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縣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工作情況匯報
新邵縣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工作情況匯報
一年來,我縣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在市總工會、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縣總工會的正確領導下,以“解困送暖、救急濟難、情系困難職工、關愛弱勢群體”為宗旨,通過困難救助、職業(yè)介紹、技能培訓、法律援助、信訪接待等多種形式為困難職工提供直接、快捷的幫助,盡最大努力為困難職工辦實事、好事,以實際行動履行了中心服務職能,有效的促進了我縣的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現將一年來工作開展情況及資金使用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礎設施。
為了方便幫扶中心工作和職工來訪,按照市總的要求,我們專門配備了一間辦公室,用于幫扶中心工作,同時還配置了打印機、傳真機、資料檔案柜,大大提高了幫扶中心的規(guī)范化建設。
二、機構和人員。
為切實加大對幫扶中心的領導,我縣成立了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為組長,人大副主任、政府副縣長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縣財政局、教育局、組織部、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wèi)生局等有關單位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總工會副主席劉哲同志擔任,辦公室現有五名兼職工作人員,并聘請了2名兼職律師。機構、人員力量的進一步充實,保證了幫扶中心工作的開展更為便捷、高效。
三、幫扶資金。
為多方籌措助學資金,縣總工會積極向縣委、政府匯報幫扶中心工作開展情況及存在的難處,大力爭取黨政在組織、協調和資金籌集方面的支持力度。同時通過廣播、報紙、召開會議等多種形式開展了宣傳動員活動,在社會各界營造了良好的活動氛圍。初步建立起工會自籌、社會捐助、財政撥付的科學資金籌集機制。一年以來,共籌集資金13.2萬元,救助困難職工345人次。(其中,用于生活救助類80人次,累計3.2萬元;用于醫(yī)療救助類74人次,累計3萬元;用于職業(yè)介紹類101人次,累計2.2萬元;用于助學救助類14人次,累計1.4萬元;用于職業(yè)培訓類70人次,累計2.8萬元;用于法律援助類6人次,累計0.6萬元。)
四、制度建設。
為了營造良好幫扶工作環(huán)境,我縣幫扶中心建立五項工作機制。
1、建立就業(yè)救助機制,解決職工就業(yè)難問題。再就業(yè)是困難職工脫困解貧的根本,因此我們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多方位、多層次、多渠道幫助困難職工再就業(yè)。一是開展培訓服務再就業(yè)。幫扶中心充分發(fā)揮工會組織的網絡優(yōu)勢,建立職業(yè)培訓基地,制定培訓計劃,面對下崗、失業(yè)職工,積極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行業(yè)的職業(yè)技能培訓,以培訓促進再就業(yè)。二是開展活動促進
再就業(yè)。幫扶中心多次深入到下崗職工多的困難企業(yè),開展以“送崗位到企業(yè)”為主題的專項用工洽談會,共提供用工崗位500多個,292人重新走上工作崗位。
2、建立就學救助機制,解決困難職工子女上學難問題。一是整合社會資源開展助學活動。在加大工會自身經費投入的同時,積極向縣委、縣政府匯報,爭取在助學方面給予工會必要的資金支持。同時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廣泛吸收社會資源,積極動員黨政干部、民營企業(yè)家、大中型企業(yè)及機關事業(yè)單位開展愛心捐助,努力把“金秋助學”活動辦成全社會的助學事業(yè)。二是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助學幫扶。充分利用工會組織健全、密切聯系職工群眾、社會接觸面廣泛的優(yōu)勢,動員政府、社會、集體和個人等各方面的力量,采用單位或個人與貧困學生結對幫扶、對口資助、勞模愛心幫扶等形式進行助學幫扶,形成幫扶合力。同時聯系相關企業(yè)作為勤工儉學基地,為包括往屆生在內的困難學生署期勤工儉學提供幫助。三是推動國家助學政策落實。充分發(fā)揮對困難職工家庭情況明了的優(yōu)勢,積極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信息,利用政府助學的主渠道,幫助更多符合國家助學政策的困難職工子女享受到政策優(yōu)惠。并積極與特困生所在的院校工會取得聯系,幫助考入高校的困難職工子女申請助學貸款、助學金和獎學金,幫助聯系勤工儉學基地或崗位、提供親情關懷等,幫助困難職工子女順利完成大學學業(yè)。
3、建立醫(yī)療救助機制,解決困難職工就醫(yī)難問題。一是建立特困職工就醫(yī)優(yōu)惠醫(yī)院。在縣總工會的協調下,建立特困職工就醫(yī)優(yōu)惠醫(yī)院3家,為困難職工提供醫(yī)療救助。至目前,共為488名困難職工減免醫(yī)療費15.7萬元。二是協調成立了“特困職工購藥定點優(yōu)惠藥店”。凡是持有社區(qū)及幫扶中心出示證明確為特困職工的家庭,購藥可享受5%的價格優(yōu)惠。三是困難救助。對于患大病的困難職工,符合要求的,給與相應的現金補貼。至目前,已救助160人,救助金額5.2萬元。
4、建立幫扶救助機制,解決困難職工生活難問題。一是建立困難職工檔案。幫扶中心根據特困職工的健康狀況、收入情況、致困原因、自救能力等,先后為2879名職工建立了困難職工檔案,加強動態(tài)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堅持開展“雙節(jié)”送溫暖活動。目前一年一度的雙節(jié)送溫暖活動已經形成機制,堅持不懈,成為具有工會特色的幫扶活動,得到了廣大職工的認可和社會各屆的贊揚。201*年雙節(jié)期間,我縣工會共籌資12萬余元,救助特困職工280人,確保了不讓一名困難職工因家庭困難而發(fā)生意外。
5、建立法律救助機制,解決困難職工維權難問題。一是成立了“職工法律援助站”,依法維護職工尤其是困難職工的合法權益。二是拓寬維權渠道,豐富維權內容,與縣司法局聯合成立了“農民工權益維護站”,依法維護參加工會組織的
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一年來,我中心在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急為困難職工所急、想為困難職工所想、幫為困難職工所幫,切實解決了與困難職工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實際問題,以實際行動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架起了黨委政府與職工群眾的綠色聯系通道,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還須看到,依然存在著一些問題。比如經濟基礎薄弱,缺乏持久的經濟支撐,沒有穩(wěn)定的資金來源渠道,從而制約了工會幫扶工作的進一步深化。因此,我們不僅要最大限度的爭取黨和政府的支持;同時要不斷拓寬與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困難職工問題的渠道,積極爭取有關方面的政策支持、資金支持、信息支持;還需要動員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齊抓共管,形成合力,進一步推進幫扶工作的開展。
新邵縣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201*年5月16日
擴展閱讀:新邵縣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細則
新邵縣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
實施細則
中央財政為支持各級工會組織更好地對困難職工開展幫扶工作,推進“送溫暖工程”社會化、經常化、專門下撥了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資金。為了加強對這筆專項資金和政府撥給、社會各界捐贈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幫扶資金補助對象為困難職工群體。困難職工群體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經政府救濟后生活仍十分困難的職工;家庭人均收入雖略高于當地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災難等原因,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困難職工;因各類災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
第二條幫扶資金使用范圍包括:生活救助、醫(yī)療救助、子女入學救助、困難勞模幫扶、再就業(yè)援助、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幫扶。幫扶資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支付幫扶中心工作人員工資或辦公經費;發(fā)放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購買車輛、手機等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幫扶中心的基本建設投資;其他與困難職工幫扶無關的支出。
第三條認真做好每年幫扶資金的預算、決算,按時上報,并按預算、決算管理要求執(zhí)行。
第四條幫扶資金必須在本管理實施細則第三條規(guī)定的適用范圍內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冒領或隨意擴大幫扶資金的使用范圍。
第五條健全幫扶手續(xù)。凡申請幫扶的困難職工必須持有本人報告、基層工會蓋章證明、住院小結、原始發(fā)票等有關證明材料,經調查核實,視情況給予幫扶救助。第六條幫扶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要遵守國家財務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審批,嚴格管理,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jiān)督。
第七條工會組織應積極多渠道籌集困難職工幫扶資金,除上述中央財政下撥專項資金以及省總、市總下撥送溫暖資金外,爭取更多社會捐贈,爭取政府財政支持等多種方式籌備資金。
第八條本實施細則從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新邵縣幫扶中心20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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