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很多時候大家看起來很和睦,但是有的時候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完美的解決,因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想法,接下來就請大家隨小編一起來看這篇文章吧,希望大家會有所感悟。
贍養(yǎng)老人是對養(yǎng)育之恩的報答,也是對人類勞動的尊重。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jīng),贍養(yǎng)的經(jīng)更難念。
我的父母同年,70歲時,他們的身體依然很好,母親還種了幾畝地,父親還在居委會當會計。
世事難料,禍福往往一瞬間。我們奉勸父母召開家庭會,對晚年的一切作個合理的安排,如生養(yǎng)死葬的問題,住院的問題,房產(chǎn)田地的分配等,協(xié)商好,立下文書,簽字蓋章,以免到時造成不必要的矛盾。母親認為在理,父親卻一臉的反感。“我們一輩子沒開過家庭會。”父親搖著頭說,“路死路埋,溝死溝埋。”
那年三十,一家人在一起談完年,父親有些醉意便睡了。母親和我們說起家事,再次強調(diào)房屋一樓歸老幺,她跟老幺;二樓歸三哥,三哥安葬父親。因為大哥已經(jīng)去世了,二哥雖然還在小鎮(zhèn)做生意,但響應(yīng)庫區(qū)移民政策外遷了。大嫂、二哥兩家人當時也都在場,大家都覺得在理,默認了。這算是我經(jīng)歷的第一次贍養(yǎng)會議,雖平淡如水,卻味道十足。
我把此事告訴了岳父,岳父認為母親做的對,建議最好立下文書,簽字蓋章,因為世事難料,人心難測。我把此事也告訴了同住在小鎮(zhèn)上的順哥順嫂,多個知曉的人總比少個不知道的人要好。
2009年12月2日,母親撒手人寰,終年76歲。遵照鄂西山區(qū)小鎮(zhèn)喪葬的習俗,于4日早晨安葬了母親,我承擔了一切費用。三哥夫婦提出召開家族會,叫大家不要走了。晚上,堂兄慶哥主持,堂兄順哥負責起草協(xié)議,就父親的贍養(yǎng)問題再作安排:一是父親尚能生活自理,仍舊獨立居住,三弟兄每月出交生活費,在每月1-5號打入指定的賬戶;二是住院由大姐看護,費用三弟兄平攤;三是在父親生活不能自理后,交由三哥料理,并承擔父親的安葬事宜。另外,房屋的繼承和園田的分配遵從母親的遺愿。當順哥把商量的幾點歸納宣布后,在場的幾十人不約而同地站起來,掌聲如雷。當時剛安葬了母親都還在疲勞之中,加上夜已深,慶哥5號一早又要去宜昌,他委托順哥把協(xié)議整理好后交給大家簽字蓋章,務(wù)必辦妥此事。第二天,順哥把寫好的協(xié)議鄭重地交給了父親,父親卻話:“我老李的家事,不需要外人管!”尷尬的順哥傷心地回了家,發(fā)誓不再管父親的家事。
父親是個有個性的人,對同意的事是決不會輕易改變的。
后來,終于弄明白了他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三哥三嫂在散會后,悄悄地對父親說:“這個協(xié)議完全是偏心的,偏向了老幺。我們家的事不要外人管。您把房子賣了,跟我們?nèi)ハ砀!?rdquo;
協(xié)議像一艘船被暗礁擱淺了,一直放在父親的辦公桌里,誰也沒有簽字蓋章。三哥和父親到處散布賣屋的消息,好幾個買屋的都來看過,但了解了我們家的情況后,沒有一個來買。無奈的父親只好寫了一個紙條,作為他的遺囑,連同房產(chǎn)證一起交給了三嫂,意思是房產(chǎn)全由三哥繼承。于是,三哥夫婦向居委會書記承諾,向親戚朋友宣布,父親由他們養(yǎng)老送終。
對于三哥三嫂的無知行為,我們都沒有在意。父親仍舊一個人住著,大家還是跟以往一樣,各盡各的孝:送糧送油,打壺酒,送點菜,帶些牛奶副食,修一修水管電路,過生都去看看他。
人老了,隨時都有意外發(fā)生。父親79歲那年,有一天在樓梯摔了一跤,撞傷了額頭,住進了醫(yī)院。大家迅速在一起商量,二嫂提出把父親的辦公桌撬開,拿出社?ń坏阶≡翰,報銷后的醫(yī)藥費,用父親卡、折上的錢交,不夠的,三兄弟平攤。不可思議的是三哥連夜悄悄地撬了父親的辦公桌,把社?、身份證、戶口簿、折卡等一切有用的東西都拿走了。他們認為父親一定會走上黃泉路,所以選擇了不雅的作法。
父親的頭部淤血越來越多,一直在病床上呻吟。第三天,我再次到衛(wèi)生院看他時,發(fā)現(xiàn)情況不對,叫二哥迅速通知三哥夫婦,立即轉(zhuǎn)院。幸虧及時,在縣中醫(yī)院作了開顱手術(shù),取出瘀血,保住了性命。
父親以頑強的毅力和堅強的意志戰(zhàn)勝了這次病磨,可謂脫了一層皮。出院后仍舊一人住著,后來漸漸恢復了記憶,能看會兒書,能寫自己的名字。我很是欣慰,常常中午或是放學后去看看他。
這次住院后,他似乎明白了自己錯誤的作法。
今年正月初二,我們都在二哥那兒拜年,三哥提出父親的事情要重新商議,他再不管了。為了父親的生活,我們不得不重新考慮,最終的意見是:父親的生活由大姐來照料,直至百年歸世。父親所有的證件,包括卡折交給大姐,大姐負責處理父親的一切。大嫂聽后說:“這樣安排很合理。老人已經(jīng)85歲了,還能過幾個春秋?”三哥一臉的無奈,說:“我管了這么多年,也該你們管管了。后人都有義務(wù)。”
是的,后人都有義務(wù)。這算是我經(jīng)歷的第三次贍養(yǎng)會議,讓我真正明白了“孝在于質(zhì)實,不在于飾貌”的真正含義。
3月8日,我們到居委會商量,司法所也參與了調(diào)解,基本達成了一致意見:父親的生活費、住院費、安葬費三弟兄均分,戶口簿、身份證、社保卡、錢卡折子、房產(chǎn)證交給大姐。大姐照料父親的生活直至百年歸世,負責處理父親的一切事務(wù),繼承父親的房產(chǎn)。
由于大姐當時在省城打工,我把電話撥通后,讓在場的人都聽了她的表態(tài):同意我們商議的辦法,迅速回來照管父親。
3月15日,我們再次來到居委會,三哥交出了父親所有的證件,由居委會轉(zhuǎn)交給了大姐。四姊妹簽字后按了指印,每人領(lǐng)了一份協(xié)議,居委會也存了檔。
中午,我回家把贍養(yǎng)的事和居委會處理的結(jié)果講給父親聽,他非常滿意。不過令人傷心的是,父親還沒舒坦地過上半個月,便離開了我們。
前不久,三哥也離了婚。
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此事古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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