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縣中小學校招生行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和普通高中教育的協(xié)調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和***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8〕17號)、《關于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桂教規(guī)范〔2015〕9號)、***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市2018普通高中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欽教發(fā)〔2018〕9號)等法律法規(guī)及文件精神,為確保我縣2018年中小學招生任務的完成,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鞏固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成果,促進教育公平,進一步推進全縣基礎教育健康、均衡、和諧、可持續(xù)發(fā)展。
二、義務教育階段招生
(一)招生原則
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二)招生對象
小學: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滿7周歲的兒童。
初中:2018年小學畢業(yè)生。
(三)招生辦法
1.小學招生
(1)各鎮(zhèn)中心校要于2018年6月底前摸清轄區(qū)生源情況,并做好統(tǒng)籌安排,確保本鎮(zhèn)適齡兒童全部按時依法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2)實驗小學、新星小學、***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按劃定的招生范圍(詳見附件)進行招生。報名時間為2018年6月23、24日。在招生實施過程中,根據生源實際情況,相鄰招生區(qū)域可作適當微調。
2.初中招生
(1)靈城一中、靈城三中招生對象為實驗小學、新星小學、***二小、***三小、***四小的六年級畢業(yè)生及戶籍在本校招生范圍內的其它小學的六年級畢業(yè)生;***五小、***六小的六年級畢業(yè)生安排到新圩二中就讀;靈城一中、三中招生采取劃分區(qū)域的形式進行。靈城三中招生范圍為燕山路(燕子嶺至豐江橋)以西區(qū)域;欽江(江南橋至大江橋)西、南岸以及江南橋以下鳴珂江兩岸區(qū)域。其它區(qū)域為靈城一中的招生范圍。
(2)各鎮(zhèn)招生根據生源的實際情況,在鎮(zhèn)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中心校及各招生中學統(tǒng)籌劃定各校招生范圍。初中學校要嚴格按照劃定的生源范圍招生。
(3)各鎮(zhèn)中心校要負責按已劃定的片區(qū)向本鎮(zhèn)初中整體移交小學畢業(yè)生。實驗小學、新星小學、***二、三、四小按靈城一中、靈城三中招生區(qū)域分類后直接報送縣教育局,待教育局審定后再送交靈城一中、靈城三中。***五小、六小向新圩二中移交小學畢業(yè)生。
(4)各鎮(zhèn)初中招生在縣教育局及鎮(zhèn)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各鎮(zhèn)中心校牽頭,各初中學校共同參與,統(tǒng)籌協(xié)商劃定招生范圍并共同組織實施招生工作。各鎮(zhèn)中心校及縣直各小學于2018年7月15日前將《2018年六年級畢業(yè)生基本信息表》以電子文本及紙質兩種形式送交相關招生中學(實驗小學、新星小學、***二、三、四小直接報送縣教育局,由教育局審定后送交靈城一中及靈城三中),各鎮(zhèn)須同時以電子文檔形式報送縣教育局基教股(郵箱:xj8352@163.com)。各招生中學根據相關信息擬出《入學通知書》報鎮(zhèn)人民政府審定并加蓋公章,于2018年7月31日前發(fā)給學生家長或監(jiān)護人。靈城一中、靈城三中、新圩二中所招新生由招生學校發(fā)放入學通知書。
(5)公立學校原則上不允許跨鎮(zhèn)、跨片區(qū)招錄新生。如遇特殊情況需招錄的,招生學校必須在2018年8月20日前將所招的學生的相關信息報縣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基教股)核驗審批。招生學校擅自跨區(qū)域招生而又未按規(guī)定報批的,新生學籍建檔時不予通過驗審。
(6)民辦學?梢钥鐓^(qū)域招生,按照“學生自愿報讀,學校自主招生”的原則實施。學校向社會發(fā)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等宣傳材料,須于發(fā)布前送交縣教育局審定。禁止采用統(tǒng)一筆試或者與培訓機構合作等任何變相形式的統(tǒng)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
3.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下稱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
本《方案》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在本縣居住務工的非本縣戶籍人員以及本縣戶籍跨行政區(qū)域(原則上為跨鎮(zhèn))居住務工人員的子女。
(1)接收隨遷子女就讀的學校
隨遷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公辦學校接收為主,按相對就近入學的辦法安排就讀,鼓勵就讀民辦學校。根據我縣縣城的教育資源狀況,確定縣城接收隨遷子女就讀的公辦學校為:***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三多小學、棠梨小學、梓崇小學、沙路小學、三海中學、金龍中學、三多中學等學校。
(2)報名辦法
隨遷子女須在2018年6月23、24日到居住地相對就近的指定學校報名,填寫報名表。除解決隨大型企業(yè)批量遷移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外,學期中途原則上不接收隨遷子女入學(轉學)。
(3)需出具、提交的材料
戶口簿(如法定監(jiān)護人與適齡兒童不在同一戶口簿,則須提供雙方戶口簿)。
居住證(公安部門出具)。
住所證明(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證明等三項材料中的任何一項)。
務工證明(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納稅證明、營業(yè)執(zhí)照等三項材料中的任何一項)。
以上四種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由申請人向申請就讀學校提交,被申請學校驗審原件后,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收取復印件存檔,并吸收其入學就讀。
(四)統(tǒng)籌做好招生工作
1.保障特殊群體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高度關注農村留守兒童,依法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對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報名入學的,要主動聯(lián)系其家長,勸導督促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認真做好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入學工作,落實教育資助政策和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不因貧失學。努力保障殘疾兒童的教育權利,按照全納教育要求,建立“一生一案”機制,通過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隨班就讀、送教上門等方式,切實保障每一位持殘疾證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2.進一步規(guī)范辦學行為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舉辦或變相舉辦任何形式的重點班,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并按照測試成績編班。按照自治區(qū)嚴格控制大班額的相關要求,從2018年秋季學期起,全縣小學及初中起始年級須按每班55人以下編班,非起始年級努力把班額控制在55人以內,基本消除超大班額。
3.加強學籍管理
各校要認真做好新生注冊建籍工作。要按照“一人一籍”、“應入盡入”的原則,在秋季學期開學一個月內通過新生注冊為每位小學一年級新生建立學籍,通過提交中央查重為每位原來沒有學籍的七年級新生建立學籍,確保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新生入庫工作。
三、普通高中招生
(一)高中招生按照***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市2018普通高中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欽教發(fā)〔2018〕9號)(另行轉發(fā)至各中學)組織實施。
(二)切實做好志愿填報的指導工作。各初中學校要積極動員本?忌鷪笞x縣內高中,尤其要做好成績優(yōu)秀生志愿填報的指導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h教育局成立“***縣2018年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中小學招生的組織、領導協(xié)調及監(jiān)督等工作。黃慶成同志任組長,姚家文、韋其彬、勞德仕、陸欽等同志任副組長,趙運連、陳勝蔚、鄧業(yè)新、郭榮兵、周佳輝、張良仲、何善永、勞強泰、何揚平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勞德仕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鄧業(yè)新、張良仲任辦公室副主任。
各中小學校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明確責任分工,負責組織實施本校招生工作。
(二)規(guī)范招生工作行為。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要做到“五個嚴禁”,即嚴禁各高中學校不按有關規(guī)定擅自招收或錄取學生;嚴禁任何學;騻人向考生進行任何形式的錄取承諾;嚴禁錄取或招收未達到錄取條件的學生;嚴禁用金錢、禮物或其他優(yōu)惠條件招攬、買賣生源;嚴禁未經審核和批準擅自在電視、報紙等各種宣傳媒體上登載播發(fā)招生宣傳廣告、考試升學信息,張貼招生簡章,懸掛宣傳橫幅等。
(三)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實行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高中學校、初中學校、鎮(zhèn)中心校、縣直小學校長為第一責任人,主管招生的副校長為直接責任人。縣教育局對中小學招生工作將實行全過程監(jiān)督,對違規(guī)招收或錄取的新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對違規(guī)招生的責任人和其他相關人員,堅決進行查處。監(jiān)督舉報電話:6428136。
(四)各中小學要做好各層次招生工作中有關信息的上報工作。各中小學校要如實上報學生相關信息,凡上報的各類信息與考生真實信息不符,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由提供信息的學校承擔。
(五)各鎮(zhèn)中心學校必須于2018年7月15日前,將本鎮(zhèn)中小學秋季學期招生實施方案紙質版(含招生計劃)送交縣教育局基教股。
(六)本方案解釋權屬縣教育局(縣教育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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