微調,2至3年大調整一次,使后備干部隊伍始終保持充足的數量、較高的素質和合理的結構。后備干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調整出后備干部名單:
(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黨風廉政等方面出現問題的;(二)年齡超過規(guī)定界限,短期內又不能提拔使用的;(三)工作失職,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四)群眾意見較大、威信不高的;
(五)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擔負繁重工作任務的;(六)因其他原因,不適宜作為后備干部的。
第十九條建立后備干部檔案。由組織部門將后備干部登記表、考察材料、民主推薦情況、年度考核情況、工作總結、培養(yǎng)和獎懲情況等整理建檔,備案管理。
第二十條后備干部因組織需要調動工作時,如管理主體發(fā)生變化,由縣委組織部將后備干部檔案與其干部檔案一起轉交新的管理部門,可否列為調入單位的后備干部,由調入單位按干部管理權限和后備干部選拔程序重新研究確定。
第六章后備干部的任用
第二十一條對德才兼?zhèn)、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后備干部,根據工作需要,適時任用。提拔科級領導干部原則上從科級后備干部中選拔?h委根據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對后備干部統(tǒng)一調配使用。
第二十二條鼓勵和支持后備干部參與由組織批準進行的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和競爭上崗等活動。
第七章組織領導
第二十三條后備干部的綜合管理和督促檢查工作,由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
第二十四條建立后備干部工作責任制。黨政領導班子主要領導干部對后備干部工作負有主要責任,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也負有相應責任?h委每年聽取一至二次后備干部工作的匯報,研究解決后備干部工作中的問題。并把選拔培養(yǎng)后備干部工作的情況作為考察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八章紀律
第二十五條后備干部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的紀律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后備干部工作必須按照本辦法進行。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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涇川縣科級后備干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科級后備干部推薦、考察、培養(yǎng)、管理、任用機制,建立一支德才兼?zhèn)、素質優(yōu)良、群眾公認、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科級后備干部隊伍,為全縣領導班子建設提供堅實的后備人才保證,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甘肅省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和省委組織部《后備干部管理辦法》及市委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干部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選拔后備干部,必須堅持以下原則:(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原則;(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五)民主集中制原則;
(六)注重發(fā)展?jié)摿,重視培養(yǎng)提高的原則;(七)備用結合、動態(tài)管理的原則;(八)統(tǒng)一調配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選拔全縣鄉(xiāng)(鎮(zhèn))、縣直部門黨政領導班子、企事業(yè)單位領導班子的后備干部。
第二章后備干部的條件、資格和結構要求第四條后備干部應具備《干部任用條例》所規(guī)定的領導干部基本條件。
(一)政治思想素質高,言行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二)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專業(yè)知識和管理水平,有比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工作能力強,具有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發(fā)展?jié)摿Γ?/p>
(三)作風扎實,認真負責,工作勤奮,事業(yè)心、責任性強;
(四)群眾公認,工作實績突出,在個別談話、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中得到多數群眾的認可和贊成;
(五)堅持原則,嚴于律己,清正廉潔。第五條后備干部應當具備以下資格:
(一)正科級后備干部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特別優(yōu)秀的可適當放寬,一般應當在副科級崗位上工作兩年以上;
(二)副科級后備干部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特別優(yōu)秀的可適當放寬,優(yōu)秀年輕后備干部年齡在30歲以下,應當具有三年以上工齡;
(三)科級后備干部一般應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
第六條后備干部的數量和結構要求:
全縣后備干部總數掌握在300名左右,其中:正科級后備干部100名左右,副科級后備干部200名左右,三方面后備干部60名左右(婦女干部40名左右,非中共黨員干部17名左右,少數民族干部3名左右),在副科級后備干部中優(yōu)秀年輕后備干部50名左右。
第三章后備干部的選拔
第七條選拔后備干部,要嚴格按照民主推薦、組織考
察、知識測試、縣委審定的程序確定。
第八條民主推薦。包括會議投票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民主推薦由縣委考核組或縣委組織部主持開展。
鄉(xiāng)(鎮(zhèn))和縣直部門通過兩次民主推薦確定建議人選。鄉(xiāng)(鎮(zhèn))第一次民主推薦,由鄉(xiāng)(鎮(zhèn))黨委委員、不是黨委委員的其他科級干部、政府機關全體干部職工、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鄉(xiāng)(鎮(zhèn))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部分縣鄉(xiāng)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無記名投票,依據得票結果,按照分配名額1:2的比例確定后備干部初步人選。第二次民主推薦,由鄉(xiāng)(鎮(zhèn))黨委會對第一次民主推薦的初步人選進行差額投票,按分配名額1:1.5的比例分別確定人選。
縣直部門第一次民主推薦,由全體領導班子成員、本單位干部職工、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無記名投票,依據得票結果,按照分配名額1:2的比例確定后備干部初步人選。第二次民主推薦,由黨組、黨委(總支、支部)會議對第一次民主推薦的初步人選進行差額投票,按分配名額1:1.5的比例分別確定人選。
參加民主推薦會的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以上。民主推薦票數達到民主推薦會實到人數50%以上者,方可列為后備干部初步人選。
第九條黨組織呈報。對民主推薦產生的后備干部初步人選,由所在單位黨組、黨委(總支、支部)集體研究討論,并分類排序,以黨組織文件向縣委呈報推薦報告、現實表現材料、計劃生育證明等有關材料。
第十條組織考察。由縣委考察組對后備干部人選進行
考察,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績、廉、學等方面表現情況及發(fā)展?jié)摿,綜合形成考察材料。
第十一條知識測試。對已經推薦的副科級后備干部初步人選,由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進行閉卷考試。知識測試內容以中組部《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基礎,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領導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第十二條縣委審定。經民主推薦、黨組織呈報、組織考察、知識測試合格的后備干部人選,提交縣委審定。
第十三條公示。對經縣委審定的后備干部,縣委組織部以適當形式通知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在本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沒有問題的納入后備干部人才庫,進行動態(tài)管理。
第十四條選拔后備干部工作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結合領導班子換屆、年度考察工作一并進行。對在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和競爭上崗中發(fā)現的優(yōu)秀年輕干部,一時不能提拔使用的,可按規(guī)定程序納入后備干部人才庫。
第四章后備干部的培養(yǎng)
第十五條后備干部的培養(yǎng)工作,由縣委組織部和后備干部所在單位黨組織共同負責。
第十六條對后備干部要進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培訓,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培訓,黨的基礎知識培訓,市場經濟理論以及現代科技、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業(yè)務知識培訓。提拔任職前累計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1個月。
第十七條培訓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參加在黨校、行政學院或其他培訓機構舉辦的培訓班,組織到經濟發(fā)達地區(qū)接受培訓和考察,引導進行自學,組織開展對工作中的重要問題調查研究和理論探討。
第十八條各級組織必須加強后備干部的實踐鍛煉。要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鼓勵和安排后備干部到基層鍛煉提高。各鄉(xiāng)(鎮(zhèn))、各單位的中層管理崗位要作為后備干部的鍛煉崗位,采取崗位輪換、交任務、壓擔子等辦法讓后備干部積累經驗;抽調參與全縣中心工作,選派負責急、難、險、重等專項工作,使后備干部增長才干,提高能力。
第十九條縣委定期確定一批優(yōu)秀年輕后備干部到村任職鍛煉,對表現優(yōu)秀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選拔使用。
第五章后備干部的管理
第二十條后備干部的管理包括考核、調整、檔案管理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后備干部要定期考察。后備干部所在單位黨組織要做好后備干部的日常工作考核,縣委組織部結合領導班子考察,隨時了解掌握后備干部的政治思想狀況、工作表現和廉潔自律情況,為縣委選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據。
第二十二條對后備干部實行動態(tài)管理,堅持優(yōu)勝劣汰,原則上每兩年調整充實一次,保持充足的數量、較高的素質和合理的結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調整出后備干部名單:
(一)因隸屬關系上劃、離職、調離等原因,已經不在縣管范圍的后備干部;
(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出現問題的;
(三)工作失職,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四)群眾意見較大、失去信任的;
(五)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擔負繁重工作任務的;(六)本人自愿退出后備干部隊伍的;(七)計劃生育方面出現問題的;
(八)因其他原因,不宜作為后備干部的。
第二十三條后備干部在縣內工作調動時,保留其后備干部資格。
第二十四條建立后備干部檔案。后備干部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情況,考察材料,民主推薦和公示情況,年度考核情況和獎懲情況等。以上檔案材料由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管理。
第六章后備干部的任用
第二十五條對德才兼?zhèn)、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后備干部,根據領導班子建設需要,適時提拔任用。
第二十六條提拔使用干部一般應從后備干部中擇優(yōu)選任,本單位后備干部中沒有合適人選的,可從其他單位的后備干部中交流使用。
第二十七條鼓勵和支持后備干部參加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提拔使用后備干部。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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