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席員管理辦法與考核細則-初稿
數字化城管監(jiān)督指揮中心坐席員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明確職責,規(guī)范管理,提高坐席員的綜合素質和工作效率,確保系統(tǒng)有序運轉,根據監(jiān)督指揮中心的職責和規(guī)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職責(一)受理員
1、熟練掌握數字城管業(yè)務知識及工作流程;了解城市管理執(zhí)行部門的工作職能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
2、嚴格按照立案結案標準,甄別各類上報信息的有效性。按照信息處理流程,認真核對信息分類、描述和定位,確保立案、結案的準確率。
3、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回退、立案、下達核查指令、結案等工作,處置結果未達標的案卷應立即請示值班長后批轉至派遣中心。
4、上報信息中的各類疑難問題及時上報值班長。5、受理市民的投訴、咨詢和建議,按規(guī)定處置并記錄。對各類來電反映的重大突發(fā)事件按《重大突發(fā)事件處置程序》執(zhí)行。對重復投訴的問題和疑難問題及時上報值班長。
6、不得向任何單位、任何個人透露監(jiān)督員、熱心市民的個人信息資料。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二)派遣員
1、熟練掌握數字城管業(yè)務知識及工作流程;熟悉城市管理執(zhí)行部門的職能;熟悉各區(qū)鎮(zhèn)、街道行政管轄區(qū)域;了解城市管理執(zhí)行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
2、復核受理員批轉來的案卷,準確判明責任部門,提高一次派遣的準確性。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派遣、督辦、審核處置結果等工作。
3、認真分析執(zhí)行部門職能交叉、區(qū)域不明、產權爭議等問題信息,加大派遣和督辦力度。
4、疑難問題信息,必須提出分析意見后及時提交指揮長,不得擅自積壓案卷。
5、回退受理中心的案卷、執(zhí)行部門反饋處置結果未達標的案卷、符合作廢條件的重復案卷,必須注明理由,報指揮長審核。
6、受理執(zhí)行部門的咨詢、申訴和建議,并將有關重要問題及時提交指揮長。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二、工作要求
1、呼叫中心實行二十四小時工作制度,上班:8:0012:00,中班:12:0014:30,下班:14:3018:00,晚班:18:0008:00。
2、用餐時間:午餐11:00~12:00,晚餐17:00~18:00。3、全體坐席員實行輪值制,負責當天餐間值班和下班后的案卷處理,同時負責責任區(qū)域的衛(wèi)生保潔工作。
4、嚴格執(zhí)行著裝制度,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
5、工作期間禁止打瞌睡、喧嘩戲鬧,禁止在工作廳內吸煙、存放食品、吃零食。
6、不得擅自使用工作設備接打私人電話,手機等通訊設備不得帶入工作廳,禁止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7、保持工作廳整潔,更衣室衣物按規(guī)定有序擺放。8、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廳,接待來訪人員須征得呼叫中心管理人員同意后在指定區(qū)域接待。
9、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帳號和密碼,不得泄露監(jiān)督員、熱心市民的相關信息。
10、接聽電話時必須使用禮貌用語,語言簡潔明了,重要事項做好記錄。
三、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必須嚴肅認真,雙方一般以口頭交接的方式進行,遇特殊情況(重特大、處理未果事件等)應書面交接。
2、書面交接記錄必須認真填寫,如實反映當班工作狀況,不得瞞報漏報。因遺漏交接事項而影響正常工作的,追究交班人員責任。
3、接班人員必須做好接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4、交班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把工作交接完畢后,方可下班。5、任何人不得無故拖延或提前交接班。
6、輪值人員將空調、電腦、照明等設備及門窗關閉后,方可離開。
坐席員考核細則
一、考核方法
(一)考核工作由監(jiān)督指揮中心負責實施。
(二)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注重實績,體現規(guī)范性、合理性和導向性。
(三)考核實行百分制,每天量化統(tǒng)計,考核加、扣分以“每項、次”為單位,每月統(tǒng)計公布。
(四)采取平時考核與抽查考核相結合的方式。(五)考核內容為內部管理、作風紀律和業(yè)務工作三個方面。以每一項考核所占分值為限,扣完為止。
(六)考核結果與年底獎金掛鉤,并作為各項評比的主要依據。
(七)工作人員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須在考核結果公布2天內向考核領導小組提出申述,考核領導小組應在2天內作出答復。
(八)工作人員發(fā)生較大違法違紀問題,應及時向中心領導匯報。同時組織調查核實,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九)年終考核以月度考核為基礎,結合年終測評后確定年終考核結果。
(十)考核結果為優(yōu)秀工作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連續(xù)兩年考核不及格者予以辭退。
二、考核內容
(一)內部管理(20分)
1、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上級各類文件和會議精神。不按中心部署開展學習扣2分;未按規(guī)定記好筆記、撰寫學習心得扣2分;無故缺席扣5分(同時按曠工計算)。
2、積極參加中心組織的業(yè)務培訓和團體活動,無故缺席扣5分(同時按曠工計算);培訓考試不合格扣10分。
3、未按規(guī)定著裝扣2分,男同志留長發(fā)、胡須,女同志化濃妝等儀表不整潔扣2分。
4、工作時間坐姿不端正等影響形象扣1分;工作時間打瞌睡、玩游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扣2分。
5、自覺遵守內部衛(wèi)生管理制度,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扣1分。6、輪值人員未按要求做好保潔工作扣1分;輪值人員在餐間及下班后無特殊情況未對應處理的案卷進行處理,每條案件扣1分;輪值人員未將空調、電腦、照明等設備及門窗關閉后就下班扣2分。
7、擅自換班扣2分。
8、利用工作設備接打私人電話扣2分;在工作廳內使用移動電話扣2分。
9、設備使用不當影響正常工作扣2分;工作完畢后,未退出程序關閉相關設備扣1分。
10、未做好交接班工作扣1分。(二)作風紀律(20分)
1、遲到、早退半小時內(含半小時)扣1分,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超過三小時按曠工一天計算。
2、曠工半天扣5分,曠工1天扣10分,曠工1天以上扣10分。
3、無故脫崗半小時內(含半小時)扣2分,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超過3小時按曠工一天計算。
4、擅自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廳扣2分;在工作廳內吸煙、存放食品、吃零食、喧嘩戲鬧扣10分,吸煙者另扣除當月獎金。
5、接聽電話未使用禮貌用語扣1分,與熱心市民或相關部門(人員)發(fā)生無理爭執(zhí),被投訴經查實扣5分;態(tài)度惡劣,影響嚴重經查實扣10分。
6、泄露工作帳號和密碼、泄露監(jiān)督員和熱心市民相關信息經查實扣5分,造成后果扣10分并追究相關責任。
7、作風散漫、消極怠工扣2分。
8、斗嘴吵架、搬弄是非、弄虛作假、影響團結經查實扣5分。
9、不聽從上級命令、不服從組織安排扣5分。10、發(fā)生曠工、弄虛作假、謀取私利、不服從安排等較大違規(guī)違紀現象,應及時向中心領導匯報,同時組織調查核
實,除按考核扣分外,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業(yè)務工作(60分)
1、數字化城管中心坐席員每天上午、下午分別巡查視頻監(jiān)控探頭2次,并要巡查到所有探頭,每少一個探頭扣0.1分。
2、數字化城管中心坐席員每人每天利用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上報案件不少于10條,沒少一條扣0.1分。
3、在案卷內部流轉各個節(jié)點上,無特殊情況超過規(guī)定時間處置的,每個節(jié)點每次扣0.5分。
4、受理員錯發(fā)核查指令扣1分,影響案卷時效扣2分;甄別核查照片有誤造成案卷錯誤返工或結案扣2分;返工案卷未填寫批轉意見扣1分。本人主動發(fā)現后及時上報并糾錯減半扣分,發(fā)現他人操作差錯加1分。
5、派遣員給予專業(yè)部門的處置時限與要求有誤扣1分;未填寫處置要求與意見直接派遣至專業(yè)部門的扣2分;派遣差錯被回退扣1分。本人主動發(fā)現并上報糾錯減半扣分,發(fā)現他人案卷派遣問題加1分。
6、受理員、值班長因立案差錯被回退扣1分;受理員、值班長因判斷失誤錯退監(jiān)督員扣1分。
7、派遣員、指揮長復核差錯或錯誤回退案卷扣1分。8、值班長、指揮長錯審作廢案件扣1分;指揮長錯審緩辦、延期案卷扣1分。指揮長發(fā)現授權錯誤案卷,經查實
的加1分。
9、熱線受理員對投訴事項詢問不詳、記錄不全,造成不能及時準確處理扣1分。
10、重大突發(fā)事件未及時匯報扣3分,因此延誤處置工作扣10分;重大事件未履行跟蹤督辦職責扣3分。重大突發(fā)事件及時上報并跟蹤督辦,得到有效處置加3分。
11、值班長、指揮長上報各項統(tǒng)計資料和分析報告不完整、不及時、不準確扣1分。
12、受理員、派遣員工作量考核基準值等于當月處理總量除以當月實際出勤總量。高于基準值的,每條加0.5分;低于基準值的,每條扣0.5分。
13、值班長和指揮長工作量考核基準值等于當月處理總量除以當月天數。高于基準值加0.5分,低于基準值扣0.5分。其擔任受理員、派遣員時與受理員、派遣員同標準考核。兩者之和即為考核總分。
14、為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一經采用每條加2分。
數字化城管監(jiān)督指揮中心20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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