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特別是無樁單車確實是方便大家出行,大部分人還是比較喜歡共享單車的,利這玩意大家都能看到就是方便大家出行。弊端也是顯而易見,但是對于大部分方便的人來說弊端不值一提了。下面是共享單車利與弊論文,歡迎參考閱讀!
原標題:淺談共享單車的利與弊
背景說明
共享單車是指企業(yè)在校園、地鐵站點、公交站點、居民區(qū)、商業(yè)區(qū)、公共服務區(qū)等提供自行車單車共享服務,
是共享經濟的一種新形態(tài)。
201*年底以來,國內共享單車突然就火爆了起來,最近一張手機截屏躥紅網絡。在這張截圖上,24個共享單車應用的圖標霸滿了整個手機屏幕,真的是“一圖說明共享單車的激烈競爭”。而在街頭,仿佛一夜之間,共享單車已經到了“泛濫”的地步,各大城市路邊排滿各種顏色的共享單車。
共享單車已經越來越多地引起人們的注意,由于其符合低碳出行理念,政府對這一新鮮事物也處于善意的觀察期。
現狀說明
第三方數據研究機構比達咨詢日前發(fā)布的《201*中國共享單車市場研究報告》顯示,截至201*年底,中國共享單車市場整體用戶數量已達到1886萬,預計201*年,共享單車市場用戶規(guī)模將繼續(xù)保持大幅增長,年底將達5000萬用戶規(guī)模。
報告指出,中國共享單車市場已經歷了三個發(fā)展階段。2007年—2010年為第一階段,由國外興起的公共單車模式開始引進國內,由政府主導分城市管理,多為有樁單車。2010年—201*年為第二階段,專門經營單車市場的企業(yè)開始出現,但公共單車仍以有樁單車為主。201*年至今為第三階段,隨著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fā)展,以ofo為首的互聯網共享單車應運而生,更加便捷的無樁單車開始取代有樁單車。
報告顯示,目前,中國共享單車市場中OFO和摩拜兩家企業(yè)優(yōu)勢比較明顯,其中,ofo單車投放量最多,達到80萬臺,市場占有率51.2%;摩拜單車60萬臺,市場占有率40.1%。
報告還顯示,共享單車更受年輕男性歡迎。中國共享單車用戶中男性占比54.2%,女性占比45.8%。用戶年齡分布中,25歲—35歲人群使用最多,其次是25歲以下人群。使用頻率中,每周使用3次—4次的用戶最多。
通過一番梳理發(fā)現,除了較早入局的摩拜單車、ofo外,整個201*年至少有25個新的共享單車品牌洶涌入局,其中甚至還包括電動自行車共享品牌。
這25個品牌包括:永安行、小鳴單車、小藍單車、智享單車、北京公共自行車、騎點、奇奇出行、CCbike、7號電單車、黑鳥單車、hellobike、酷騎單車、1步單車、由你單車、踏踏、Funbike單車、悠悠單車、騎唄、熊貓單車、云單車、優(yōu)拜單車、電電Go單車、小鹿單車、小白單車、快兔出行、摩拜單車。
筆者先不闡述相關論點,煩請讀者看完筆者整理的以下五個案例:
案例說明
案例一:共享單車存在安全隱患問題
馮先生向法院起訴稱,今年1月28日21時左右,他從地鐵八通線中國傳媒大學站出站,通過手機掃碼租用了拜克洛克公司投放運營的ofo共享單車。在騎行不到100 米處遇到下坡,結果自行車剎車突然失靈,導致他連人帶車失控摔倒。
據馮先生回憶,當時其面部著地,牙齒當場折斷5顆、缺損1顆,唇部、面部均受傷嚴重,經診斷為上下唇內外及面部挫裂傷,鼻梁骨折。馮先生認為,拜克洛克公司投放的產品應經國家有關部門許可,應保證產品不存在質量缺陷和安全隱患,運營過程中亦應做好維護保養(yǎng)檢修工作,保障使用者人身安全。為此,馮先生將拜克洛克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該公司賠償醫(yī)療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后續(xù)治療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2萬元。
另外筆者表示,連續(xù)幾天在上班路途中都遇見共享單車因車胎沒氣被丟棄在路中間的現象。
案例二:共享單車遭破壞層出不窮
如今在城市大熱的共享單車,遭遇人為破壞的案例越來越多。近日,在廣東廣州市海珠區(qū)康樂涌,記者就目睹了環(huán)衛(wèi)工人從涌里打撈9輛共享單車,其中有摩拜、小藍、ofo、小鳴。這些車,跟它的其他同伴們,不知何時被人沉河。
在北京、上海等地,共享單車遭遇“人為的傷害”屢見不鮮。作為一種互聯網經濟,共享單車有助于建設一個低成本、高效率的社會。共享單車不僅倡導了一種健康、環(huán)保的生活方式,也便利了老百姓的出行,降低了公眾的出行成本。惠民、利民的共享單車,卻成為一些人的“眼中釘,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
案例三:首起摩拜單車失竊案作出判決
12月6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該法院對閔行區(qū)首起摩拜單車失竊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韓某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據法院介紹,中年男子韓某現年50多歲,他從江蘇揚州農村來上海打工。經過多日觀察,韓某發(fā)現自己租住房屋小區(qū)的門口,有一輛摩拜單車多日無人問津,遂于201*年9月14日夜里11點多,將該單車搬回自己的住處。
四天后,該單車所屬公司員工通過裝在摩拜單車上的定位裝置進行精確定位,并按照定位的地址找到了韓某家,大門緊閉,該公司員工選擇報警。
到案后,韓某表示,他認為涉案單車外觀大氣,顏色美觀,比較高大上,便動了將該單車據為己有的念頭。他不知道的是涉案單車價值1800元。法院審理后認為,韓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但其有坦白情節(jié),可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做出了如上判決。
案例四:共享單車的二維碼也有假?
市民吳小姐住在廣州天河區(qū)龍口東路一帶," 摩拜單車 " 出現在廣州街頭后,很快成為她前往地鐵口轉乘的代步工具。近期,吳小姐發(fā)現自己所騎的摩拜單車有些不妥。
"車把手不是有個解鎖用的二維碼嗎?當時我正準備掃碼解鎖,結果發(fā)現下面多了另一個二維碼,一不小心就會掃錯。" 吳小姐說,這個二維碼看上去像是微信頭像,下方還有一行小字 " 免費獲取開鎖紅包;微信掃一掃回復 88"。不過,出于對手機安全的擔心,吳小姐并沒有掃描這個二維碼。
無獨有偶,市民紀先生在北京海淀區(qū)使用摩拜單車時,發(fā)現車上多出了兩個二維碼,一個是微信掃一掃,一個是支付寶掃一掃。因為三個二維碼緊挨在一起,起先紀先生以為是出了什么新功能,隨后,紀先生分別掃描了“新”貼上的微信和支付寶二維碼。“掃描之后,發(fā)現彈出收款頁面,但是收款的具體金額需要掃碼的人自己填”。
紀先生意識到,這是有人借著“掃碼取車”功能設置的騙局,“因為摩拜單車有‘充值車費’的設置,如果使用者不小心掃到了‘新’貼上的兩個二維碼,很可能稀里糊涂地就被騙錢了”。
摩拜單車的相關負責人提醒,摩拜的用車費用僅通過APP支付,不會采用其他方式,“市民遇到詐騙二維碼可通過APP上報故障車,同時報警,避免其他人上當受騙”。
案例五:共享單車的押金何去何從?
近日,共享單車的押金問題受到社會關注。201*博鰲亞洲論壇期間,一些單車企業(yè)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希望有關部門盡快出臺明確規(guī)定,把這筆錢放在公眾認為安全的地方。押金已形成相當規(guī)模的資金池,但企業(yè)并未形成盈利模式,潛在風險不可忽視。
“為啥押金充起來能秒充,退起來那么費勁?”“這公司倒了的話,押金不會也沒了吧?”……隨著共享單車日益成為城市居民生活的一部分,有關單車押金的話題愈加受到關注。記者調查發(fā)現,共享單車押金已形成相當規(guī)模的資金池,而共享單車企業(yè)眼下并未形成盈利模式,押金潛在風險不可忽視。
家住上海的周女士對滿屏共享單車APP如數家珍:摩拜押金299元、ofo和小藍都是99元、優(yōu)拜298元、小鳴199元……摩拜公司稱,押金299元是“參考了市政公共自行車的押金標準”;ofo公司回應稱,根據用戶的接受范圍和單車維護成本等各種因素的綜合考量,制定了99元的押金。
各家共享單車企業(yè)掌握的押金量究竟有多大?摩拜公司稱,現階段該公司在全國超過30個城市運營,投放超過100萬輛單車,便利了4億多人次的出行,注冊用戶已達數千萬量級。僅以1000萬注冊用戶計算,摩拜公司掌握的押金就接近30億元。一些業(yè)內人士表示,各家共享單車公司注冊用戶準確數量難以確定,但保守估計總押金量在60億元左右。
筆者論述
綜合上述五個案例,筆者歸納了以下幾個問題:
1、共享單車存在質量安全問題,廠商檢修力度不夠;
2、共享單車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市場運營秩序,部分報復性行動頻繁出現;
3、共享單車的便利性導致部分人欲將其私有化,反映出了城市文明在局部“微循環(huán)”中的沉疴與積弊;
4、共享單車的技術性問題還有待提升,如掃碼付款、密碼解鎖、GPS定位問題等;
5、共享單車押金的處理透明度不高,潛在風險不可忽視;
6、共享單車的停放給正常的交通秩序帶來干擾,亂停違,F象嚴重等。
當然,天下萬物有利必有弊,有弊必有利,共享單車的好處自然無需贅言。
一則,方便出行,解決了短途交通的不便問題。
二則,綠色環(huán)保,健康低碳。顏色醒目的共享單車,在路權均衡的城市,簡直是現代文明的一道風景。
三則,朝陽產業(yè),創(chuàng)新引領。
APP加持的共享單車,在互聯網+新技術的引領下,開啟了產業(yè)競發(fā)的另一片藍海。有數據顯示,到去年底,我國共享單車企業(yè)已超過20家,車輛達數百萬輛,用戶總數接近1900萬人。眼下,來自中國的“小黃車”甚至已經漂洋過海,出現在了美國硅谷等街頭。這引得英國《金融時報》等國際媒體撰文稱,中國的共享單車是全球創(chuàng)新的典范,也是最新向外輸出的成功案例。
但共享單車模式尚未成熟,筆者認為如果這樣不成熟的模式鋪張開去,強行塞入已趨于穩(wěn)定的市場,則必然會深受嚴重打擊——
首先,政府暫未表態(tài)對共享單車的監(jiān)管態(tài)度,共享單車的影響日益漸增,其所涉及到的企業(yè)、行業(yè)乃至產業(yè)越來越多,當其威脅到市場運作的穩(wěn)定性時,政府作為“無形的手”必有所表態(tài)與行動,共享單車會不會是下一個“滴滴打車”,我們無所得知;
其次是破壞了城市中的那些小手工業(yè)者比如修車匠及電動車或自行車經銷商的切身利益,共享單車的昌盛是以斷絕他們的生計為前提代價;
第三,共享單車不同企業(yè)之間的競爭性問題日趨嚴重,現已知的25家共享單車企業(yè)都期望分一杯羹,占有一定的市場,于是大量的資金開始投入市場,但最終結果是要么小資本退出這個競爭市場,要么就被更大的資本所收編,最終經濟利益上的分裂會導致更強大的馬太效應,與當初電商行業(yè)關于生鮮子行業(yè)的競爭類似;
第四,私有化與共享化的相對矛盾,中國城市的文明誰都不敢說它是完全成熟的,共享單車的私有化現象屢見不鮮,從共享單車淪為“獨占”單車。筆者于昨天請教過張鴻雁教授關于中國古代“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現象的真實性,張鴻雁教授解釋說道,“那只是一個理想假設,更多時候是因為沒得偷”;
最后,從筆者自身作為計算機專業(yè)的學生出發(fā),針對于共享單車企業(yè)提出的“互聯網+”理念表示深刻的質疑——例如ofo單車采用的機械鎖,實際操作與App完全分割開,更無須多言“互聯網+”的概念,其他的不多做列舉。
究其以上,筆者認為——
1、共享單車的核心是共享文明,只有將個人、城市、社會文明提升到一定高度,才有所謂共享單車的未來;
2、共享單車的定位是公益項目,但何為公益?是對公眾有益,但更多的卻是負面評價:安全隱患、個人錢財威脅、個體戶逼迫停業(yè)等等,如何提高公眾的滿意度才是首要解決的問題,而不是分割用戶,講求可持續(xù)性發(fā)展;
3、共享單車的營銷模式亟待提升完善,英國《金融時報》稱中國的共享單車是全球創(chuàng)新的典范,也是最新向外輸出的成功案例,但只有在悠悠歲月中存活下來才是成功的創(chuàng)新模式。
最后,一言以蔽之,201*年共享單車將迎來大爆發(fā),但高速擴張往往會掩蓋發(fā)展的弊端,必須對產品質量、技術之于運營、監(jiān)管政策走向等核心問題倍加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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