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度評獎評優(yōu)通知
關于組織開展201*-201*學年學生總結鑒定和評獎評優(yōu)工
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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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學生工作組:
按照《本科教育規(guī)范》(201*-201*版本)相關規(guī)定,為了樹立典型,表彰先進,培育優(yōu)良班風學風,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學校決定在201*年9月-11月期間組織開展201*-201*學年學生總結鑒定和評獎評優(yōu)工作。請各系學生工作組按此通知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規(guī)范”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一、學年總結鑒定和評獎評優(yōu)工作
各系學生工作組按照《本科教育規(guī)范》相關要求,在認真組織學生開展學年總結鑒定和班級民主評議的基礎上,開展評獎評優(yōu)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學生學年總結鑒定工作1.學生自我總結
各系學生工作組要組織學生認真進行自我總結(內容包括:學生上一學年在思想、學習、社會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奮斗目標),認真填寫《學生學年總結鑒定表》。
2.班級民主評議
各系學生工作組要在做好學生自我總結的基礎上,安排輔導員深入班級,召開班級民主評議會,組織班級成員進行總結交流和相互評議,形成班級對班級成員的鑒定意見,填入《學生學年總結鑒定表》;同時民主推選班級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設積極分子推薦人選。
3.《學生學年總結鑒定表》存檔
各系學生工作組在對學生自我總結和班級鑒定給出意見之后,將《學生學年總結鑒定表》歸檔保存,學生畢業(yè)前進行復核、裝檔。
(二)學年評優(yōu)工作
各系學生工作組要依據《本科教育規(guī)范》關于各類先進集體、優(yōu)秀個人評定條件、評定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認真開展評選工作;玖鞒贪ǎ簩W生申請→輔導員審批推薦→系學生工作組審批推薦→學生工作處審批。
1.集體評優(yōu)
集體評優(yōu)按照《西南交通大學“先進(優(yōu)秀)班集體”創(chuàng)建活動實施方案(試行)》執(zhí)行。各系學生工作組依據評定條件和班級創(chuàng)優(yōu)考核成績,對班級申請進行審核,確定本系優(yōu)秀集體推薦名單,院內公示無異議后,提交至學生工作處。
[注]:推薦班級必須為201*年申報創(chuàng)優(yōu)的班級。2.實揚華獎章
各系學生工作組依據評定條件,結合學生申請,每個系推薦1名,學校將從8名候選人中采取適當方式評選出5名實揚華獎章獲得者。
3.三好學生標兵、三好學生
各系學生工作組依據評定條件,召開班級民主評議會,民主推選三好學生;三好學生標兵由各系學生工作組在本系推薦的三好學生推薦人選基礎上,集體討論確定推薦人選,系內公示無異議后,提交至學生工作處。
4.優(yōu)秀學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設積極分子
各系學生工作組依據評定條件,召開班級民主評議會,民主推選班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設積極分子,召開團委(團總支)、校(系)學生會、學生黨支部、學生社團等學生組織民主評議會,民主推選學生組織優(yōu)秀學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設積極分子,院內公示無異議后,提交至學生工作處。
[注]:校級學生組織評定的優(yōu)秀學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設積極分子不占系指標,但由系統(tǒng)一審核、公示和推薦。
(三)獎學金評定工作1.綜合獎學金
各系學生工作組依據評定辦法組織評定工作。網上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獲獎名單,并報學生工作處審核。
2.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
各系學生工作組依據《西南交通大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選管理辦法》,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申請,經輔導員審定,系評審委員會審核,按照學校分配的名額等額確定候選推薦名額,在本系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系將評審結果提交給學生工作處審核。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需同時制作評審名單(包含學生所在學院、班級、姓名、學號),并附書面審批表(統(tǒng)一用A4紙雙面打印,《國家獎學金審批表》一式三份,《國家勵志獎學金審批表》一式二份),由學生工作負責人簽字蓋章,加蓋系公章后,提交學生工作處本科生教育管理科。
國家助學金需制作評審名單(包含學生姓名、學號、班級、系、困難等級、資助等級),并由系學生工作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提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請各系按照分配名額等額評選。(四)注意事項
1.201*-201*學年評獎評優(yōu)工作嚴格按照《本科教育規(guī)范》(201*-201*版本)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凡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必須首先參加學校201*-20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對于轉專業(yè)學生,請回原所在系進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3.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專項獎(助)學金和創(chuàng)新獎之間不可兼得。
4.所有評獎評優(yōu)工作均在10月25前完成。二、開展201*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評選工作
根據省教育廳文件要求,現(xiàn)啟動進行201*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評選工作。請各系學生工作組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認真開展優(yōu)秀畢業(yè)生評選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1、評選對象
201*屆全日制在校生。2、評選流程
各系學生工作組通過輔導員深入班級組織召開優(yōu)秀畢業(yè)生評選主題班會等形式,按照《本科教育規(guī)范》(201*-201*版)相關評選條件(根據省教育廳文件要求,本科生評省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另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①曾獲校一等獎學金(含特等獎)②各科考試或考查科目均無補考),由班級同學民主評議提名,并經班委會集體討論后,提出班級的校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推薦人選。
各系學生工作組組織班級推薦的校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人選,填寫優(yōu)秀畢業(yè)生表格(A4紙,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
各系根據本系的優(yōu)秀畢業(yè)生名額,省級、校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名額分別按照1%和8%,確定本系省級、校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推薦人選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無異議后將推薦人選名單提交至學生工作處。
3.報送書面材料
各系學生工作組組織推薦人員填寫省級、校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登記表(A4紙打印,一式兩份),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送學生處。
5.學生工作處審批
學生工作處對各系提交的省級、校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推薦人選名單進行匯總,在網上審批并公示無異議后,形成校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獲獎名單和省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推薦名單。
省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推薦名單經主管校領導審核后,報省教育廳審批。優(yōu)秀畢業(yè)生評選工作10月20前完成。
學生工作處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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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別土木系機械系電氣系計算機系交運系人文系外語系財會系合計參評人數18318468458635421301651685390國家獎學金219910622261國家勵志獎學金6530303119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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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科院學通[201*]01號
關于201*年度校級評獎評優(yōu)工作的通知
各系:
為搞好201*年度校級評獎評優(yōu)工作,經研究,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年下期單項獎申報
(一)評選對象:全體(全日制)在校學生。
(二)評選條件:請各系參照201*年修訂的《學生手冊》中《湖南科技學院學生獎勵條例(試行)》第三章單項獎評比條例組織評比,申報參評的獎項原則上應是201*年7月-201*年1月期間的獲獎情況。(三)推薦名額:不限。(四)評選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薦→學生處審核、公示→學校審定;2、評比結果于3月14日前上報學生處(行政樓109室);3、申報材料:單項獎申報匯總表(系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電子稿(交EXCEL格式文檔,見附件表1)以及按照單項獎申報匯總表名單順序排列好的證書復印件(輔導員老師審核并簽章)及相關資料,學生不再填寫單項獎申請表。
二、201*屆校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評選
(一)評選對象:201*級畢業(yè)班(全日制)在校學生。
(二)評選條件:請各系、各班根據學生入校以來的綜合表現(xiàn),嚴格依照《學生手冊》中《湖南科技學院獎勵條例(試行)》第28條執(zhí)行。
(三)推薦名額:具體見附件評優(yōu)名額分配表。(四)評選程序和要求
1、班級提名→系部審查推薦→學生處審核、公示→學校審定;
2、評比結果于3月14日前上報學生處(行政樓109室);3、申報材料:《湖南科技學院優(yōu)秀畢業(yè)生審批表》(1份,樣式見附件表2)和《湖南科技學院優(yōu)秀畢業(yè)生評選申報匯總表》(1份,樣式見附件表3);《湖南科技學院優(yōu)秀畢業(yè)生評選申報匯總表》要求上交電子稿。
三、201*年度優(yōu)秀班級評選
(一)評選對象:201*-201*年級各教學班級。;(二)評選條件:嚴格依照新的《學生手冊》中《湖南科技學院先進班集體評選辦法》執(zhí)行。
(三)推薦名額:具體見附件評優(yōu)名額分配表。(四)評選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薦→學生處審核、公示→學校審定;2、評比結果于3月14日前上報學生處(行政樓109室);3、申報材料:各系按班級為單位裝訂成冊上交學生處109室,并提交《湖南科技學院優(yōu)秀班級評選登記表》(1份,見附件表4)。
四、201*年度優(yōu)秀班主任評選
(一)評選對象:201*-201*年級各教學班級班主任。(二)評選條件:評選具體條件和要求由各系自行掌握。(三)推薦名額:具體見附件評優(yōu)名額分配表。(四)評選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薦→學生處審核、公示→學校審定;2、評比結果于3月14日前上報學生處(行政樓109室);3、申報材料:《湖南科技學院優(yōu)秀班主任登記表》(1份,見附件5)。
五、201*年度校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評選
(一)評選對象:院學生會、系學生分會、班委會成員
(201*級學生干部除外)。
(二)評選條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好,全年無通報及以上處分。熱心服務,勤于工作,甘于奉獻,勇于創(chuàng)新,師生反映良好;勤奮學習,成績優(yōu)秀,在本年度無不及格科目,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通過英語、計算機等級考試,綜合測評成績在班上排名前30%。
(三)推薦名額:具體見附件評優(yōu)名額分配表。(四)評選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薦→學生處審核、公示→學校審定;2、評比結果于3月14日前上報學生處(行政樓113室);3、申報材料:《湖南科技學院201*年“優(yōu)秀學生干部”推薦表》(1份,樣式見附件表6)。
六、201*年度校級三八紅旗手評選
(一)評選對象:201*-201*年級(全日制)在校女生。(二)評選條件: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努力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積極參加各項政治活動,有遠大的理想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能堅持批評和自我批評;道德素質好,有修養(yǎng),樂于助人,為人正直,是女生“四自”的表率;刻苦學習,本年度期末考試單科不得有不及格現(xiàn)象,兩學期成績排名在全班前30%,綜合考評分在全班排名前20%;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本年度至少有一次獲獎或評優(yōu);沒有受處分或者各類通報批評。
(三)推薦名額:具體見附件評優(yōu)名額分配表。(四)評選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薦→學生處審核、公示→學校審定;2、評比結果于3月14日前上報學生處(行政樓113室);3、申報材料:《湖南科技學院201*年“三八紅旗手”推薦表》(1份,樣式見附件表7)。
七、201*年度校級十佳班長評選
(一)評選對象:我校201*-201*級各班班長。
(二)評選條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好,全年無通報批評及以上處分。熱心服務,勤于工作,甘于奉獻,勇于創(chuàng)新,師生反映好;勤奮學習,成績優(yōu)秀,
本年度無不及格科目,綜合測評成績在班級排名前20%;所在班級學風、班風建設成績突出;所在班級本年度至少得過一次系級以上系級獎勵。
(三)推薦名額:各系部限報1個候選名額。申報“十佳班長”者須同時申報“優(yōu)秀學生干部”,名額占“優(yōu)秀學生干部”指標。
(四)評選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薦→學生處審核、公示→學校審定;2、評比結果于3月14日前上報學生處(行政樓113室);3、申報材料:《湖南科技學院201*年“十佳班長”推薦表》(1份,樣式見附件表8)。
八、201*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進集體評選(一)評選對象:各教學系。
(二)評選條件:參照《湖南科技學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獎勵暫行辦法》關于先進集體的評選條件。
(三)評選名額:3個。(四)評選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薦→學生處審核、公示→學校審定;
2、評比結果于3月14日前上報學生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服務中心;
3、申報要求:以系為單位自愿申報,申報對象填寫《湖南科技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進集體申請表》(1份,樣式見附件表9),按評比條件進行自評打分,并提供相關支撐材料。
九、201*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進教師評選
(一)評選對象:各系學工負責人、心理專干、輔導員、班主任、專兼職咨詢師。任相關職務一年以上。
(二)評選條件:參照《湖南科技學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獎勵暫行辦法》關于教師先進個人的評選條件。
(三)評選名額:11名,其中學工負責人、心理專干、輔導員、班主任共10名,專兼職咨詢師1名。
(四)評選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薦→學生處審核、公示→學校審定;
2、評比結果于3月14日前上報學生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服務中心;
3、申報要求:學工負責人、心理專干、輔導員、班主任由本人申請,各系推薦。專兼職咨詢師由本人申請,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服務中心推薦。各申報對象填寫《湖南科技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進教師申請表》(1份,樣式見附件表10),按評比條件進行自評打分,并提供相關支撐材料。
十、201*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進學生評選
(一)評選對象:全校各系學生心理委員、心理信息員、校學生會心理服務部及系學生分會心理服務部干部、校大學生心理健康協(xié)會干部。201*級學生不參與評選。
(二)評選條件:參照《湖南科技學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獎勵暫行辦法》關于學生先進個人的評選條件。
(三)評選名額:91名,其中心理委員28名,心理信息員56名,校學生會心理服務部及系學生分會心理服務部干部共5名,大學生心理健康協(xié)會干部2名。
(四)評選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薦→學生處審核、公示→學校審定;
2、評比結果于3月14日前上報學生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服務中心;
3、申報要求:各系可推薦心理委員2名、心理信息員4名,心理服務部干部及心理健康協(xié)會干部由校學生會心理健康服務部、大學生心理健康協(xié)會推薦。申報對象填寫《湖南科技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進學生申請表》(1份,樣式見附件表11),,按評比條件進行自評打分,并提供相關支撐材料。
十一、201*年度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殊貢獻獎申報
(一)評選對象: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
(二)評選條件:積極參加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宣傳,將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本職工作緊密結合,發(fā)現(xiàn)學生危機信息及時上報至心理中心,積極協(xié)助學校做好危機個案的干預工作等,在本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教職員工及學生。
(三)評選名額:不限。(四)評選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薦→學生處審核、公示→學校審定;
2、評比結果于3月14日前上報學生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服務中心;
3、申報要求:各系自愿申報,申報對象填寫《湖南科技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殊貢獻申請表》(1份,樣式見附件表12),并提供相關支撐材料。
備注:以上申報材料經審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該申報者參選資格,其所占名額不再替補。
附:
1、湖南科技學院201*年下期學生單項獎申報匯總表;2、湖南科技學院優(yōu)秀畢業(yè)生審批表;
3、湖南科技學院優(yōu)秀畢業(yè)生評選申報匯總表;4、湖南科技學院201*年度先進班集體審批表;5、湖南科技學院優(yōu)秀班主任登記表;
6、湖南科技學院201*年“優(yōu)秀學生干部”推薦表;7、湖南科技學院201*年“三八紅旗手”推薦表;8、湖南科技學院201*年“十佳班長”推薦表;
9、湖南科技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進集體申請表;10、湖南科技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進教師申請表;11、湖南科技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進學生申請表;12、湖南科技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殊貢獻申請表;13、湖南科技學院201*年度校級評獎評優(yōu)指標分配;14、上報電子稿樣稿。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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