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員教育評議工作記錄
團員教育評議活動實施方案
各年級團總支、各班團支部:
為進一步加強我系基層團組織建設,增強基層團組織凝聚力、影響力,強化團員意識,提高團員素質,根據(jù)院團委《關于開展201*年團員教育評議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系實際,特制訂《企管系201*年團員教育評議活動實施方案》,請各年級團總支、各班團支部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做好此次團員教育評議工作。
一、宣傳動員組織準備階段(3月8日3月18日)
1、成立系團員教育評議活動小組,召開小組工作會議,制訂《企管系201*年團員教育評議活動實施方案》。
2、召開全系班級團支書會議,下發(fā)《企管系201*年團員教育評議活動實施方案》,做好團員教育評議的宣傳發(fā)動工作。
3、要求各班團支部成立評議小組。每個支部成立一個由團支書任組長,包括班長、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團員代表等在內的評議小組,為自評和互評做好準備。
二、學習實踐環(huán)節(jié)(3月08日4月04日)
以各班團支部、年級團總支為單位,扎實開展理論學習和形勢政策學習,結合本學期主要工作,結合本班、本年級工作特色,宣傳發(fā)動各班團支部、年級團總支積極開展學習實踐活動,在學習的基礎上深入推進“永遠跟黨走,爭做新一代”和“我與祖國共奮進”等主題實踐活動,突出思想引領,加強成才服務,將理論學習和實踐活動相結合,增強基層團組織的工作活力和影響力,堅定廣大團員青年的理想信念,提高廣大團員青年的綜合素質。
(一)學習實踐主要內容:1、重溫《團章》,重唱團歌活動;
2、通過集體學習、觀看視頻、討論、知識競賽、宣講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學習201*年“兩會”會議精神;
3、結合青年志愿者服務月和文明禮貌月,開展主題教育實踐活動;4、積極組織參加學院第三屆“先鋒杯”主題團日活動設計大賽;5、認真組織參加“我的基層團支部”征文活動;6、結合實際開展“永遠跟黨走,爭做新一代”和“我與祖國共奮進”等主題實踐活動。(二)學習實踐總結
各團支部應認真總結支部學習實踐活動,在總結材料中應具有詳實的文字、圖片、數(shù)據(jù)說明,并將總結4月8日前交至系團委組織部。
三、評議環(huán)節(jié)(4月05日4月11日)
本環(huán)節(jié)要求各班團支部召開支部生活會,組織引導團員積極參與民主評議活動,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增強團員意識,增強團組織內在活力。
各基層團支部要按照團員六項素質要求,對我院每個團員從201*年團員評議一年來的綜合表現(xiàn)做出評議,按照評議等級基本要求進行評議,評議結果經綜合評議之后填入《團員教育評議登記表》,報系團委存檔。
(一)評議等級和基本要求1、優(yōu)秀團員(30%左右)
A、嚴格遵守團章,思想進步,政治素質較強
B、學習認真刻苦,學習成績優(yōu)良,班級名次在全班的前40%C、熱愛團的組織,積極參加團的活動,按時繳納團費D、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能積極發(fā)揮帶頭作用E、嚴格遵守校規(guī)校紀,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2、合格團員(55%左右)
A、按照團章要求,具備共青團員的基本意識B、學習認真刻苦,成績較好,無不及格現(xiàn)象
C、履行團員的基本義務,遵守團的紀律,較積極參加團的活動,按時繳納團費D、能較積極參加校內外實踐活動E、遵守校規(guī)校紀,未受任何紀律處分3、基本合格團員(10%左右)A、團員意識不強B、學習不夠認真,成績落后
C、集體觀念淡薄,不積極參加團支部活動,缺乏組織紀律觀念D、基本遵守校規(guī)校紀
4、不合格團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為不合格團員)(5%左右)A、喪失理想信念,不具備團員意識
B、學習差,學期成績不及格在三門次(含三門次)以上
C、連續(xù)六個月不繳納團費,不參加團的活動,不接受組織分配的工作D、違反校紀校規(guī),受嚴重警告紀律處分以上(二)評議程序
民主評議按自評、互評、綜評三個環(huán)節(jié)實施。民主教育評議活動以團支部為單位有步驟地開展,時間相對集中,方法力求簡便易行,注重實效。(自評和互評按照團員六項素質要求綜合評議計分,L1、L2、L3、L4和L均按照百分制計分)。
(1)自評:L1(4月5日6日)
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團員個人做出總結(要求實事求是,肯定成績,找出不足,明確努力方向),寫出個人思想小結,由各班評議小組收集整理后,交系團委組織部。
(2)互評:(4月7日-4月11日)
互評包括團小組對團員的評議、支部大會對全體成員的評議、團支部委員會對團員的評議。
A、團小組對團員的評議L2(4月7日)
在自評的基礎上,各團小組召開全體會議,團員個人依次在團小組會上匯報自己的思想總結,其他團員按照總結的內容,結合該團員的平時表現(xiàn)進行評議。
B、團支部大會對全體成員的評議L3(4月8日)
在團小組評議的基礎上,團支部召開支部大會,由各團小組長依次介紹本小組的情況,團支部結合團員平時表現(xiàn)逐個進行評議。
C、團支部委員會對團員的評議L4(4月9日-11日)在支部大會評議的基礎上,由輔導員主持召開團支部委員聯(lián)席會議,再依據(jù)前面的評議結果,結合團員一年來的表現(xiàn),對每個團員進行評議。
(3)綜評(4月12日)
對以上評議的分數(shù),按下列計算公式,即得每個團員的評議分數(shù)L,并根據(jù)每個團員的評議分數(shù)和評議等級要求綜合評出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并將結果填入《團員教育評議登記表》,班級評議小組將填寫好的登記表交至系團委組織部。
L=L1×10%+L2×25%+L3×35%+L4×30%
四、團員注冊和總結環(huán)節(jié)(4月12日4月18日)
1、按照院團委關于年度團籍注冊制度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系團委為優(yōu)秀團員及合格團員辦理年度團籍注冊手續(xù)。對優(yōu)秀團員,經系團委審查批準后,在團員證“團籍注冊”欄內注明“優(yōu)秀”字樣,并作為本學期“五四”優(yōu)秀團員評比的候選人。對于表現(xiàn)突出并積極要求入黨的優(yōu)秀團員,團組織負責向黨組織推薦作為黨的培養(yǎng)對象或發(fā)展對象。
2、對基本合格的團員要緩期注冊,團支部要采取措施,幫助這部分團員改正不足,取得進步后,經團支部大會同意再為其辦理注冊手續(xù)。暫緩注冊時間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
3、對不合格團員,團支部應進行采取措施,耐心幫助,經幫助教育仍不改進的,應根據(jù)《團章》相關規(guī)定按照正常組織程序進行團內處分,并報系團委批準。
4、團員應持團員證參加教育評議活動,團員證丟失的同學請及時辦理補辦手續(xù),過期不辦,取消參加“五四”評先資格。(團員證補辦截止時間:201*年4月08日)。
各團支部要認真總結,及時將活動材料(《團員教育評議表》、支部學習實踐活動總結等)報各系團委,系團委對本系團員教育評議活動匯總總結后,于4月13日前上交院團委。
五、其它要求
1.活動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的嚴格進行。
2.各班團支部要在班級團員教育評議小組帶領下,制定本班實施方案,隨同團支部學習實踐活動總結上交團委組織部。
擴展閱讀:09法政學院團員教育評議工作指導意見書
法政學院團員教育評議工作指導意見書
為確保一年一度的團員教育評議工作的順利完成,按照校團委有關指示精神,學院分團委決定每年在團員教育評議期間,確定若干名具有豐富團學工作經驗的優(yōu)秀學生黨員或學生干部作為指導員,對低年級各班團支部開展的團員教育評議工作進行指導。
為進一步規(guī)范團員教育評議工作和方便指導員開展指導工作,現(xiàn)擬訂本工作指導意見書,具體如下:
一、指導員的工作
(一)總體要求:
1、評議期間,指導員可按照本《指導意見書》要求,對支部評議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疑義,對不符合評選要求的各環(huán)節(jié)都應直接指明,并督導支部糾正;2、指導員在開展督導工作的過程當中,如遇到工作困難,應及時向學院反應;3、評議期間,指導員應嚴格按參照《指導意見書》要求,應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完成工作,并正確及時的指導各團支部開展工作;
4、開展工作過程中,應主動、及時的同其負責的支部負責人溝通聯(lián)系,協(xié)調好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具體工作:
1、團支部大會開始前,指導員應先做自我介紹,并針對自己的工作和評議注意事項做簡單介紹;
2、指導支部正確開展工作,依據(jù)“工作操作說明”對于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糾正或說明;3、監(jiān)督支部開展評議活動的投票和唱票工作,確保評議結果的公開、公平、公正;4、評選結果產生后,應在支部大會上進行公證,支部成員沒有疑義后在工作記錄表上簽名;
5、應及時填寫《法政學院團員教育評議活動記錄表》,并于會后及時上交學院。
二、工作操作說明
1、院級“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1)思想上積極向黨組織靠攏;(2)本年度未受過紀律處分;(3)本年度無不及格科目;
(4)優(yōu)秀團干必須在從事共青團工作的各級干部中產生;
(5)支部評選出的院級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數(shù)分別不得超過支部總團員數(shù)的10%和5%。經支部民主投票表決后,當選者必須過參會團員的半數(shù),否則不得被評為院級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最多只選舉2輪。(注:如果第二輪得票在都過半數(shù)的情況下,仍有候選人同票的,以第一輪得票數(shù)高低為準;若第一輪也同票,則只對同票的候選人再進行投票,得出結果;若還是同票,則上報院分團委議定產生。)
(6)具備參評資格的支部團員均可申請參加院級“優(yōu)秀團員”的評比;
(7)學院分團委、社團推薦的優(yōu)秀團干候選人,不占支部名額,但需經支部民主投票通過,得票數(shù)須超過參會團員的一半方可當選;
(8)保留團籍的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可參加院級“優(yōu)秀團員”和“優(yōu)秀團干”的評比,同時擁有投票權;
2、“向黨組織推薦優(yōu)秀團員”(簡稱“推優(yōu)”):(1)思想上積極向黨組織靠攏;(2)本年度未受過紀律處分;(3)本年度無不及格科目;
(4)學習努力,通過四、六級的團員優(yōu)先考慮;
(5)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不得成為“推優(yōu)”對象;非團員不得成為“推優(yōu)”對象;未參加業(yè)余黨校的或業(yè)余黨校未畢業(yè)的團員不得成為“推優(yōu)”對象;有宗教信仰的團員不得成為“推優(yōu)”對象;
(6)被評為院級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黨員除外),原則上自然成為“推優(yōu)”對象的候選人,和其他候選人一起參加評比;
(7)支部評選的“推優(yōu)”對象總數(shù),不得超出支部總團員數(shù)的15%,經支部民主投票表決后,當選者必須過參會團員的半數(shù),最多只選舉2輪;
3、團支部大會:
(1)召開支部大會,把握會議的嚴肅性和正規(guī)性,必須有指導員在場;
(2)出席大會的團員數(shù)必須超過支部團員總人數(shù)的4/5,否則評議、評選結果無效;(3)各支部應主動邀請所在班級的班主任出席大會,如班主任不能出席,支部負責人應在會后及時向班主任匯報評議、評選情況,并聽取班主任意見;
(4)支部非團員個人,不具備團員的權利和義務,不得參加支部大會的評選和投票,但可作為旁聽參加大會。
共青團浙江理工大學委員會法政學院分團委
二零零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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