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人生已經過了十八個年頭,而自己寫的關于我與書之間種種的文章,也差不多已有五篇。從當年的標準化開頭,再到我此刻正在寫的文章,我很意外的發(fā)現(xiàn)我還記得這些文章。也許是正因書在我的人生中所占的比份比較大吧。
我還記得我第一次正式讀的書是《魯濱遜漂流記》。
我家不是書香門第,但書可不少。但小時候的我可不管那些在書架上堆積的書,當時就我的人生使命來說就一個字“玩”。也許是玩過頭了,沒少被父母罵,結果被關在書房里,不給出來。書房里,除了書還是書。
到此刻有時還在想,如果沒有那天,我會變成什么樣貌,還會是一個愛看書的人嗎?
我當時很無聊,隨便拿了本書,隨便亂翻。沒錯,就是那本魯濱遜(還是我媽買給我看的,但我就是不看。我不想再講讀后感了,故此就不講我的感受好了)當時看完后,我就拿起下一本。一個月后,書架上我能看懂的書我全看完了。心情不好的說說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書荒期的到來。
也同時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對一樣東西著魔。不論那白紙黑字,或是黃紙黑字;白紙,或是銅版紙;大,或是。粏紊,還是彩色的書,作者把自己的內心世界傾訴給我們。致使我第一次懂得書的世界是什么。十幾年來,從童書再到古文,書的一切都在影響著我。我也從當年的一味理解,再到此刻自己體會,書在我人生中的份量越來越大。我成為了一名書癡,到了連用不上的教科書都舍不得扔的地步。
我至今也無法弄懂書到底哪地方吸引我。我只知道在書中我越來越讀懂自己,又越來越讀不懂自己。我懂得了世界,卻又不懂得世界。書讀得越多,你會發(fā)現(xiàn)有很多書的觀念是相反的,這兩種內在精神相反的書讓我為難,正因我覺得他們都有理。在這兩種觀點的交鋒中我漸漸意識到自己沒有義務去理解他人觀點,書只是教你看世界的,看世界的決定權終究在自己手上。秋天來了
有時候我也會看一些小說,一些只是用來打發(fā)時刻沒有什么用的小說,但倒是在其中能學到一些小常識之類的。
我還有一些我至今無法讀懂的書,比如《資本論》、《百年孤獨》,估計還是人生閱歷不夠吧。但是魯迅集到是能看懂了。
我很高興我的人生中能有書這個東西能占據(jù)一席之位。就像當年我讀完小王子后發(fā)現(xiàn)自己很喜愛里面一句話:“我有一千顆小星星,你有一千口井。”而我能夠正式的說:“我有一千本書。”說到小王子,還有一本書,大家都認識,叫《麥兜的故事》,尤其是《麥兜響當當》,與《百年孤獨》一齊,被我當做我人生中的三大經典,同時也是精神支柱與終究未懂的書。說是讀不懂,其實是無法了解其精神所在。
但是最起碼在馬爾克斯去世以后,我知道了總得留點什么在世上,不僅僅僅是對身邊的人,還有得讓自身的精神留給全世界。文字是載體,而精神是內在。書一代一代地傳下去,精神感染著一代又一代的人。透過書,我們從來沒有忘記從前。
我好像知道我為什么喜愛書了,又好像不知道。
我所讀之書以不止千。讀書多年,知,不少;不知,不少。讀書不求甚解,只求讀完后,終有一天能感觸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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